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製定管理人員、重要崗位人員崗位廉潔標準和權利清單的通知
各單位:
根據《2016年寺河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安排》和黨委上半年黨風廉政巡查工作研討會工作要求,為加強各級領導幹部和重要崗位人員日常教育監督,強化廉潔意識,規範廉潔從業行為,強化黨風廉政崗位責任製和權力運行機製監督,特製定下發本通知。
一、工作目標
通過製定全礦各單位各級領導幹部和重要崗位人員的黨風廉政崗位廉潔標準和權力清單,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監督、製約、協調機製,為寺河礦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良好環境提供保障。
二、開展主體
1、管理人員指副隊級以上幹部;
2、重要崗位人員指管錢、管人、管事、管物、管項目、管工程等具有一定管理權力的人員,包括辦事員、材料員。
三、主要任務
1、製定黨風廉政崗位廉潔標準和權力清單:全礦各單位管理人員、重要崗位人員結合自身崗位實際和職責範圍,按照給出的統一模版,製定黨風廉政崗位廉潔標準和權力清單(附件1)。
2、公示黨風廉政崗位廉潔標準和權力清單:各單位將製定的管理人員、重要崗位人員黨風廉政崗位廉潔標準和權力清單,在單位公示欄裏進行張貼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3、製定業務運行流程圖:各單位要重新梳理彙總本單位涉廉崗位業務運行流程,以流程圖的形式列示出來。
4、指定專人做好資料上報:各單位指定1名專人負責本單位各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崗位廉潔標準和權力清單、涉廉業務運行流程圖的整理彙總工作,經單位黨政正職審核後,於9月28日前將紙質版和電子版一同報紀委(404辦公室)審核。
四、製定標準
1、崗位廉潔標準在2015年上報的廉潔標準基礎上,細分為通用標準和定製標準,各級管理人員需結合個人崗位實際、業務範圍對定製標準進行歸納,體現崗位個性化職能。
2、權力清單指本人的職權範圍和個人影響控製力,要結合崗位職責進行梳理,細化至職責範圍內日常具體負責事項,逐一分條羅列。
3、製定上報的黨風廉政崗位廉潔標準和權力清單,力求語言精煉規範,措辭準確無誤。對態度不端正、落實不力、敷衍應付工作的單位或個人納入“三查一建一打造”作風考核,並追究單位黨政正職的責任。
4、附財務科科長崗位廉潔標準和權力清單作為參考模版(附件2),黑色部分可參照製定,紅色部分必須修訂,保持表格樣式不變,單位、姓名、職務一欄字體為宋體,四號;內容字體統一為宋體,小五。
附件:1、寺河礦管理人員、重要崗位人員廉潔標準和權力清單(表格)
2、財務科科長崗位廉潔標準和權力清單(參考模版)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