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電業局1997年11月6日高空墜落人身重傷事故
自貢電業局1997年11月6日高空墜落人身重傷02manbetx.com
一、02manbetx.com 發生時間
1997年11月6日16時58分
二、02manbetx.com 等級及傷亡情況
一般人身02manbetx.com ,重傷1人
三、事故發生經過及原因
1997年11月,自貢電業局送電工程公司線路一處二隊承擔220kV向蘇南、北線開接工程園灣站出線#1——#5塔的組裝。作業前施工隊組織全體工作人員學習“技術、安全、組織措施書”(以下簡稱“三措書”),並進行了技術交底,明確了工作負責人和現場指揮。
6日16時58分,斜材(704)一端以金屬衝子穿入聯板(819),工作人員徐××在固定斜材(704)另一端(與聯板相連809)時,安全帶係在了尚未固定好的斜材(704)上,當在拉閃扇麵時,金屬衝子從聯板(819)眼孔彈出,致使斜材(704)脫出,徐××從距地麵13米處墜落,墜落過程中,徐××用手抓住了絞磨的牽引繩下滑了2米左右,側身墜落於地麵,造成左胸3——9肋骨骨折。
四、事故暴露的主要問題及違反01manbetx 的相關條款
1、工作人員徐××違反《電力安全工作01manbetx 》(電力線路部分)第5.3.4條“安全帶必須係在電杆或牢固的構架上,在杆塔上作業轉位時,不得失去安全帶保護”和第6.2.5條“在杆塔高空作業時,應使用有後備繩的雙保險安全帶,安全帶各保護繩應分掛在杆塔不同部位牢固的構件上”的規定,而是將僅有的安全帶係在尚未固定好的內斜材上。
2、工作負責人監護人不到位,未按《電力安全工作01manbetx 》(電力線路部分)第2.5.1條“向工作人員進行危險點告知,並認真監護,及時糾正工作人員的違章行為”。而是在工作中成為一名地麵作業人員,對工作班人員的違規行為未及時發現和糾正。
3、在此次組塔施工中,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責任不落實,現場監護形同虛設,作業前的“三交底”未落實。
五、應吸取的事故教訓
1、在檢修、組塔過程中應嚴格使用雙保險帶,並將保險帶分別掛在不同的固定件上。
2、工作人員應有強烈的自我保護意識,高處作業杜絕隨意將保險帶掛在一物件上,而不檢查物件本身的牢固性。
六、針對事故應采取的預防措施
1、在職工中開展安全思想教育,強化工作人員的額“三不傷害”意識,提高全體職工嚴格執行規章製度的自覺性。
2、成立違章糾察隊,大力開展反習慣性違章活動,並加強作業現場的督查。
3、強化作業現場安全管理,針對立杆組塔等高空危險作業,增設塔上指揮,並落實各崗位安全責任,確保安全生產。
4、開展技術練兵,從基礎抓起,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提高職工的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