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檢查及處理煤倉與溜煤(矸)眼堵塞的相關措施
防止、檢查及處理煤倉與溜煤(矸)眼堵塞的相關措施
【01manbetx 條文】第一百三十四條 煤倉、溜煤(矸)眼必須有防止煤(矸)堵塞的設施。檢查煤倉、溜煤(矸)眼和處理堵塞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處理堵塞時應當遵守本01manbetx 第三百六十條的規定,嚴禁人員從下方進入。
嚴禁煤倉、溜煤(矸)眼兼作流水道。煤倉與溜煤(矸)眼內有淋水時,必須采取封堵疏幹措施;沒有得到妥善處理不得使用。
【執行說明】(一)防止煤倉、溜煤(矸)眼的堵塞,采用下列措施:
1.煤倉漏鬥的角度設計為60°,並在其斜麵上鋪鑄石板;在漏鬥的斜麵上自上而下地在四周安裝兩層空氣(風)炮裝置;有條件的可布置2個及以上放煤孔。
2.溜煤(矸)眼應當采用鋼筋混凝土镟或拱形金屬支架等整體性支護。
3.煤倉或溜煤(矸)眼應當選擇在非含水層內,否則應采取封堵措施;煤倉或溜煤(矸)眼上口應防止水流入其內。
4.煤倉或溜煤(矸)眼的上部入口,應當安設鋼軌或鋼料做成的篩篦。
5.溜煤(矸)眼、煤倉的一側用隔牆留出處理間。
6.對煤倉、溜煤(矸)眼,必須指定專業人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檢查煤倉、溜煤(矸)眼時,必須製定以下安全措施:
1.停止上下口所有運轉設備,嚴格執行停電掛牌製度,嚴禁人員從下口進入觀察處理,嚴禁采用水衝法從上口處理煤倉堵塞。
2.清理上倉口,查明情況,製定安全措施,進入煤倉時必須有一名現場指揮人員。
3.必須查明有無有害氣體,氧氣濃度符合規定。
(三)處理煤倉、溜煤(矸)眼堵塞,采用下列措施:
2.必須確認在不危及操作人員以及周圍人員的安全後,方可進行處理。
3.必須有監視或警戒人員在場,嚴禁1人作業。
4.嚴禁用明炮或糊炮處理堵塞,嚴禁人員進入煤倉、溜煤(矸)眼處理堵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