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係統違章行為
1 單項工程、單位工程無作業01manbetx 施工。
2 沿用套用舊作業01manbetx 。
3 作業01manbetx 不認真貫徹,不履行簽字手續。
4 一個采取區內同一煤層布置3個(含3個)以上采煤工作麵同時作業。
6 工作麵超越終了線開采。
7 任意擴大或縮小設計規定中的煤柱。
8 工作麵遇有較大地質結構,不按規定改變支護形式。
9 采煤工作麵不能保持2個暢通的安全出口。
10安全出口巷道出口高度不符合規定,並不設專人維護。
11 采煤工作麵不按規定存有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
12 摩擦式金屬支柱和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不進行壓力試驗。
13 摩擦式金屬支柱、金屬頂梁和單體液壓支柱使用時間超過8個月後,不進行檢修;檢修好的支柱不進行壓力試驗。
14 采煤工作麵遇頂底板鬆軟破碎、過斷層、過老空、過煤柱或冒頂區不製定安全措施。
15 采煤工作麵初次放頂及收尾時,不製定安全措施。
16 工作麵分上、下麵(前後幅)同時開采時,錯距不符合規定。
17 工作麵采用下行開采時,上下分層的開采間隔時間不符合規定。
18 衝擊地壓煤層開采,不編製專門設計。
19 采用煤層預注水預防衝擊地壓時,含水率達不到3.5%。
20 開拓巷道、永久硐室布置在嚴重衝擊地壓煤層中。
21 衝擊地壓煤層開采,巷道支護采用剛性支架。
22 采用綜采時,設備不匹配,入井前部進行性能測試,也不進行試運轉。
23 工作麵基本頂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不製定安全措施。
24 用垮落法處理采空區時,懸頂距離已超過規定,不采取人工強製放頂,仍繼續采煤。
25 炮采時上下出口不設特殊支護,綜采時上下出口不設端頭支架。
26 采用水砂充填法處理踩空區時,充填倍線不複符合規定。
27 不認真繪製采掘動態圖或繪製的動態圖不準確。
28 不進行礦壓觀測。
29 煤質鬆散和煤層內有硫磺包時,不製定安全措施。
30 不認真執行敲幫問頂製度。
31 空頂下作業。
32 支架架設在浮煤浮矸上。
33 架設梯形親口鵬時,岔腳、迎山角不符合規定。
34 底板鬆軟時,支柱不穿鞋。
35 坑木過細、支架超距。
36 支架不打木楔和勁木。
37 以脆性、軟質材料作鵬梁。
38 在同一工作麵架設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支柱。
39 不按作業01manbetx 規定,擅自改變支護形式。
40 采高和空頂距超過規定。
41 工作麵在斷層頂板破碎壓力大處貫通。
42 工作麵丟失頂煤和底煤,傘簷超過規定、
43 不認真清掃工作麵浮煤。
44 衝擊地壓煤層開采作業人員不按規定戴防震帽和穿防震背心。
45 采用水砂充填法時,在工作麵內不接注砂管填充。
46 拉幫門子上不接頂、下部觸底。
47 充填立門頂子木徑過細、上下不找窩
48 注砂管接頭螺絲連接不牢固、不墊草圈和腳墊。
49 輸送機、電動機不設安全防護蓋。
50 充填地點下方,人員隨意通過和停留。
51 預約定時充填。
52 下死掌子時,不設警戒。
53 攉煤工在刮板輸送機飄鏈、鏈子跑偏時,仍繼續裝煤。
54 工作麵頂板來壓有冒頂預兆時,繼續回柱。
55 不遵循“先支後回,由下而上,由裏往外”的三角回柱法,且分段距離不符合規定。
56 回柱放頂時無人監護,一人獨自作業。
57 浮煤、浮矸沒有清理幹淨,退路不暢時回柱放頂。
58 難回支柱或壓死支柱沒有處理時,仍繼續回柱放頂。
59 不備齊回柱放頂所用的支護材料進行回柱放頂。
60 放頂人員站在支架折損,有崩繩、崩柱、甩鉤、斷繩抽人等危險的地點回柱放頂。
61 采煤工作麵采用密集支柱切頂時,兩段密集支柱之間不按規定留有安全出口。
