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縣煤炭工業局堅持四項原則紮實做好關閉煤礦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自2014年以來彝良縣共公告關閉退出煤礦16對(含2對撤銷項目核準審批文件煤礦),涉及各類債務矛盾糾紛500餘件,金額約達2000餘萬元,彝良縣煤炭工業局堅持四項工作原則積極化解各類礦群矛盾糾紛450餘件,化解率達90%左右,基本達到了群眾、上級、企業“三滿意”的效果,極大促進了縣域社會的和諧穩定。
一是堅持法治思維與堅守法律底線原則。在化解重大矛盾糾紛過程中,該局均聘請法律顧問和邀請有關專家充分進行論證,提出處理意見、製定化解方案,有關工作人員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解決問題。對屬於涉法涉訴類矛盾糾紛,勸導當事人通過調解、仲裁或者依法提請訴訟等措施解決利益矛盾,依法、理性地反映自身訴求。
二是堅持宣傳教育與依法維權原則。在化解煤礦的矛盾糾紛過程中,該局針對不同的群體和不同的個人,一一給他們解釋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對涉及的法律法規條款和政策規定,紙質打印給他們進行學習,幫助他們了解、理解法律法規和政策,耐心的指導他們如何利用法律法規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該去找哪些職能部門辦理,程序該怎麼走。
三是堅持公正公平與公開處理原則。特別是煤礦關閉後,涉及到煤礦欠薪、工傷賠償、地質災害補償等債務問題,群眾反映非常大,提出的條件和要求各種各樣。針對這些矛盾糾紛,該局會同地方鄉鎮人民政府,積極協助和監督煤礦核實確認債務,分類造冊登記,全麵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對每一件矛盾糾紛化解和處置都“一碗水端平”,絕不“和稀泥”。
四是堅持首問責任製與限時辦結製原則。對於群眾矛盾糾紛的訴求,不管是合法合情合理,或者是無理取鬧,該局及相關工作人員都認真傾聽、詳細記錄、依法依政策給予解釋或解決。嚴格執行首問責任製和限時辦結製,不推諉、拖延、扯皮。對能夠縮短時間、當場化解的,工作人員都及時給予化解,對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化解的,都及時向有關當事人說明原因並征得當事人的同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的,當麵告知和示明。(縣煤炭工業局 楊興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