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的司機載著小偷偷網吧,必須依法嚴懲
野的司機載著小偷偷網吧,必須依法嚴懲
郭喜林
野的司機拉客本身就屬於非法營運,他卻載著小偷專偷網吧。然而,他這樣做的結果隻能把自己送到公安局和監獄去。對於這樣的非法營運出租車司機,必須依法予以嚴懲。獲刑6個月太便宜他了。判他一年,讓他在監獄裏好好反省一下。然而,我們隻能尊重法院的判決,我們不能和法院與法律對抗。但是,對於那些不敬畏法律權威與尊嚴的違法犯罪人員,真的應該依法予以最嚴厲的懲罰。否則,那些人就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誰;否則,那些人就會和小偷同流合汙,並踐踏法律權威與尊嚴。
四川在線7月21日報道,為貪圖高價,野的司機明知乘客去盜竊作案,仍為他們提供載客服務,結果自己也觸犯了法律。近日,經郫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郫縣法院以盜竊罪對司機夏高(化名)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對於這樣的非法營運司機,應當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對於這種目無法紀的違法犯罪人員,絕不能遷就與袒護。而且,交通監管部門應當依法對非法營運車輛予以查扣,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隻有依法嚴厲問責,才能使非法營運車輛得到依法遏製;隻有依法嚴懲非法營運司機,才能依法規範機動車出租營運行為;隻有依法維護機動車的合法經營行為,才能讓出租車在合法營運中遵紀守法,並把對出租車的依法監管和營運納入常態化的法治管理軌道;隻有依法行政,才能依法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
由此可見,對於小偷必須在法律責任追究方麵予以加強。隻有讓小偷的違法行為受到最嚴厲責任追究,才能讓公安機關和人民法院對小偷依法實施最嚴厲製裁,才能讓小偷“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可以說,我們目前的法律對於小偷的處罰太輕。所以,小偷犯罪團夥才會在全國各地流竄作案。要想讓小偷不敢偷、不想偷和不能偷,唯一的有效措施就是通過修訂法律,並加重對小偷的經濟處罰和刑事責任追究,小偷被依法問責之後才會長記性,而且才能自覺地敬畏法律權威與尊嚴,才能通過接受普法教育之後,不敢再犯同樣的違法行為。而且,應該依法將小偷的違法行為列入不講誠信黑名單。隻有多措並舉,才能依法有效嚴厲打擊小偷的囂張氣焰,使社會穩定和精神文明建設得到依法保護。
對於載著小偷專偷網吧的非法營運出租車司機,除了刑事責任追究之外,應當依法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而且,應禁止其終身不準再報考機動車駕駛證。隻有“殺雞給猴看”,才能依法從根本上徹底遏製機動車非法營運;而且,交通運輸監管部門應當依法履行監管責任。隻有交通和公安機關聯合執法,並各盡其責,才能從根本上使機動車非法營運得到令行禁止。
其實,野的司機載著小偷專偷網吧,其機動車已經成為犯罪工具,理應依法將其車輛予以沒收。隻有這樣,才能讓野的司機的違法行為受到真正名副其實的嚴懲。才能真正讓違法者永遠記住自己的違法行為所付出的法律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