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筒裝備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井筒裝備維修工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01manbetx 適用於從事豎井井筒和暗立井井筒中裝備、設施的檢查維修工作的工種。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能進行井筒維修作業。
第3條 熟悉《煤礦安全01manbetx 》有關規定和標準,具備一定的機械維修、高空作業、起重等基礎知識,能獨立工作。
第4條 熟知所維修的各種井筒裝備設施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與安裝、檢修、質量要求及安全技術措施,並了解井筒淋水、井壁狀況的變化情況。
第5條 熟知井筒作業的各種聯絡信號。
第6條 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規定
第7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班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各項規章製度。
第8條 井筒維修作業時不應少於2人。
第9條 多人(2人以上)從事一項井筒維修作業時,要設作業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統一指揮作業及檢查安全狀況。進行井筒維修、檢修作業時,不得上、下方多組人員平行作業隻能自上而下的順序作業;因情況特殊,需在多層吊盤上同時作業時(如更換罐道),必須按製定的安全措施執行。
第10條 需站在罐籠或箕鬥頂上作業時,必須遵守以下事項:
1、在罐籠或箕鬥頂上必須設保護傘和欄杆。
2、進行維修作業人員必須佩戴保險帶和安全帽,保險帶應係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3、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為0.3~0.5米/秒,最大不能超過2米/秒。
4、檢修用的信號必須安全可靠。
5、同一井筒的另一套提升設備不準運行。
6、作業所需用的工具、量具必須拴牢工具繩,繩的另一端應固定在可靠的位置,以防工具墜落。
7、作業所需的零、配件、器材要放整齊牢靠,小型零件應裝箱放在罐籠(箕鬥)頂部,以防墜落。
8、使用多層吊盤進行作業時,層間距應大於1.8米,每層底邊應大於100毫米的邊緣並裝有護欄,最上層應設保護傘。
第11條 井筒內有人工作時,井口及井筒內各出口應設警戒,10米範圍內不準有無關人員;清理幹淨井口附近的浮煤、雜物等,嚴禁入井下丟棄雜物。
第12條 需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有關條款執行。
四、操作準備
第13條 由作業負責人向參加井筒維修作業的全體人員講明作業要求、作業環境、作業程序及質量要求。由作業負責人和施工安全檢查員一起向作業人員貫徹安全措施。
第14條 由作業負責人和安全檢查負責檢查所用的工具、設備、器材是否齊全可靠,安全帶及工具上的綁繩子是否牢靠。
第15條 由作業負責人與井上、下信號工、把鉤工和絞車司機聯係好,確定提升速度、作業內容、時間和信號等。
五、正常操作
第16條 檢查井筒裝備時,隻允許從上往下檢查(包括天輪平台和井架),並隨時清理在罐道梁上的碎石、木塊和其他雜物。
第17條 檢查罐道和各部件間隙或清除間隙中汙物時,應采用工具,不能直接用手,以防擠傷。
第18條 進行更換罐耳滑套等零部件及堅固罐道螺釘等作業時,應注意配合,工具應拴保險繩,傳遞零部件時要等對方拿穩後再鬆手。
第19條 在更換罐道、井筒電纜及風水管路等大型檢修項目需分組分班作業時,應按施工進度表及施工程序順序作業,在交接班時必須做到:
1、核對工程進度。
2、臨時懸掛堅固裝置應可靠,並一一交代清楚。
3、對入、出井筒的工具、零配件一一點清交接。
4、交接的安全帶必須由安監員逐條檢查,方可次入井使用。
5、工作時橋板、工具的保險繩應逐一檢查,確認拴綁牢固可靠後方可再次入井使用。
第20條 遇特殊情況需調整施工內容及進度圖表時,要先停止作業,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研究決定有關事項後,方可繼續施工。
六、收尾工作
第21條 檢修結束後,應清理施工現場,清點工具,材料、配件等,及時通知並配合司機、信號工、把鉤工,提升係統空運行一個提升循環正常後,才能正式提升。
第22條 將檢修內容及發現的問題如實填寫檢修記錄,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所發現的問題。
第23條 大型檢修項目結束後,應由專人負責進行質量檢查,確認符合規定要求後,方可投入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