礦井綜合防滅火管理製度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礦井“一通三防”管理,完善製度, 明確責任,堵塞漏洞,杜絕通防02manbetx.com ,依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必須采區預防煤層自然發火的綜合措施。
第三條 對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單一厚煤層或煤層群的礦井,集中運輸大巷和總回風巷應布置在岩層內或不容易自燃的煤層內;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內,必須砌镟或錨噴,镟後的空隙和冒落處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填充密實,或用無腐蝕性、無毒性的材料進行處理。
第四條 每年對礦井煤層自然發火進行等級鑒定。
第五條 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在采區開采設計中,必須明確選定自然發火觀測站或觀測點的位置,並建立監測係統、確定煤層自然發火的標誌氣體和建立自然發火預測預報製度。所有監測03manbetx 結果必須記錄在專有的防火記錄簿內,並定期檢查、03manbetx 管理,發現自然發火指標超過或達到臨界值等異常變化時,立即發出自然發火預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六條 采用放頂煤采煤法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厚及特厚煤層時,必須編製防止采空區自然發火的設計,並遵守下列規定:
1.根據防火要求和現場的條件,應選用注入惰性氣體、灌注泥漿、壓注阻化劑、噴漿堵漏及均壓等綜合防火措施。
2.有可靠的防止漏風和有害氣體泄漏的措施。
3.建立完善的火災監測係統。
第七條 井下某一區域出現如下征兆之一時,即存在自然發火隱患:
1.風流中出現一氧化碳,其濃度呈上升趨勢;
2.煤層空氣和水溫升高,並超過正常溫度;
3.空氣中出現煤油味、鬆油味;
4.巷道出現明火煙霧等。
第八條 煤層自然發火的標誌氣體為CO、C2H4和C2H2。CO的濃度達到5ppm出現標誌煤已進入緩慢氧化階段;C2H4濃度達到0.1ppm說明煤溫超過100度,煤樣進入加速氧化階段;C2H2濃度達到0.1ppm說明煤溫超過300,煤樣進入強烈自燃氧化階段。
第九條 在容易自然和自然的煤層中掘進巷道時,對巷道中出現的冒頂區必須及時進行防火處理,並定期檢查。
束管監測管理規定
第十條 開采自然發火煤層的礦井,必須建立完善可靠的束管監測係統。
第十一條 根據生產接續和防滅火的需要,每季末編製下季度束管監測係統監測設計,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後執行。
第十二條 結合每月通防實際,對束管監測係統監測設計每月修改補充一次。
第十三條 束管監測報表監測地點必須與設計一致,每天的束管監測報表由技術負責人或通防工區值班人員審查簽字後,報送礦總工程師審閱。
第十四條 采煤工作麵回風隅角、總回風巷、采空區重點密閉以及重大隱患地點,必須安設束管監測裝置。
第十五條 對沿空巷道、冒頂和頂板鬆動巷道、地質構造等特殊地點埋設束管定期取樣03manbetx 。
第十六條 定期檢查束管監測係統,保證束管監測正常運行,監測數據真實可靠。
第十七條 對采煤工作麵回風流CO必須實現連續安全監測。
第十八條安全監測係統必須保證可靠有效監測,每天安全監測報表由技術負責人審查簽字後及時報送礦長、礦總工程師審閱。
一氧化碳檢查設點巡回檢查製度
第十九條 通防工區每月月底製定下月的CO檢查設點,計劃明確檢查地點、檢查周期,計劃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後執行。
第二十條 設點範圍:采空區密閉、工作麵回風隅角及回風流、采區回風巷、總回風巷、掘進工作麵、可能自燃的煤巷、頂板及高冒區。
第二十一條 煤層自燃處理地點實現瓦檢工蹲點檢查。
第二十二條 隱患預防性處理地點、沿空巷道每天巡檢一次,對沿空巷道每天檢查一次。
第二十三條 采煤工作麵回風隅角和回風流每班2次,沿空掘進巷道每班2 次,采掘工作麵周邊采區每周檢查一次。
第二十四條 采區總回風巷道、邊遠巷道每周一次。
第二十五條 檢查一氧化碳的同時,一並檢查沿途通風設施、通風情況、頂板狀況。
第二十六條 通防工區每周對采煤工作麵的回風隅角、回風流氣體取樣03manbetx 一次。
第二十七條 通防工區做好CO檢查記錄,工區值班領導當班審查,按時上報,如有異常,要及時彙報礦調度室及有關領導。
