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中秋國慶期間廉潔從業工作的通知
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2016年中秋節、國慶節將至,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潔從業工作,堅決刹住節日不正之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加強學習教育
(一)要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進一步加強中央八項規定、六條禁令,省委三十條要求、《省內公務活動禁止飲酒規定》,集團公司嚴管幹部十條紅線、三項紀律規定和礦黨委〔2016〕13號文等廉潔從業製度性規定的學習教育。
(二)紀委牽頭,集中組織開展一次警示教育。
(三)各單位要在“兩節”前,對所屬管技人員進行一次提醒談話。
二、嚴格紀律規定
(一)嚴禁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向下屬單位、個人及利益關係人借車使用,嚴禁公車私用、私車公油;
(二)嚴格執行礦紀委〔2016〕8號文,婚喪喜慶事宜必須實行“兩報告一承諾”製度,嚴禁大操大辦婚慶喜宴事宜;
(三)嚴格的執行《省內公務活動禁止飲酒規定》,嚴禁“酒桌辦公”;
(四)嚴禁收受下屬、利益關係人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和各類支付憑證;
(五)嚴禁出入私人會所或帶有會所性質的場所;
(六)嚴禁吃拿卡要、克扣截留職工工資獎金、讓下屬給自己通過微信發“紅包”;
(七)嚴格請銷假製度;
(八)嚴禁賭博、迷信活動。
三、嚴格責任落實
(一)各總支、支部要落實主體責任,各級管技人員特別是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既要嚴於律己,更要帶好隊伍,認真履行“一崗雙責”,確保管內不出事。
(二)紀委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開展針對性地督查,對違規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曝光一起。各黨總支、支部紀檢委員,要加強對本單位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礦紀委彙報,對出現頂風違紀行為的,嚴肅追究單位領導責任。
各單位學習教育和督查結果於10月5日前以電子版形式報礦紀委。
特此通知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