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蓋山煤礦二礦 “三違、隱患界定標準”(地測防治水專業嚴重隱患)
地測防治水專業
1.未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相鄰礦井及廢棄老窯積水情況而組織生產的;
2.有嚴重水患沒有按規定建立防治水隊伍、配備設施和有關技術裝備的;
3.在有突水威脅區域進行采掘作業,未按照“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探放水規定進行探放水的;探放水沒有執行“三專”(專用鑽機、專業隊伍、專業施工人員)的;
4.未對導水構造、煤層露頭留設相應的防隔水煤(岩)柱的;相鄰礦井分界處未留設防隔水煤(岩)柱的;未經批準擅自開采各種防隔水煤(岩)柱的;
5.接近斷層或可疑采空區的采掘工作麵沒有實行“先探後掘,先探後采”的;
6.有明顯透水征兆而未撤出井下現場作業人員的;
7.礦井水文觀測係統不健全、放水設施不可靠、排水係統不完善、排水能力不足的;
8.采區未形成排水係統而進行采掘活動的;工作麵未按設計湧水量配備排水係統進行生產的;
9.煤礦在不同生產階段不具備各類地質報告或地質報告超出規定年限未及時修編;
10.礦井井口和工業場地內建築物標高低於當地曆年最高洪水位但未采取修築堤壩、溝渠或其它防排水措施的;
11.未編製礦井水災02manbetx.com 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的;
12.違反永錦〔2014〕187號文件規定關於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瓦斯礦井中瓦斯異常區域嚴格按照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後掘”的;瓦斯地質超前探留有空白區的;瓦斯地質超前探虛報地質鑽孔數據或評價報告造假的;
13.違反河南能源防治水“十條紅線”規定的。
14.探放水工程未按規定編製設計、01manbetx 、措施,未按程序審批組織施工的;
15.隨意改變設計中的防隔水煤(岩)柱,在防隔水煤(岩)柱中進行采掘活動的;
16.開采水淹區下的廢棄防隔水煤(岩)柱時,未徹底疏放上部積水,未進行可行性技術評價,頂水作業的;
17.延深采區開拓到設計水平後未建成防、排水係統而向有突水危險地區開拓、掘進的;
18.采掘工程開工前未進行水文地質情況調查03manbetx ,未提交經總工程師審批的評價報告而強行施工的或評價弄虛作假的;
19.巷道密閉牆管理不善,造成泄水口堵塞的;
20.地質前探評判結果規定掘進距離超掘的;
21.其它認為嚴重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