第二十八條 通防工區每周編製一份測定報告、礦井自然發火情況預測預報,並報礦總工程師審閱。
設計階段
第二十九條 必須采用正規開采順序,依次開采,避免在一個采區形成兩個以上“孤島” 采煤工作麵,杜絕同一區段(條帶);采空區兩側同時回采。
第三十條 優化采麵接替順序,避免尾隨采煤工作麵掘進,以防掘進頭與采煤麵間漏風,如果出現該情況時,掘進頭與采煤麵間距應不少於500m。
第三十一條 避免在區段中部另開切眼形成兩個采煤麵同時回采。
第三十二條 采區所有工作麵的推進方向應保持一致,必須采用後退式開采。
第三十三條 停采線附近應開設均壓巷道,為防滅火創造條件。
第三十四條 沿空掘進應留設不小於2m的煤柱,減少向鄰近采空區漏風。
第三十五條 設計通風係統時,合理選擇進、回順槽,盡量減小自燃區域的漏風壓差。
第三十六條 設計通風係統時,必須有利於係統穩定和係統調整,具備局部反風條件,有較強的抗災能力。
第三十七條 設計走向長度大於2000m以上的采區,必須設邊界巷道或采區中間設岩石集中巷。
第三十八條 采區設計時,同時設計防滅火係統及防滅火設計。
第三十九條 工作麵設計中,設計自然發火預測預報係統及各監測地點, 確定采區自然發火觀測站的位置,建立氣體監測係統。
第四十條 工作麵設計中,必須有對揭露相臨采空區的廢棄巷道、老峒、開切眼、停采線的防滅火設計。
第四十一條 設計前,必須查明、收集以下相關資料,並填入圖表。
1.相鄰采麵回采期間的通風安全相關資料:
煤層斷層位置及相關情況;
煤層厚度及分布情況;
相鄰采空區回采期間瓦斯湧出情況;
相鄰采空區防滅火處理情況;
相鄰采空區廢棄巷道、密閉、硐室、斷層、溜煤眼的分布及處理情況;
相鄰采麵開采、停采、封閉時間;
相鄰已回采工作麵切眼、停采線的素描圖.
2.設計采煤麵通防安全相關資料:
采麵地質狀況;
采麵巷道布置及支護方式;
采麵設計通風方式及風量;
采麵設計推進速度。
第四十二條 根據設計資料和相鄰類似工作麵相關資料對采區和工作麵隱患進行預測和安全性評價:
1.通風係統穩定性與合理性分析評價及對策;
2.自然發火危險性預測及對策。
煤巷掘進階段
第四十三條 定點連續監測巷道內CO和CH4的濃度,並繪製出監測參數的變化曲線。
第四十四條 施工單位繪製掘進巷道的素描圖,並標明冒頂、斷層、硐室等位置。
第四十五條 正常情況下,沿空掘進巷道,每周一次測定采空區溫度並取氣樣分析,若出現異常,每班必須至少進行一次溫度測定,每天進行一次鑽孔氣樣分析。根據鑽孔的溫度和氣體濃度,分別繪製出與時間的變化曲線。
第四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沿空掘進揭露聯絡巷、溜煤眼、廢棄巷道時,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防滅火處理。
第四十七條 沿空巷道掘進期間,施工單位應同時鋪設灌漿管路。
第四十八條 對於巷道冒頂、破碎帶或巷道揭露的斷層、廢棄巷道應首先進行背幫、用不燃材料充填、噴漿和注膠處理,並根據現場條件設置測溫、取氣鑽孔,孔底距表麵距離必須大於2m,用水泥或聚氨酯密封。
第四十九條 對相鄰采空區的切眼和停采線50m內應加強觀測,並進行防火預處理。
第五十條 記錄隱患的處理過程,並根據監測和鑽孔觀測值,檢驗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
工作麵生產階段
第五十一條 工作麵生產時,每月測定分析一次區域性通風係統。
第五十二條 工作麵生產時,每旬至少測定一次進、回風巷風量,發現風量變化較大時,立即彙報處理。
第五十三條 定點連續監測工作麵回風巷CO濃度,采煤工作麵回風隅角的CO 濃度每班至少檢測2次。
第五十四條 采煤工作麵按規定統計工作麵推進速度,采空區遺煤情況, 地測部門把觀測數據填入采掘工程平麵圖。
第五十五條 對工作麵回風隅角安設束管監測係統,實現束管自動抽樣監測。
第五十六條 每周對工作麵回風隅角、回風流取樣分析一次。
第五十七條 對巷道自燃危險區域采用噴漿和注凝膠等技術,對采空區自燃危險區域采用加快推進速度、注漿或汽霧阻化劑等防治自然發火措施。
第五十八條 對采過的溜煤眼、聯絡巷等與采空區相通的巷道,必須采取可靠的封堵措施。
第五十九條 根據預測預報結果,確定有效的預防措施和具體實施方案,並及時組織實施。
第六十條 記錄隱患地點的處理過程,並根據監測和鑽孔觀測值,檢驗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
停采封閉階段
第六十一條 采煤麵停采、回撤期間,應及時調整工作麵風量,並進行自燃危險性預測, 有危險時應采取預防措施。
第六十二條 停采後,必須加強工作麵及回風流氣體和溫度監測。
