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岩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01manbetx 適用於全省各類煤礦在掘進工作麵從事各種機械裝岩工作的人員。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裝載機(含各種型號裝岩機、裝煤機,下同)司機 ,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第3條 裝載機司機應熟悉所用設備的性能、構造、原理,掌握一般性的維修保養和故障處理技能。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必須堅持使用裝載機上所有的安全保護裝置和設施,不得擅自改動或甩掉不用。
第5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6條 在淋水條件下工作,電器係統要有防水措施。
第7條 檢修或檢查裝岩機械時,必須將開關閉鎖,並懸掛有“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牌。
四、鏟鬥裝岩機司機
(一)操作準備
第8條 接班後司機應該對機器進行如下檢查:
1、裝岩機的電源開關、操作箱、照明燈、遠距離停車緊急按鈕等是否齊全、完整、靈敏可靠。
2、各零部件和機械部位是否齊全、完好。如聯接螺栓是不緊固,鏈子有無裂紋及損壞,鋼絲繩磨損是否在合格要求範圍內,大小彈簧有無斷裂,腳踏板、保護罩是否完全整牢固等。
3、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油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第9條 檢查電纜護套有無破損,設備有無失爆,電纜有無充足餘量及懸掛是否符合要求。
第10條 經檢查確定機器完好後,開空車檢查下列情況:
1、各操作按鈕是否靈活可靠。
2、裝岩機前進、後退、提升、下放、回轉等各傳動係統是否正常。
3、遠距離緊急停機按鈕是否靈敏可靠。
第11條 檢查軌道及其與兩幫的距離,是否符合裝岩機操作運行要求。操作箱距幫不足0.8米、裝岩機最大工作高度與巷道頂部的安全距離不足0.2米,以及周圍有其他障礙物時,不準開機。
(二)操作順序
第12條 裝岩操作按下列順序進行:
1、檢查和準備。
2、空機試運轉。
3、開機裝岩。
4、停機。
(三)正常操作
第13條 開機前,應通知周圍人員撤到機械活動範圍以外安全地點,並發出開機信號。不準備負荷起動。
第14條 開機時,必須注意隨機電纜,防止壓壞或擠傷。
第15條 裝岩前,應把電纜掛在電纜鉤上或設專人拉電纜,司機必須站在踏板上操作。同時必須在矸石或煤堆上灑水和衝洗頂幫。
第16條 裝岩時,應先清道後裝岩,待鏟鬥落地再推進裝岩。前進、提升、後退、回轉等動作應連貫進行,鬥子揚起後,應根據載程度,適時切斷電源,以防撞頭斷鏈或斷彈簧。
第17條 遇有較大矸石塊,不能便性鏟裝,須經人工破碎後再進行裝載,不準用裝岩機的鏟鬥砸撞大塊矸石。
第18條 裝岩機前進遇阻時,不得硬性前進,應退出處理後再進。
第19條 鏟鬥不能裝得過滿,推進和提落鏟鬥要穩慢均勻。裝岩扣鬥時,應隨時注意鏟鬥與巷道頂部的安全距離,扣鬥不得過猛。
第20條 使用裝岩機作腳手架棚刹頂時,必須將鏟鬥落地,並切斷電源,拔下鏟鬥鏈的固定銷。嚴禁用鏟頭抬舉棚梁。
第21條 裝岩完畢正常停機時,應按下列順序操作:
1、將裝岩機鏟頭放下。
2、將裝岩機退出掘進工作麵,保持一定的距離以防放炮時損壞設備。
3、按動裝岩機距離操作按鈕,切斷裝岩機電源,停機。
(四)特殊操作
第22條 處理裝岩機脫軌時,應用爬道器或用木楔墊好再開機複軌,也可使用起道機、千斤頂複軌,不能用鏟鬥硬磕軌道迫使裝岩機複軌。
第23條 遇到下列情況應停機處理:
1、隨機電纜損壞或擠傷時。
2、裝岩機提升、下放、回轉等部位有異響時。
3、裝岩機掉道時。
4、裝岩機前方、兩側過人的。
5、裝岩機照明燈損壞、突然熄滅時。
6、操作箱按鈕失靈時。
(五)收尾工作
第24條 裝岩結束後,應將裝岩機退到安全距離外,同時將鏟鬥落地,切斷電源加鎖,懸掛好電纜。清掃裝岩機上的矸石塊、粉塵。
第25條 對本班裝岩機運行情況以及出現的故障和處理情況,要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並填好運行記錄。
五、耙鬥裝岩機司機
(一)操作準備
第26條 司機接班後,要閉鎖開關,並檢查以下情況:
1、頂板是否堅實,支護是否牢固;固定鋼絲繩滑輪的錨樁及其孔深與牢固程度,是否符合作業01manbetx 要求,導向輪、尾輪懸掛正確,安全牢固,滑輪轉動靈活,禁止將尾輪掛在棚梁和作為支護的錨杆及其他支護體上。
