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焊工技術操作規程
第1條 電焊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第2條 工作前接好電源線,輸出、輸入電纜必須螺栓緊固,戴好麵罩,小錘,穿戴好勞護用品。將需要施焊的工件放在穩當、便於操作地位,注意防止因焊接造成工件失去平衡,墜落、滾動傷人。
第3條 清除施焊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如在裝過揮發物的容器上施焊,應當事先清洗至無氣味,並敞開器口。
第4條 接觸過有毒、有害物品或油漆的工作,應事先清洗刮除淨後,才能施焊。
第5條 對封閉容器施焊前,必須敞開器口。進入大型容器中施焊,要有人在外監護,並有強製通風。
第6條 必須弄懂圖紙要求之後,才能施焊。正確判斷工件材質,選用適合的焊條,並根據情況調整恰當的操作電源。對無把握的成批工件,可先作焊接性能試驗。
第7條 施焊時,要正確掌握電弧穩定燃燒,熟練調整間隙與施焊速度。
第8條 在焊接時,如發生電弧偏吹,應采取如下措施糾偏:
1、適當改變焊件接地線部位。
2、適當調整焊條角度,或使焊條向偏吹一側傾斜。
3、采用分段退焊法。
第9條 焊接前應檢查工件形狀,如有變形,要校正後才能劃線。對兩個互相脫離的工件施焊時,應先擺好相對位置,分段點焊,使之固定。
第10條 對薄件、長件進行施焊時,應采用在對稱部位分點點焊、間隙點焊焊前預熱、焊後熱處理等辦法,盡量避免因過熱而使工件變形。
第11條 多層焊接時,在焊接每層焊縫以前,應對前一層焊縫進行檢查,如發現有夾渣、氣孔和裂紋時,應將缺陷部分除淨再焊。
第12條 停焊間隙,應將焊鉗置於不接地位置。
第13條 沒有裝無功自停節電器的焊機,在較長時間停止工作時,應切斷電源。
第14條 工作完畢應拆除電源線,收拾工具,清潔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