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載工安全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第1條 放完炮後,需等排淨炮煙,並經瓦斯檢查人員檢查瓦斯並確定不超限後,裝載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麵工作。
第2條 工作前,應先檢查工作地點頂幫及支護情況,進行敲幫問頂,排除浮矸活石。
第3條 空頂距離超過作業01manbetx 規定時,應及時報告班長進行支護,否則不得進行裝煤(岩)作業。
第4條 裝載中發現瞎炮,要立即停止作業,按有關規定處理,發現未爆炸的雷管炸藥要及時揀出,並交給有關人員。
第5條 裝岩(煤)前必須灑水滅塵,以防粉塵飛揚。
第6條 裝車時遇到大塊煤矸,必須破碎。用大錘或手鎬破大塊時,周圍禁止站人,以防掉錘或碎石飛濺傷人。
第7條 由上向下掘進斜巷時,必須設有防止跑車的安全裝置。上端應設置阻車器,下端(掘進工作麵)上方必須設置堅固的遮擋(擋車欄),遮擋距工作麵的距離應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采用倒拉絞車由下向上掘進斜巷時,絞車上方及斜巷下端必須設有堅固的遮擋,掘進工作麵裝車地點要設阻車裝置,其距裝車機和工作麵的距離要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
第8條 采用自溜運輸方式由下向上掘進30°以上的斜巷時,必須將溜煤(矸)道同人行道用臨時隔牆隔開,防止煤(矸)滾落傷人。掘進迎頭放炮前應先設好擋矸(煤)卡;溜放口也要設擋矸卡,以防煤矸竄堵下部巷道或傷人。
第9條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人力裝載工
二、操作前準備工作
第10條 裝載工應佩戴手套,準備好工具,鍬、鎬安裝要牢固。
第11條 裝車前,平巷內要用木楔掩穩礦車,禁止用煤、岩塊穩車;在使用絞車提升的斜巷內不準摘鉤裝車,工作前要檢查阻車器和遮擋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三、裝載操作
第12條 裝車時應站在礦車兩側,斜巷裝車不得站在礦車下方,作業人員要互相照應,尤其在四角裝車時,更應注意自身與他人安全。
第13條 不得挖空道心、棚腿柱窩和滑輪固定橛子底根,要掃清兩幫及水溝浮矸雜物。
第14條 用手搬大塊岩石時,要注意防止岩塊破裂砸腳;嚴禁兩人共同抬運大塊岩石裝車。
第15條 裝車時,要注意工作地點周圍的電纜、風筒、風管、水管等物,以防碰壞。
第16條往礦車裝矸(煤)時,不要裝得太滿,矸塊不得超過車幫寬度;在傾角超過25°的巷道中裝車時,煤矸不得超過車上沿。
第17條使用刮板輸送機運煤(矸)時,應在輸送機運轉時裝煤(矸),以防壓住溜子啟動困難。任何人不得站在輸送機上或乘坐輸送機。
四、收尾工作
1、本班任務已完成並經班長驗收同意後,方可收工。
2、工作麵的材料應堆到指定地點,不得阻塞其他車輛的運行及影響行人與通風;
3、檢查、清點工具後下班。
執行負責人: 礦負責人:
宣威市寶山鎮寶山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