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氣乙炔焊割工技術操作規程
第1條 氧氣乙炔焊割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第2條 氧氣與乙炔氣瓶,必須單獨斜立存放,不可放在高溫、火源、易燃、易爆、油脂物附近,不可平放、倒放,使用時氧氣、乙炔氣瓶不可置於烈日下;向氧氣瓶上裝減壓閥時,要檢查氧氣瓶口:減壓閥口不可有油脂、汙染,不可有灰塵雜物。
第3條 當檢查氧氣與乙炔氣源有足夠的氣壓時,才能分別接上輸氣管進行工作。輸氣管頭要裝牢紮緊,防止滑脫、漏氣。
第4條 焊、割炬點火前,應先打開氧氣閘,待稍排氣後,再打開乙炔氣閥,然後點火。最後調整火焰的性質(氧化、還原)和大小。要調整好氧氣與乙炔壓力,嚴防回火!如發生回火,應沉著采取緊急措施。
第5條 焊、割工件要放在穩妥的地點,不因焊、割脫落而墜落或滾動傷人。
第6條 焊、割盛過汽油等易燃、易爆的容器時,應先用水與清潔液洗淨至無氣味後,才在不封閉容器口的情況下作業!
第7條 焊、割表麵有油漆或盛裝、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物件時,應洗刷幹淨至目測無痕跡無異味時!才能在通風處作業!
第8條 在大型封閉容器中施焊時,必須要有人在外監護,並要有人工強製通風。
第9條 注意焊、割環境,避免火花引燃木屑、幹草和其他易燃、易爆物。
第10條 在高處施焊、割時,作業人員要拴保險繩,還要主要落下的火星傷人或釀成災害。
第11條 施焊、割完畢,熄滅焊、割炬時,應先關乙炔氣,後關氧氣。
第12條 焊、割炬與輸氧、乙炔膠管要放在通風、幹燥、不汙染油脂、腐蝕物的地方。
第13條 使用乙炔發生器,要先檢查器身是否完好;保險栓、防爆栓、壓力表是否有效可靠。檢查無誤後放入清水,再將塊狀電石加入盛欄中(切不可將碎塊或粉狀電石加入盛欄中)。
當封閉好頂蓋後,慢慢放下盛欄,待產生的乙炔氣排盡混入發生器和管路中的空氣後,才能焊接、割炬點火使用。
工作時,乙炔發生器應遠離高溫火源,不得在烈日下爆曬!
工作完畢,放掉發生器中的殘渣,灌滿清水衝洗,然後開蓋存放於穩妥處。嚴禁不放殘渣!不衝洗淨!嚴禁亂放!
嚴禁用自製的簡易乙炔發生器!
第14條 實施焊、割時,要穿戴好勞護用品。
第15條 操作時,注意輸氣管不能觸及剛焊、割過的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