第六十三條 采煤麵回采結束後,應及時組織回撤,必須在45天進行永久性密閉,預留注漿管路和觀測孔。
第六十四條 工作麵封閉後,必須對停采線采取注漿等措施,進行預防性處理。
第六十五條 工作麵封閉後,必須采取均壓措施,降低采空區漏風。
第六十六條 記錄停采線附近的采空區狀況、丟煤情況、處理情況等,存檔備查。
其它地點
第六十七條 加強邊遠地點的氣體檢查,編製邊遠地點設點計劃,每周巡回檢查。
第六十八條 在一翼總回風巷設置束管監測係統,每天抽樣監測一次。
第六十九條 每一通防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及時彙報通防科申請工程驗收。
第七十條 非通風專業人員進入邊遠地點作業時,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通防部門同意,方可進入作業。
救災階段
第七十一條 一旦發現自燃火災征兆,必須立即判明火區位置和範圍,采取有效措施,控製火勢發展,阻止火源蔓延而引起外因火災,同時迅速向調度室彙報,並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受火災威脅地區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並組織現場人員利用一切工具和器材進行滅火。調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災報告後,立即按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通知有關人員,值班領導在礦長和總工程師未到來之前,應立即會同礦山救護隊長、通防科長和機電科長等根據具體情況,組織搶救災區人員和救災工作。
1.火勢較小時,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可用水控製火區發展,以進一步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2.火勢較大時,且有水煤汽積聚可能時,不得用水直接滅火,必須采取有效封堵措施,減少漏風,控製火勢發展,以進一步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3.若災區CH4超限有爆炸危險時,必須立即撤出災區工作人員, 並由救護隊員快速封閉火區;
4.到災區救人,必須配帶氧氣呼吸器,並將受害人員迅速移至新鮮風流內,進行急救。
第七十二條 一旦發生自燃火災,必須立即成立地麵救災指揮部和井下救災基地,由礦長任總指揮,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災害02manbetx.com 的第一助手, 在礦長的指揮下組織製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02manbetx.com 作戰計劃。
第七十三條 地麵救災指揮部應根據火區情況,分析火災原因,進一步判斷火區範圍,預測火災發展趨勢,製定切實可行的治理方案,按以下原則組織實施:
1.對開放式小範圍火區,可采用壓注凝膠等防滅火技術;
2.對開放式大麵積火區或火勢較大時,應利用地麵灌漿係統的膠體泥漿等滅火技術;
3.對隱蔽火區火源範圍難以確定時,可采用注氮、均壓、惰泡和灌漿等滅火技術;
4.救災過程中通風部門應加強對災區的氣體、溫度和風流變化的監測,並采取防止人員中毒和爆炸措施;
5.井下火災不能直接滅火時,必須封閉火區,礦總工程師負責領導火區封閉工作。封閉火區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盡量縮小封閉火區的範圍;必須製定專人檢查CH4、O2、CO、煤塵以及其它有害氣體的變化情況;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6.救災期間要保證通風係統穩定,確有必要調整通風係統時,由救災指揮部負責製定方案。
第七十四條 每一封閉火區必須按規定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建立火區管理卡片,並上報公司。
井下永久封閉火區管理和啟封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230條規定執行。
第七十五條 地麵指揮部收集和彙總災區所有信息,根據氣體、溫度監測數據,繪製圖表,分析火勢的擴展趨勢,調整治理方案,並檢驗滅火方案實施效果。
第七十六條 火災治理結束後,指揮部應組織人員對自燃火災原因、 滅火過程和效果進行認真分析和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