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電工崗位責任製和安全操作規程
井下電工崗位責任製和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一)井下電工崗位責任製
1.要遵守電氣安全責任製,維持井下變電所設備安全運行,做好井下變電所、卷揚機、通風機等等一切電氣設備的維修和02manbetx.com 處理。
2.通風設備需要移動和安裝,供電線路、開關和保護裝置、自動控製必須立即跟上去,保證各作業麵能及時開動通風機。
3.電燈照明必須緊跟到各采場、掘進工作麵。
4.必須執行計劃檢驗和維護保養製:
(1)主巷和分巷敷設的固定電纜,對其懸掛點和掛鉤以及電纜本身的懸掛鬆緊情況,每月必須全麵進行一次檢查調整。
(2)電纜接頭的絕緣情況及溫度必須每周檢查一次。
(3)照明線路以及照明燈每日按計劃輪流檢查,每周應巡視維護一遍,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麵維修。
(4)井下扇風機控製盤、電動機絕緣及其接地裝置,每月輪流檢查一次,每年進行一次全麵清洗檢驗。
(5)其他所有電機,自動保護裝置控製盤和開關, 變壓器等每月至少輪流檢查一次。
5.照明架設要標準化成一直線,電力設施要正規化。
1. 嚴格執行井上電器有關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和井下操作規定,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2.必須熟悉井下各中段和井巷的動力、照明、通風、信號的線路分布情況及電器設備安裝地點。配電盤和開關要設在安全地點和幹燥處。
3. 井下嚴禁帶電作業(36伏以下除外)不準指派無電器知識或操作不熟練的人去單獨進行電氣巡視檢查.
4.井下的主要運輸平巷 、斜井、硐室的固定照明電壓不準超過110伏,豎井、天井固定照明和各工作麵活動照明(行燈)電壓不準超過36伏。
5.井下電力導線固定敷設的,需使用鋼絲或鋼帶鎧裝(或鉛皮)電纜,豎井垂深超過200米要用絕緣的鎧裝電纜,移動式電氣設備要用橡膠電纜。禁止使用絕緣不符合要求的電纜。井下照明、信號、電話等導線,不管電壓大小禁止用裸體線,禁止使用裸體的刀形開關和裸露保險器。
6.電纜的連接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電纜與機械及器械的連接,須用接線盒連接,電纜芯線與變壓器、電動機或其他電氣器械的端子連接,須使用接線銅頭。
(2)鎧裝與非鎧裝紙絕緣電纜以及鎧裝電纜相互間連接,均須用灌充填劑的接線盒,應使其接加到電纜外皮上。
(3)在電力線路中鎧裝電纜與橡膠電纜的連接,隻能經過器械(如起動器、自動開關等)的端鈕連接。
(4)橡膠電纜之間的接合,其接頭必須達到安全標準。
(5)在工作過程中需要時常拆開的橡膠電纜的連接,可用插銷式接線盒連接,插座必須接在電源的一側。
(6)照明、信號及控製線路的連接,允許用配電箱、接線盒和三通接線盒。
7.水平巷道和斜井(45°以下)電纜和電線敷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金屬支架、預製混凝土支架和木支架的巷道中懸掛電纜時,不準拉得太緊,隻有在不支護或砌旋的巷道內允許牢固的將電纜(線)固定好。
(2)電纜、電線懸掛要整齊標準。
(3)禁止將電纜、電線、懸掛在風水管上。動力電纜穿過風水管路或與風水管平行敷設時,要架設在管子上麵,彼此間距離不得小於300毫米。
(4)禁止在水溝中敷設電纜,在巷道的個別地段必須將電纜套入鐵管內保護,禁止用木材覆蓋電纜。
(5)電纜和電線上禁止懸掛任何物體。
8.豎井內電纜、電線的敷設要求符合下列規定:
(1)電纜的懸掛必須使用夾子、U型卡箍或其他可以支持電纜本身重量的懸掛裝置,並且不致損壞鎧裝電纜。
(2)通過鑽孔敷設電纜時,必須將電纜牢固在鋼絲繩上,當通過不堅固岩石的鑽孔時,必須加裝鋼套管。
(3)電纜固定點間的距離不得大於6米。
(4)由地表經豎井到井下變電所的電纜要敷設兩條。
(5)禁止沿豎井的提升間、平衡錘間和人行間敷設電纜,電纜在豎井井筒中不得有接頭,電纜接頭部分必須設在中段水平,以便裝設接頭盒。控製電纜、信號、照明等線路,可沿梯子間井壁的一邊敷設,但禁止通過梯子口。
9.橡膠電纜的敷設符合下列規定:
(1)不可懸掛的太緊,而且要整齊。
(2)禁止沿地麵或穿過漏鬥口敷設,通過天井時禁止沿放礦格板一側敷設。
(3)多餘的電纜要整齊的掛在接線開關處的寬敞安全地點,不得卷成麻花形。
