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忠:廉潔從業=幸福人生
★黃世忠
前些年,福建煤電公司紀委監察室同誌不辭辛苦深入到各基層單位給大家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課,深刻剖析了發生在煤電公司身邊的幾個典型案例。今年來,又先後組織了6批次260名管理人員,參觀了福能集團在公司內部設立的警示教育基地。我們在為典型案例中的人員深感惋惜的同時,筆者同時也在思考著這樣一個問題,即廉潔從業與幸福人生可以劃等同嗎?答案應該是可以肯定的。
早在一百五十年前,匈牙利革命誌士裴多菲曾寫下熱情的詩句:“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在他看來,人的自由比生命和愛情這兩樣東西還值得珍貴。這也讓筆者聯係到,一個人若是為政不廉,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必將失去的是人生的自由。失去人生自由的人,是無幸福可言的。煤電公司注重用典型案例教育全司各級管理人員,無非是想告訴大家,幸福人生與廉潔從業關係大得很,我們切莫等閑視之,視廉潔從業於不顧。
如何做好廉潔從業工作,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從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的教訓,做到警鍾長鳴,舉一反三。在筆者看來,在廉潔從業道路上,我們每個人至少要做好以下三點:
一是要“守細”。即守得住細節。縱觀所剖析案例中的人員,最終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皆因平時不注重細節有很大的關係。他們當中不少人認為,每次磅一趟車收受當事人50元好處費不算什麼,殊不知收受100次就夠立案了,更何況有兩位涉案人員一年多下來共收受800多次,竟還不知自己錯在何處。俗話說得好,君子愛財必須取之有道。對於損公肥私的行為,哪怕是拿人家一分錢也是不行的。因此,我們要明白這樣一個道理,不因善小而不為,不因惡小而為之。若因惡小而為之,總有一天就有可能會跌入犯罪的泥潭。
二是要“慎始”。收受不法分子的錢物,我們從一開始就要拒絕。典型案例中的一些人,或是因為礙於情麵,認為收一次應該沒什麼問題;或是想下不為例,以後不收人家東西就可以了。殊不知卻給不法分子鑽了空子,你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蒼蠅總是專盯有縫的蛋。要想不被他人拉下水,收受他人的東西和禮金,我們第一次就要想好來,不要輕易跨出這一步。隻有把這些東西和禮金當作隨時都有可能引爆的炸彈來看待,你才會坦然拒之於門外。慎始方能善終。各級管理人員切莫因不慎於始給自己留下終身的遺憾。
三是要“穩神”。有人說,我們所處的這個時代給人誘惑實在多。有權力的誘惑,有金錢的誘惑,也有美色的誘惑。正如遠華走私頭目賴昌星所言:“我不怕你有錚錚鐵骨,就怕你沒有任何嗜好”,在這充滿誘惑的時代,如果我們穩不住心神,沒有一定戰略定力,我們的雕堡就很容易被人攻破。堅持原則,也許會得罪一些人;但放棄原則,你就有可能會身敗名裂。自覺遵守廉潔從業若幹規定,守好思想道德這條“人格線”、法律這條“高壓線”、紀律這條“警戒線”,我們就可做到“任憑風浪起、穩坐調魚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