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堂煤業巷道貫通管理製度
1.掘進巷道貫通必須由施工單位編製專門安全技術措施,由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通風、安監、機電、地測等有關部門審查,礦總工程師批準,參加審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落實責任,簽字備查。
2.一般巷道的貫通措施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通風科領導現場指揮貫通,與已采麵(包括聯通已采區的巷道)老窯和情況不明巷道的貫通措施,必須經和泰公司批準,礦總工程師現場指揮,救護隊協助進行貫通。
3.用放炮方法貫通巷道時,當兩掘進工作麵相距20米前,地測部門必須向礦總工程師報告,同時向礦調度室、通風科、救護隊下達貫通通知。
4.通風科接到貫通後的通風係統設計圖後,要繪製貫通巷道兩端附近的通風係統圖,圖上標明風流方向,風量和瓦斯湧出量,並預計貫通後的風流方向,風量和瓦斯量的變化情況,明確貫通時調整風流設施的布置和要求。
5.巷道貫通都必須彙報到礦調度室,礦調度室建立貫通台帳,每班都必須掌握貫通距離等有關情況並報告當日值班區(隊)長或有關領導。
6.通風科接到貫通後的通風係統設計圖後,必須事先做好調整風流的準備工作,必須掌握貫通距離,兩掘進工作麵相距20米時,立即停止一個工作麵的掘進,隻允許一個工作向前掘通,停掘的工作麵切斷電源,設置柵欄,保持正常通風,正常檢查瓦斯,瓦斯超限時,兩掘進工作麵均要停掘,並進行處理。
7.掘進工作每次裝藥放炮前,都必須由班組長和瓦斯檢查員共同到對方工作麵檢查瓦斯等情況,隻有當各處的瓦斯濃度在0.8%以下時,方可裝藥放炮。
8.每次放炮前,必須按“三人連鎖”放炮前的有關規定設置專人警戒。
9.貫通工作由通風科現場監督措施落實,進行貫通,貫通時必須由通風科科長或主管通風的人員在現場統一指揮,貫通後,必須立即調整通風係統,並對相關區域的風量,瓦斯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待通風係統穩定30分鍾後,方可恢複正常工作。
10.間距小於20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個巷道進行放炮時,兩個工作麵的人員都必須撤至安全地點,在地質構造複雜地區進行貫通工作,還應按處理破碎頂板,防止冒頂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在有突出危險的煤層中,上山掘進工作麵同上部平巷貫通,上部平巷必須超過貫通位置不得小於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