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新員工”培訓 上好崗前安全課
加強“新員工”培訓 上好崗前安全課
本報訊 特約通訊員李娜報道 一段時間以來,西露天礦不斷加大新入礦人員和礦內調動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力度,確保全員能夠熟知本崗位工作內容,掌握安全注意事項。
據了解,這個礦因總體工作安排,經常會出現員工調動到其他崗位作業的現象,且一部分采礦汽車司機是新入礦員工,對即將從事的崗位工作內容、注意事項並不太了解。為此,他們明確規定,一方麵要求新入礦人員在報到後必須由礦勞動工資科送交安監處安培中心,再由礦安培中心進行礦級崗前安全培訓,最終由接收單位及班組分別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另一方麵則規定,礦內調動人員到新單位報到後,統一由接收單位人事員交由安監站進行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再由接收班組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對於本單位內調動的人員或安排到首次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新設備的專業人員,則由接收班組統一進行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同時,他們具體規定了安全培訓的內容,即:礦級崗前安全培訓要包括本礦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等6個方麵的內容,要求不少於16學時;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要包括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責任、操作技能及強製性標準等9個方麵的內容,要求不少於24學時;班組級(或隊)崗前安全培訓要包括現場參觀及基本技能訓練等內容,要求不少於32學時。
此外,他們還重點強調,從事特種作業的新入礦人員或礦內調動人員需參加集團公司安全培訓中心開辦的特種作業培訓班,如其委托礦代為進行特種作業培訓,培訓時間則不得少於90學時。同時嚴格規定,凡未經崗前安全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未經特種作業培訓,即便考試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也不得上崗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