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換新 杜絕浪費
以舊換新 杜絕浪費
本報訊 一段時間以來,林業處不斷在物資材料收發程序和領用環節等方麵下功夫,通過實行“以舊換新”管理模式,以期做到修舊利廢、杜絕浪費。
這個處把“以舊換新”的物資材料劃分成設備維修配件類,閥門、法蘭、管件類,各種電氣、儀表、線纜類、各種車輛維修配件類、各種工具類及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形態的辦公用品等六大類的幾十個小項,涵蓋了全處生產經營中涉及到的百餘種物資和材料,從而形成了完善的管理體係。同時,嚴細了“以舊換新”物資材料的交領程序,要求各單位需將原材料或物資交回材料庫後,材料庫方可發放新的物資材料。他們還特別強調,因特殊情況導致舊件(料)不能及時交庫的,必須由有領料審批權的領導書麵通知材料庫,並約定交回時間,材料庫登記備注後發放材料,保管員則負責及時催交舊件(料);具有可修複再利用價值的舊件(料)需在材料庫及時登記後,由各單位暫時保管,待修複後及時交回材料庫,由材料庫設專區存放,妥善保管。
這個處要求所有需要“以舊換新”的物資材料在交歸倉庫前必須先由機電科、生活公司、修配廠、供應公司等相關科室確認才可進行以舊換新。在處理“以舊換新”產生的物資材料過程中,他們要求相關人員必須獲得分管領導批準後再處理,價值特別高的廢舊材料或物資需獲得處長批準後再處理。保管員在發放以舊換新材料時,必須在領料單上注明已交回舊物,方可發放。
此外,這個處還進一步完善了“以舊換新”物資材料的日常管理,要求材料庫要根據品種或類別分別設立賬外保管帳,領用物資的數量必須與交回物資的數量一致,並要求要分類存放予以標識,貴重材料則要單獨保管,責任落實到人。
郭小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