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岩機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01manbetx 適用於全省各類煤礦從事裝岩機維修工作的人員。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維修工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3條 維修工必須遵守電鉗工的一般規定,熟悉裝岩機的各部結構和工作麵的供電係統,掌握機械設備的完好標準、油脂管理標準、安全技術標準、維修保養標準及規定。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必須檢查作業地點是否安全,瓦斯濃度是否符合規定,做到不安全操作。
第5條 必須先切斷機器電源、閉鎖開關,然後進行維修工作,並掛好“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牌。
第6條 機器應定期進行維修:
1、日常維修:每日維修。
2、定期維修:每周或每月維修。
3、中期維修:半年一次。
4、年終維修:一年一次。
四、操作準備
第7條 下井前必須查閱裝岩機械的運行情況記錄,認真聽取上一班人員的介紹。
第8條 備足工作器具、常用材料、備品、備件及施工防護用品。
五、耙鬥、鏟鬥裝岩機維修
第9條 維修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機器出廠時製定的各項維修質量標準。檢查、拆裝和維修必須按維修操作標準進行。
第10條 打開需要維修的減速器、滾筒、風動推車器時,要采取嚴密的防塵及遮蓋措施,嚴防掉入煤、矸、雜物、淋水等。
第11條 維修工作中必須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麵不受損傷。
第12條 拆裝零部件時,應注意保管好小零件,嚴禁將其丟失和掉入機器內部。
第13條 對需要維修或更換的齒輪、軸承、風管、閥等,必須選用同型號規格的元件。
第14條 液壓係統的零部件必須放在潔淨且有防塵措施的場所。裝配前的油管、接頭、閥接口、泵接口等必須加有防塵帽或堵塞。裝配時,液壓元件的通路必須清洗幹淨。
第15條 電氣係統的維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等有關電氣設備維修的規定。
第16條 經維修的耙鬥或裝岩機必須達到質量完好標準,交當班司機試運轉,確認無問題後,方可交付使用。
六、側卸裝岩機維修工
第17條 必須按維修操作標準進行檢查、拆裝和維修。
第18條 凡使用真空接觸器和固態繼電器的用戶,使用前要與廠方取得聯係,並派專人接受正規的培訓。
第19條 使用真空接觸器時,應每月檢查阻容保護是否失效和三相同步問題,以免燒壞電機。
第20條 機器下井前,各防爆麵和全部防爆按鈕盒內皆應塗上凡士林油。
第21條 調整係統工作壓力時,要注意觀察壓力表的讀數,若壓力不對時,應鬆開安全溢流閥的鎖定螺母,並進行順時針或逆時針調整,直到壓力表達到要求的14兆帕時為止。
第22條 正常工作時,必須將壓力表關閉死,以免衝壞壓力表。
第23條 加液壓油時,應先清洗加油口,再通過100目濾網加油。
第24條 油缸活塞杆的鍍鉻部分、多路換向閥和油泵表麵就經常擦拭,保持幹淨。
第25條 液壓係統遇有油泵工作、壓力表不動,抬不起鬥,一般是由安全溢流閥的阻尼孔堵塞所致,此時應將安全溢流閥周圍清理幹淨,把閥芯抽出,用幹淨布按住,再用細針通透中心阻尼孔,並在清洗幹淨後裝和閥腔,重新調整係統壓力。
七、收尾工作
第27條 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清理工作環境,清點工具及所剩各種材料、備品、備件等。
第28條 機器維修情況填入交班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