2、機器各部位清潔,無煤、矸壓埋,保持通風,散熱良好;電氣設備上方有淋水時,應在頂棚上妥善遮蓋。
3、甲烷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懸掛在耙鬥作業段的上方。
4、耙裝機必須裝有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防耙鬥出槽的護欄;在拐彎巷道裝岩(煤)時,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向輪,清理好機道,並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係。
5、鋼絲繩應在滾筒上排列整齊,其磨損、斷絲不得超過規定;耙裝機絞車刹車裝置必須完整、可靠,閘帶間隙鬆緊適當。
6、在裝岩(煤)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司機操作一側至巷壁的距離必須保持在700毫米以上。嚴禁在耙鬥運行範圍內進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傾斜巷道移動耙裝機時,下方不得有人。傾斜巷道傾角大於20°時,在司機前方必須打護身柱或設擋板,並在耙裝機前方增設固定裝置。傾斜井巷使用耙裝機時,必須有防止機身下滑的措施。
7、通訊、信號靈敏、清晰;耙裝機照明良好。
8、機器各部位連接可靠,連接件齊全、緊固;各焊接件應無變形、開焊、裂紋等情況;各潤滑部位油量適當,無滲漏現象。
9、耙裝機作業時,其與掘進工作麵的最大和最小允許距離必須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
10、供電係統正常,電纜懸掛整齊,無埋壓、折損、被擠等情況。
第27條 試車前應發出信號,嚴禁耙鬥機兩側及前方有人。起動耙裝機,在空載狀態下運轉應檢查以下各項:
1、控製按鈕、操作機構是否靈活可靠。
2、各部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有無強烈震動。
3、鋼絲繩鬆緊是否適當,行走是否正常。
(二)操作順序
第28條 裝岩操作按下列順序進行:
1、檢查和準備。
2、試運轉。
3、開機裝岩。
4、停機。
(三)正常操作
第29條 合上張力啟動器隔離開關,按動耙裝機的啟動按鈕,開動耙裝絞車。
第30條 操作絞車的離合器把手,使耙鬥沿確定方向移動。
第31條 操作耙裝機時,耙鬥主、尾繩牽引速度要均勻、協調,以免鋼絲繩擺動跳出滾筒或被滑輪卡住。
第32條 機器裝矸時,不準將兩個手同時拉緊,以防耙鬥飛起。
第33條 遇有大塊岩石或耙鬥受阻時,不可強行牽引耙鬥,應將耙鬥退回1~2米重新耙取或耙耙回回,以防斷繩或燒毀電動機。
第34條 不準在過渡槽上存矸,以防矸石被耙鬥擠出或被鋼絲繩甩傷人。
第35條 當耙鬥出繩方向或耙裝的夾角過大時,司機應站在出繩的相對側操作,以防耙鬥竄出溜槽傷人。耙岩時,耙鬥和鋼絲繩兩側不準有人。
第36條 在拐彎巷道耙裝時,若司機看不到工作麵情況,應派專人站在安全地點指揮。
第37條 耙岩距離應在作業規程中規定,不宜太遠或太近。耙鬥不準觸及兩幫和頂部的支架或镟體。
第38條 耙裝機在使用中發生故障時,必須停車,切斷電源後進行處理。
第39條 工作麵裝藥前,應將耙鬥拉到溜槽上,切斷電源,用木板當好電纜、操作按鈕等。放炮後將耙裝機上麵及其周圍岩石清理幹淨後,方可開車。
第40條 在耙裝過程中,司機時刻注意機器各部的運轉情況,當發現電氣或機械部件溫度超限、運轉聲音異常或有強烈震動時,應立即停車,進行檢查和處理。
第41條 耙裝完畢時或接到停機信號時,司機應立即鬆開離合器把手,使耙鬥停止運行。
第42條 正常停機,應將耙鬥拉出工作麵一定距離,打開離合器,按動停止按鈕,切斷耙裝機電源。
(四)特殊操作
第43條 耙裝機固定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並嚴格執行。
第44條 耙裝機移動前,應先清理耙裝機周圍的岩石,鋪好軌道,將耙裝機簸箕口抬起用勾鼻掛住,兩側小門向內關閉;移動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止耙裝機歪倒的安全措施。
第45條 在平巷中移動耙裝機時,應先鬆開卡軌器,整理電纜,然後用自身牽引移動,牽引速度要均勻,不應過快。若用小絞車牽引移動時,要有信號裝置,並指定專人發信號。耙裝機移到預定位置後,應將機器固定好。
第46條 在上、下山移動耙裝機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1、必須采用小絞車牽移耙裝機,並應設專職信號工和小絞車司機。