10.電機和變電設備的硐室:
(1)井下變電所和水泵房硐室的地點至少要高出入口對麵井底車場軌麵0.5米以上。
(2)變電所硐室的長度超過10米時,要在硐室兩端各設一個出口,任何硐室通道,禁止堆放任何材料和設備。
(3)硐室的通風要良好,硐室內的溫度不得比臨近巷道的溫度超過10℃,並解決室內滴水現象。
(4)變電所內必須具有電工用的橡膠絕緣手套、橡膠絕緣鞋、橡膠絕緣墊和台,上述護品必須按規定定期試驗。
11.井下禁止使用變電器中性點接地的網路,禁止電氣設備接零。禁止由地麵上中性點接地的變壓器和發電機向井下供電。
12.井下變壓所的每個低壓母線上要裝設檢漏指示器。
13.由總降壓站至井口用架空線路送電時,井下中央變電所一次側線母線上,均需按設避雷器,引至井下中央變電所的電源電纜,在通井口由架空線引下處,需接避雷器。
14.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必須按下列規定,做好接地保護:
(1)發電機、電動機、變壓器、斷路開關設備的金屬外殼及機座。
(2)配電盤(櫃、箱)的金屬外殼及構架。
(3)電纜頭、電纜外皮及導線的金屬保護層。
(4)開關設備的聯動操作機構。
(5)儀表變壓器、變流器的二次線圈。
(6)沒有電氣設備及導線的巷道的管道及鋼軌。
15.接地裝置須符合下列要求:
(1)設在井底水窩和水倉中的總接地器必須接地良好。
(2)巷道水溝的接地器,按設在排水溝的深處。巷道中無排水溝和排水溝無水時,接地器須垂直插入潮濕的或經常澆水的鑽孔中(孔與管要等長)。
(3)將帶螺絲的端子焊在接地器上,以便連接地引線。
(4)接地引線與接地器的連接處,必須擦亮後用螺絲牢固夾緊。
(5)接地電阻要符合規定。
16.電器和機電設備的接地須符合下列要求:
(1)固定的電機、變壓器及器械外殼的接地,必須牢固可靠。
(2)所有接地部分必須有單獨接地引線,兩台以上設備共用一個接地裝置,其接地線應采用並聯,禁止串聯連接。
(3)接地引線及其連接處,須設在便於檢查和試驗的地方。
(4)移動和攜帶的機器、器械的接地須用橡膠電纜的專用接地芯線,要聯接到總的或局部接地網上。
17.為了保證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必須按下列規定確定保護裝置。
(1)鼠籠型電動機的絕緣電阻低於0.33兆歐時,不準送電運行,直接啟動的鼠籠型電動機,熔斷保險絲應采取該電機額定電流的1.5倍。
(2) 電壓在250伏以上,電流在100安培以上時,應使用管型保險器。
(3) 配電箱及其他自動開關設備的過流保護裝置,其動作電流應為超出該電動機連續工作電流20%時,即可切斷電源作用,如裝有閘刀開關其保險絲的額定熔斷電流應等於過流保護裝置的額定電流。
(4)變壓器一次測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等於變壓器一次測額定電流2倍,二次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等於變壓器二次測額定電流的110%。
(5)直流發電機組過電流繼電器的整流不得超過發電機的額定電流的120%,並有電壓表電流表。
18. 為了提高井下電力設備的完好率,必須實行定期檢查製度。
(1) 每月由負責機電的人員組織對電機、器械和變壓器檢查一次,自動保護裝置每季度檢查一次;接地裝置每季檢查一次,並測定其接地電阻。
(2)使用的變壓器油,應定期進行介質強度試驗和物理化學性能03manbetx 試驗。
19.井下照明和通訊:
(1)井下運輸巷道,井下車場、安全出口、豎斜井和天井的人行道,各井巷掘進工作麵、各工作硐室和采礦場,裝卸平台和裝車場等均須接設電器照明。
(2)井下照明供電線路,須單獨安設不得與電力供應線路混合使用。
(3)照明線路必須用膠皮線,要用瓷瓶固定,整齊的掛在巷道頂板中間,並成一條直線,兩根線之間的間距為15㎝。燈泡、線路損壞及時更換。
(4)井底車場(信號房)、各中段車場須設電話。
(5)井下電器照明,各處電燈安設的距離依下表規定:
巷道名稱 | 燈間距離(米) | 燈泡用量(瓦) |
運輸巷道 | 12~15 | 60~100 |
井底車場、溜井、放礦漏鬥 | 4~5 | 60~100 |
硐室 | 2~3 | 60~100 |
回采工作麵與采準工作麵 | 4~6 | 60~100 |
掘進工作麵(迎頭20米距內) | 5~6 | 60~100 |
注:運輸巷道在拐彎處要適當加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