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防突抽放管理製度
1、采煤工作麵必須進行瓦斯抽放,抽放係統不健全的工作麵,不準投產。
2、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麵,都必須編製瓦斯抽放專門設計,其設計主要內容包括:開采煤層及鄰近煤層賦存條件、工作麵預計瓦斯湧出量、預計瓦斯抽放量、管路係統的計算、采用的抽放方式、鑽孔數量、位置、角度、終孔位置、封孔方法、封孔深度等。
3、已批準的瓦斯抽放設計,不得隨意更改,如有重大修改,必須重新設計審批,個別鑽孔參數需修改時,必須經通風副總同意。
4、抽放管路的延長或拆除,由總工程師批準,改變礦井主幹抽放係統和采用新的抽放方法時,要擬出設計和措施,報總工程師批準。
5、抽放管路必須按規定安裝,保證質量,做到平、直、穩、密、管路離地高度不小於0.3m。
6、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必須嚴格按設計進行,鑽孔角度誤差不得大於0.5°,鑽場位置誤差不得大於正負2m,開孔要園滑、終孔必須打到設計位置。
7、抽放工程結束時,必須由通防科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包括鑽孔參數、鑽孔個數、管路敷設、漏氣等),頂板高位巷的驗收,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驗收不合格的,要進行處理,直至合格為止。驗收合格後要提出驗收報告。
8、瓦斯抽放泵每月檢修一次,確保抽放泵(含其它配套電氣設備)的完好。並要有記錄可查。
9、瓦斯抽放泵有計劃停運,要經總工程師批準。如因停電、故障等原因臨時停止運轉,要立即通知通風調度和礦調度,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0、瓦斯抽放泵站內的瓦斯濃度,每班至少檢查三次,泵房內瓦期濃度不得超過0.5%,機體附近30cm處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
11、瓦斯抽放的參數(包括檢查時間、負壓、流量、瓦斯濃度、泵體溫度、觀測人姓名等)每小時檢測一次,並作好記錄,同時彙報通風調度。
12、通防科設專人對抽放管路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堵漏放水,排除故障,通風隊分管瓦斯抽放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區、隊長每月要對全礦抽放係統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3、井下抽放係統各觀測點,至少每十天進行一次全麵觀測,其主要內容包括:觀測時間、地點、瓦斯濃度、負壓、流量、觀測人姓名等,井下觀測要做到觀測牌板,觀測記錄,觀測報表“三對口”。
14、井下每個鑽場或鑽孔必須實行掛牌管理,其內容包括:施工日期、鑽場或鑽孔編號、孔深、封孔人姓名、驗收人、負壓、流量、瓦斯濃度、觀測時間、觀測人姓名等。
15、通防科每旬進行一次瓦斯抽放效果03manbetx ,並將03manbetx 結果在每月的6號、16號、26號前與通風旬報一起報送有關礦領導和業務部門。
16、通防科必須嚴格按礦的有關規定,備齊各種技術資料和圖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