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鋪礦安全質量監督檢查製度
為加強安全和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將安全質量管理、監督監察、檢查考核工作規範化、製度化,把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與經濟掛鉤,推動我礦安全和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上台階,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製度。
1.成立礦安全質量督察組
組 長:礦 長
副組長:安全副礦長
成 員:生產副礦長、采煤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總工程師、後勤副礦長、洗煤副礦長、經營副礦長、紀委書記、各專業副總工程師、安檢科科長、生產技術科科長、礦安全生產調度室主任。
1.2.安全質量督察組職責
1.2.1.督促檢查01manbetx 、措施在生產現場落實兌現的情況;
1.2.2.監督檢查生產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
1.2.3.監督檢查安檢員、瓦檢員、放炮員、電鉗工、綜采(掘)司機、班隊長、安檢科帶班副科長等特殊崗位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
1.2.4.督促檢查安全質量隱患排查整改和落實情況;
1.2.5.協調解決現場存在的安全質量問題;
1.2.6.督察活動中發現各級管理幹部及特殊工種不履行職責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1.2.7.保證安全生產所需人、財、物的投入。
1.3.活動方式
1.3.1.開展不定期集中檢查或抽查;
1.3.2.對督察發現的問題督促責任單位限期整改。
2.礦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組
組 長:安全副礦長
副組長:各專業副總工程師
成 員:安檢科科長和副科長、區(科)管理人員、生產技術科科長和副科長、勞動和社會保險科副科長、礦安全生產調度室主任和副主任、各專業技術人員。
2.1.檢查組辦公室設在礦安全生產調度室,調度室主任兼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檢查組織工作。
3.各專業檢查時間及標準
3.1.采煤、掘進、巷修質量標準化每月檢查二次,即上、下半月各一次。
3.2.機電、運輸、通風質量標準化每月檢查一次,機電、運輸上半月檢查,通風下半月檢查。
3.3.執行標準:執行《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標準》和礦相關規定。
4.獎罰標準執行礦有關規定
5.檢查規定
5.1.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小組,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危及安全生產的隱患或工程質量存在嚴重問題時,現場立即停止作業,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待隱患和問題徹底整改結束後,由安檢科負責驗收合格後,才能恢複生產。
5.2.對查出的一般安全隱患和問題,現場明確整改完成時間,明確整改標準,升井後將“四定表”下發到責任單位、安檢科、礦安全生產調度室。
5.3.由安檢科負責跟蹤監督整改工作,礦安全生產調度室負責收集整改信息,督促整改負責人按時落實整改工作,每整改一條由安檢科負責檢查驗收認可後向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彙報,礦安全生產調度室負責作好記錄,並按時向礦分管領導彙報整改結果。
5.4.對簽字後沒有按時整改的,礦安檢科及時向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彙報,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及時向分管礦領導彙報,並作好記錄,月底統計報礦考核。
5.5.加大隱患整改的監督力度,誰分管誰負責,安檢科盯住不放,直至隱患和問題徹底整改結束。礦安全生產調度室要將每次檢查組下發的“四定表”裝訂在一起,將整改完成時間、驗收人員記錄清楚,以便追究責任。
6.礦領導入井帶班製度
6.1.礦領導入井帶班次數、時間執行公司發[XX]1號文規定。
6.2.礦領導(副總以上)入井帶班,必須以保證安全生產為第一責任,切實掌握當班井下安全生產狀況,把握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及時發現和組織排除安全隱患,查處“三違”行為。
6.3.下井帶班人員對當班安全生產負責。若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排除安全隱患,並向礦領導、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彙報,向區(科)長通報;若發生安全02manbetx.com ,追究當班帶班人員相應的責任。
6.4.由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建立入井帶班考核檔案,準確記錄帶班時間、地點、檢查路線、發現問題、處理結果等。
7.區(科)安全質量檢查規定
7.1.對礦井的皮帶運輸係統、軌道提升運輸係統、排水係統、機車運輸係統、供電係統、通風係統、主要機房峒室等,安檢科要製定安全和安全質量標準檢查製度,規定檢查周期時間,定期檢查,分別建立檢查台帳,明確責任人,按時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和質量標準化問題,下“四定表”通知相關單位,並監督整改。
7.2.安檢科對各采、掘、開、巷修工作麵的安全隱患及安全質量問題,每班盯麵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隱患按規定督促、整改,按規定不整改的,停止生產,向礦彙報,監督整改。
7.3.安檢科對回采工作麵上、下巷、掘進開拓工作麵後路、皮帶、軌道運輸石門的頂板狀況每班進行檢查,明確檢查責任人。
7.4.安檢科對采區、開拓區的皮帶運輸、刮板運輸、軌道運輸、供電係統、采區機房峒室、架空乘人裝置製定檢查計劃,明確責任人,按時監督檢查。
7.5.安檢科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或質量標準化問題,對照隱患整改規定和根據對安全生產的影響程度,確定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及時用“四定表”通知相關單位,嚴格按規定監督整改工作。對不按時整改的,及時停止生產進行整改,同時向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彙報。
7.6.各單位接到安檢科發給的“四定表”後,由分管副區(科、廠)長逐條簽整改意見,並簽名負責整改工作;區(科、廠)長負責安排落實整改工作,對不能按時整改的問題,要親自向分管副礦長和安全副礦長彙報;對既不彙報也不按時整改的,除按規定追究責任外,安檢科有權停止生產、監督整改。
7.7.采區、開拓區、通風區、井運區要製定巷道係統檢查製度,規定檢查時間,明確責任人,建立《巷道係統檢查台帳》,明確檢查內容,按時對分管範圍內的巷道係統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礦彙報,區長要親自抓好落實工作。
7.8.各有關單位要製定主扇、抽放係統、局扇、變電所、泵房、絞車房檢修製度,明確負責人,明確檢修周期,建立檢修台帳;安檢科按照製度規定進行檢查,並監督落實檢修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