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截止日期如何確定?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6-08-10 23:03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專業解答]
停工留薪期是勞動者因工作原因遭受02manbetx.com 侵害或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期間。在此期間,原來的工作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需要護理的由用人單位負責。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實踐中,對“停工留薪期的期間應當自職工因工作遭受02manbetx.com 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時開始起算”沒有大的異議,但對截止日期存在不同觀點。主要觀點為:1、停工留薪期應當截止於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2、停工留薪期應當截止於勞動者可以正常工作之日。實踐中,各地操作需要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確定。
上海地區根據《上海高院關於工傷保險待遇問題研討紀要》的規定,停工留薪期的截止日期原則上應為就醫記錄或病情證明單中記載的醫療期或休息期結束之日;但勞動者自願放棄病假單或病情證明單中記載的休息時間,回到用人單位正常工作的,可以勞動者回到用人單位正常工作之日作為停工留薪期的截止日。但傷殘等級鑒定結論作出之日早於就醫記錄或病情證明單中記載的醫療期或休息期結束之日的,則應以傷殘等級鑒定結論作出之日作為停工留薪期的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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