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轉讓報廢管理製度
1、凡設備因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需要報廢的生產設備,先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申請設備報損、報廢,由技術科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認真鑒定與谘詢;或者技術科門根據廠發展要求,經主管公司領導批準後,通知使用單位辦理設備報廢手續。設備報廢單一式三份,財務科、使用部門、技術科各存一份。
2、凡符合下述條件之一時,可按規定申請報廢。
(1)設備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主體結構陳舊主要部件已磨損破壞,已達。
(2)不到最低的工藝要求,無修理價值或不能調出者。
(3)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遷移,因建築物改建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毀者。
(4)因02manbetx.com 或意外安全等原因,使設備遭受嚴重損壞無修複價值者。
(5)腐蝕過甚,絕緣老化,磁路失效,耗能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無修複價值或繼續使用易發生危險者。
(6)經過預測,繼續大修理技術性能無法保障的。
(7)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
(8)大修理雖能恢複正常使用,但技術性能下降,經濟性較差。
(9)嚴重汙染環境(噪聲、輻射、塵埃等),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10)確認丟失,並報技術科門和財務科門備案,公司領導審核的。
(11)自製非標準設備經生產驗證和技術鑒定不能使用而無法修複、改裝和調出利用者。
(12)其他應當淘汰的。
3、接到設備報廢申請後,技術科應派人與設備使用部門一同對擬報廢的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上報總工程師。
4、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並上報公司領導,按程序審批。申請單應抄送技術科、財務科門備案。
5、申請批準後,報廢設備交付物流部辦理,設備台帳號應予以注明“報廢”。
6、凡轉移、報廢設備台帳均應保留編號,不得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