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關於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通知
關於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通知
青安辦〔2016〕54號
各市州安委會,省安委會成員單位:
為認真貫徹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以及省委省政府領導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省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檢查重點內容
(一)政府及相關部門:
1.上半年安全生產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重點督導檢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於作好汛期安全防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情況,省委、省政府領導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及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推進各項重點工作情況及取得成效。
2.汛期和暑期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重點督導檢查針對汛期、暑期安全生產特點部署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組織開展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建築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整治情況。
3.開展遏製重特大02manbetx.com 工作情況。重點督導檢查貫徹落實《青海省標本兼治防範重特大02manbetx.com 指導意見》(青安委〔2016〕12號),結合實際細化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推進構建雙重預防性工作機製等情況。
(二)企業:
1.上述三項工作部署在企業的落實情況。
2.汛期和暑期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
3.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整治情況。
二、督查時間
即日起至8月底
三、督查分組
第1組:
牽頭單位:省安全監管局
督查地區:海東市、海西州
第2組:
牽頭單位:省公安廳
督查地區:西寧市、海北州
第3組:
牽頭單位:省水利廳
督查地區:海南州、玉樹州
第4組:
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督查地區:黃南州、果洛州
四、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組要切實負起責任,確保督查檢查組抽調人員及時到位,層層落實責任,健全工作機製,製定工作計劃,按時開展工作。具體督查檢查時間由各牽頭單位自行安排,省安委會辦公室協調配合。
(二)要注重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深入基層企業進行督查檢查,及時發現和指出被檢查地區、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總結經驗。要適時向市(州)政府書麵反饋督查檢查意見,並抄送省安委會辦公室。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典型案例公開曝光。
(四)各督查組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二十一條規定,按照“誰檢查誰負責、誰督查誰負責”的要求,采取“四不兩直”、重點檢查和暗訪暗查等方式開展督查檢查,堅決防止圖形式、走過場。
聯 係 人:池永傑
聯係電話:0971—6135201
青海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