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防塵管理製度
1、礦井必須有完善的綜合防塵係統,並保證齊全、靈敏、可靠;且必須有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並組織實施。采掘工作麵設計中必須明確綜合防塵係統、綜合防塵采取的措施及設施安裝要求。
2、掘進工作麵的防塵管路及截止閥由施工單位安設、維護,搬遷時與接收單位辦理移交手續。
3、掘進工作麵防塵灑水管路要每隔50m撥一個三通閥門,其他地點巷道的防塵灑水管路要每隔100m撥一個三通閥門,所有閥門一律采用Φ16mm的高壓球閥。
4、拆除或更換供水管路影響其他單位用水時,施工單位必須事先提出申請或在當天的調度值班會上提出。
5、各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加強供水管路、三通閥門的檢查和維護,杜絕漏水現象,確保所有施工地點供水管路有足夠的水量、水壓。
6、各掘進工作麵的風流淨化噴霧由掘進單位負責安裝、維護、移動、使用,迎頭淨化噴霧數量不少於三道,位於工作麵50~150m範圍,巷道長度超過500m時,每500m增加一道淨化噴霧。炮掘工作麵迎頭30m範圍內必須另設三道放炮噴霧。每少一道噴霧罰責任單位200元。
7、采用人工上料噴射機噴射混凝土、砂漿時,必須采用潮料。噴射前,必須衝洗岩幫,噴射後應有養護措施,噴漿前必須及時打開回風側50m內設三道風流淨化水幕,並確保正常使用,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個體防護用具,每發現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8、工作麵出矸時,風流淨化噴霧、轉載噴霧必須開啟,不正常使用或缺少,每處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100元。
9、掘進單位對掘進係統巷道每天衝洗一次;有浮塵的必須及時清掃或衝洗;
10、所有放炮作業場所、放炮地點前後30m範圍內巷道必須堅持炮前、炮後灑水滅塵製度,否則不準放炮。
11、各施工單位負責管轄範圍內巷道,不得有煤塵積聚現象,發現一次未衝洗煤塵,罰責任單位200元。
12、井下隔爆設施管理
(1)井下所有隔爆水棚由通防科按照有關要求安裝、維護、加水、移動,並掛牌管理。
(2)通風科必須對水棚定期加水,確保每個水槽(水袋)水量充足,對報廢的水槽(水袋)及時更換。
(3)任何單位或個人必須對隔爆設施加以保護,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每損壞一個水袋或水槽罰款100元,拆除一架罰款1000元,對故意損壞隔爆設施的將給予責任人開除處分,並罰責任單位5000元。
13、其他規定
(1)各施工單位必須有專(兼)職防塵人員並對職責範圍內的防塵工作負責。
(2)炮掘工作麵必須實行濕式打眼和使用水炮泥,否則每發現一次罰當班班長200元。
(3)掘進工作麵必須按照作業01manbetx 要求保證足夠斷麵,以防煤塵飛揚。
(4)井下每位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使用個體防護用品。
(5)防塵部門應及時做好有關防治粉塵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使用,並做好有關資料的整理03manbetx 工作。
(6)瓦檢員、安全員對巡回檢查路線範圍內的防塵情況負有監督權,對防塵設施不使用造成粉塵超限及煤塵積聚(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影響安全生產的有權立即停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