2、移動耙裝機前,有關人員應對小絞車的固定、鋼絲繩及其連接裝置、信號、滑輪和軌道鋪設質量等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小絞車將耙裝機牽引住之後,才允許拆掉卡軌器。
4、移動耙裝機過程中,在機器下方及兩側禁止有人。
5、耙裝機移到預定位置後,須先固定好卡軌器及輔助加固設備,方準鬆開絞車鋼絲繩。
6、上山移動耙裝機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止耙裝機下滑的措施。
(五)收尾工作
第47條 耙裝工作結束後,應將耙鬥開到耙裝機前,操縱手把放在鬆閘的位置,關閉耙裝機,切斷電源,鎖好開關,卸下操縱手把。
第48條 清除耙裝機傳動部和開關上的岩石、粉塵,保持機械及環境衛生。
第49條 司機交接班,應將本班設備運轉情況、發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向下班司機交接清楚,並將交接班情況填入耙裝機工作日誌。
六、側卸裝岩機司機
(一)準備工作
第50條 接班後,司機應對機器進行如下檢查:
1、機器各部件有無鬆動、損壞,電纜線有無破損,油箱的液壓麵是否符合要求,照明燈是否良好。
2、接通電源後,須試驗油泵電機的轉向,試驗電源是反相。油泵的壓力不得隨便調整。
3、電纜線是否捆綁可靠。
4、管外皮是否與鏟鬥臂、機架擦擠。
5、各管接頭是否鬆動漏油。
6、腳閘和行程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敏,如有卡現象應立即清除岩渣和障礙物,並注入機油。
7、檢查履帶的張緊程度,不得太鬆或太緊。履帶與托鏈輪和引導輪之間的下垂量約15~30毫米。
8、主令開關手把閉鎖機構是否有效。
第51條 多路換向閥和油泵上的汙物應清除、擦淨。
第52條 經檢查正常後,並在確認鏟鬥前方、兩側無人時,方可開機工作。
(二)操作順序
第53條 裝岩操作按下列順序進行:
1、檢查和準備。
2、試運轉。
3、開機裝岩。
4、停機。
(三)正常操作
第54條 操作要領:
1、操作磁力啟動器遠方控製按鈕,使機器帶電和兩隻照明燈亮起。
2、司機到位,打開主令開關的保險機構。
3、操作油泵啟動近鈕,使油泵電機投入運轉。
4、左手操作主令開關手柄,向前推30°機器前進,向後拉30°機器後退;左腳踩在閘機器向左彎,右腳踩右閘機器向右轉彎。
5、右手操作多路向閥手柄,操作內側手柄時,向裏拉鬥臂長起,向外推鬥臂下降。操作中間手柄,向外推時,鏟鬥側斜,向裏拉鏟鬥複位。操作外側手柄,向前推鏟頭前轉,向後拉鏟鬥向內轉。
第55條 裝岩時的循環過程:
鏟鬥落下→插入岩堆→裝滿舉鬥→機器後退→鏟鬥傾斜→鏟鬥複位→鬥臂下降落鬥→機器繼續前進。在鏟鬥落下時,應注意使整機盡可能與地麵保持水平,避免機身前部支起。
第56條 注意事項:
1、操作時動作要平穩、準確,並應首先用鏟鬥清除前進道上的散落矸石。
2、開始時,閥要開得大,中間階段要把穩,當油缸或鏟鬥到位時,手要準確及時鬆開,使閥複到零位,油缸到頭要及時鬆手,防止產生衝擊。
3、操作時要做到“三準確”、“四注意”、“五嚴禁”、“五不裝”。
“三準確”:鏟鬥落地要準確,退車裝載要準確,鏟鬥翻轉油缸的動作要準確。
“四注意”:注意周圍人員,注意不碰撞法架,注意機器不得壓電纜,注意未爆火藥雷管。
“五嚴禁”:嚴禁在不停電、不閉鎖、不墊枕木的情況下在鏟鬥下麵維修機器,嚴禁在無礦車時用機器頻繁倒岩,嚴禁用鏟鬥挖水溝,嚴禁鏟鬥側立時從事推鏟作業,嚴禁鏟鬥衝撞大塊岩右。
“五不裝”:大於40厘米矸石不裝,機器帶病不裝,照明不好不裝,無人監護電纜線不裝,頂幫支護不安全不裝。
(四)收尾工作
第57條 機器停止工作後,應將電源切斷,放下鏟鬥,並須停放在安全地點,掩護好鏟鬥及照明燈。
第58條 將主令開關操縱杆打到停止位置,並用保險鎖好。
第59條 盤好電纜線,保護好下部的支承油缸。清除機器上的矸石、泥漿和雜物,加注潤滑油。
第60條 認真履行交接班製度,做好機器使用的原始記錄和維修備案工作。
七、機器的日常維修
第61條 履帶張緊度的調節方法。
1、用一平直木棒搭在托鏈輪和導向輪上部,測量履帶的下撓度。
2、用專用扳手旋動張緊緩衝裝置中的調節螺母使帶板適度張緊。
3、兩側履帶板鬆緊要調得一致。
第62條 延長期帶使用壽命的措施。
1、及時鋪軌減少卸載距離。
2、嚴格控製一次裝載礦車的數量。
3、及時排除工作麵的積水。
4、每班作業前,用水衝洗或用錘震落擠入履帶中的塊狀堆積物。
5、擰緊履帶板,固定螺栓。
第63條 每天檢查防爆箱電機接線盒上的螺栓,防爆箱內的連接線和電纜進出線口是否鬆動。
第64條 每天檢查防爆箱內是否進水,擦淨電纜線上的油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