62 工作麵傾角較大時,在放頂下方不設擋板。
63 用工作麵和運輸平巷刮板輸送機回撤支柱。
64 采煤機司機開機前,不認真檢查螺栓、操作按鈕及牽引鏈。
65 開機前不發出開機信號。
66 割煤時不巡視滾筒周圍有無人員通過和停留。
67 損壞截齒不及時更換。
68 采煤機開機時,掛離合器不減速。
69 采煤機割煤時,當截割阻力大時,仍強行截割。
70 采煤機停機時,不打開離合器,不停電閉鎖。
71 發現采煤機工作異常時,不停機檢查處理,帶病運行。
72 泵站過濾器不清潔,損壞部件不及時更換。
73 泵站司機發現異聲、異味、溫度超過規定、壓力表指示壓力不正常、控製閥失效、管路破裂和脫開仍繼續開泵。
74 修理、更換主要供液管路時,不停泵,也不關閉主管路截止閥,帶壓操作。
75 擅自打開卸載閥、安全閥、調整部件的動作壓力。
76 隨意關閉泵站的回液截止閥。
77 泵站司機不按時交接班,不認真填寫運轉記錄。
78 使用單體液壓支柱時,支柱工發現三用閥失效、漏液、變形、彎曲、活柱表麵鏽蝕、頂蓋缺少兩個以上小爪或手柄損壞時,不及時更換。
79 使用金屬摩擦支柱時,支柱工發現鎖體部件不齊全,水平楔不起作用,斷裂、變形、彎曲、各部焊縫裂開或柱體內煤粉影響活柱伸縮時,不及時更換。
80 支柱工檢查Ⅱ型鋼梁時發現鋼梁焊縫開裂、鋼梁彎曲、變形及損壞,不及時處理。
81 使用金屬摩擦支柱時,不使用液壓升柱器。
82 回柱後不按指定地點堆放。
83 采煤機司機開機前,不認真檢查冷卻水或水量是否達到標準。
84 刮板輸送機出現急彎,采煤機司機仍舊開機。
85 采高低於作業規程要求。
86 采煤機帶負荷啟動,過載情況下強行截割。
87 發現操作手把不靈或動作有誤時,不停機檢查,亂敲、亂砸、強行使用、
88 牽引速度猛增猛減、
89 割煤過程中,司機不觀察煤幫及支架支護情況。
90 隨意使用換向手把停機。
91 采煤機上沒有裝設能停止工作麵刮板輸送機運行的閉鎖裝置或雖有其裝置,但動作不靈。
92 工作麵傾角在15°以上時,采煤機不設防滑裝置。
93 采煤機上的控製按鈕不設在靠采空區側,或雖設在采空區側但不加保護罩。
94 隨意拆除和調整支架上的安全閥。
95 移架前不檢查支架有無歪斜、倒架、咬架、架間距離是否符合規定,頂梁與掩護梁工作狀態是否正常等。
96 移架前麵,不檢查支架結構有無開焊、斷裂、變形、螺釘是否鬆動等。
97 移架前不檢查液壓件是否完好。
98 更換、處理液壓係統中損壞的膠管時,不插牢U型插銷。
99 移架前不預先發出警告,被移支架周圍有人停留。
100 頂板破碎時,不堅持帶壓擦頂移架。
101 升柱時,當主頂梁與頂板接觸後立即停止供液。
102 操作支架升降後,各操作手把不回複“零”位。
103 移架時,大架慢拉。
104 移架支護與采煤機截割、刮板輸送機推移的相互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105 操作支架出現動作失靈和其他故障時,盲目拆卸、亂敲、亂砸。
106 正常情況下,隨意關閉回液閥。
107 在井下隨意拆卸閥件和千斤頂組件。
108 工作麵刮板輸送機開機不事先發出開機信號。
109 運煤前不進行試運轉。
110 大塊煤(矸)強行通過采煤機和破碎機。
111 刮板輸送機重載下停機。
112 放煤不噴霧降塵。
113 大塊煤(矸)卡住放煤口用爆破方法處理。
114 進入架後剪網作業前,後部輸送機不停電閉鎖。
115 放煤工在輸送機停機時放煤。
116 綜采設備安裝、撤出不製定安全措施。
117 切眼斷麵、支護方式和支護質量不具備條件,強行安裝綜采設備。
118 傾斜巷道運輸綜采設備時,不設擋車器等防跑車裝置,各車場及路口不設警戒。
119 綜采設備裝車時,超長、超重、超寬和超高。
120 綜采設備裝車時,捆綁不牢。
121 綜采設備起吊時,分工不明確,人員,密集,無關人員隨意停留和通過。
122 使用絞車安裝撤出綜采設備時,開車前不認真檢查鋼絲繩及聯結裝置,不發出開車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