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鋪礦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管理辦法
礦發[XX]29號
為切實增強各級管理人員“靠培訓改變現狀”的理念,並認真抓好基層單位培訓工作,保證全礦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落到實處,全麵提升職工綜合素質,以實現公司和礦職代會提出的各項工作目標,根據《盤江煤電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技術培訓管理辦法》文件精神,特製定火鋪礦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管理辦法。
1.成立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管理領導小組
1.1.組 長:黨委書記、礦長
1.2.副組長:黨委副書記、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
1.3.成 員:組織科科長、宣教科副科長、職教中心主任、安檢科書記、礦紀委副書記、工會主席、工資科科長、工資科副科長、宣教科幹事
1.4.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管理領導小組在宣教科(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設立辦公室,宣教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目的及要求
2.1.為加強和規範礦屬各單位的安全業務技術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防範傷亡02manbetx.com ,消除隱患、減輕職業危害,確保全礦健康、持續、穩定發展。
2.安全業務技術教育培訓是實現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工作。必須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並重和“強製培訓、分級管理、統一標準、考核發證”的原則,對職工進行有計劃和經常性的安全、技術、政治、文化、思想的教育培訓。
2.3.按照公司“黨委抓宣傳教育、行政抓全麵管理”等“九位一體”的管理體係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各級行政領導負總責”以及礦有關文件規定,各單位黨政工對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要形成齊抓共管格局,按職責分工黨政領導對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教育工作負總責,黨支部(總支)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技術負責人具體負責,工會主席和機電負責人協助配合。
2.4.按照“教考分離”的原則和《盤江煤電集團公司職工安全技術培訓管理辦法》(公司安字[XX]5號)“各級安全監察部門對本單位安全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要求及三十條的規定,每月22日宣教科負責牽頭,安檢科、礦工會、勞動和社會保險科有關人員組成職工安全業務技術教育培訓考評小組,對各單位當月職工安全業務技術教育培訓工作進行檢查考核。
2.5.礦(三級)安全技術培訓中心,負責培訓區(科)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組長、安全檢查員、礦山救護隊員和特殊工種人員,同時負責一般工種及入礦新工的安全技術培訓。搞好公司以上培(複)訓管理工作,及時上報有關材料和報表,做好接受監督檢查的各項準備工作(新工培訓不少於72小時,在崗職工複訓不少於20小時/年)。班隊長(車間主任)必須經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按要求和標準進行培訓考試合格後,才具備任職資格,若兩次培訓考試不合格的取消任職資格,不享受班隊長待遇。
2.6.各單位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和01manbetx 措施的學習教育培訓工作,尤其要注重理論結合實際,加強現場操作演練的示範教學工作,提高培訓效果;簽訂師徒協議,開展一幫一活動,增強職工的實際操作技能。每期培訓開課時,必須通知宣教科(安培中心)人員到場,宣教科(安培中心)對各單位安全技術培訓、考試進行全程監控。
2.7.凡應參加培訓的“三違”人員、新工、工傷人員等,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回單位,再組織學習01manbetx 措施才能安排上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未經培訓的“三違”人員、新工、工傷人員安排上崗作業,否則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培訓期間,除新工外,若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回去處理工作和其他事務的,必須由參培人員所在單位負責人向礦培訓中心請假,得到批準方可。
2.8.凡外派公費學習、進修和委培取得資格證書的職工,若在服務期內不能為礦和公司繼續服務,並與礦自動解除勞動合同時,要退賠學習培訓費用和差旅費。凡參加培訓學習的專、兼職教師及其他學員未取得資格證書(合格證)的,學習培訓費用由個人承擔,回礦後也不再聘任培訓中心的授課教師。
2.9.礦各類培訓,采煤一區、采煤三區、開拓區參培人員合格率必須達到80%以上,其他單位必須達90%以上,否則,授課教師不享受講課費。
2.10.參加公司及以上培(複)訓的管理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上報齊全相關資料的,要對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3.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標準;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02manbetx.com 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02manbetx.com 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職業危害及預防措施;文化基礎知識、職業道德、礦情礦史及形勢任務教育;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02manbetx.com 和應急救援案例03manbetx 以及其他培訓內容。
4.考核
4.1.每月礦考評小組依照《火鋪礦年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評細則》進行考評,考評結果作為班子成員工資支付的依據之一。
4.2.采煤一區、采煤三區、開拓區月考評得分低於80分的核減黨支部(總支)書記當月工資總額的10%。
4.3.機電科、通風區、井運區、安檢科月考評得分低於85分的核減黨支部書記當月工資總額的10%。
4.4.救護隊、機修廠、洗煤廠、生活服務部、供應科月考評得分低於90分的核減黨支部(總支)書記當月工資總額的10%。
4.5.行政主要負責人(區科長)按黨支部(總支)書記的90%處罰,工會主席、技術和機電負責人均按黨支部(總支)書記的80%處罰。
4.6.考評小組每月底將檢查考核結果送交勞動和社會保險科、財務科,勞動和社會保險科、財務科根據考評結果支付工資。
5.火鋪礦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評細則見表1-5-1。
6.本辦法解釋權在礦,自XX年4月1日起執行。
XX年4月1日
表1-5-1 火鋪礦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評細則
特種作業人員培(複)訓
(8分) 2、職工綜合素質提升培訓教育
(40分) 3、職工安全培訓教育
(45分)
4、培訓檔案和證件管理
(7分)
總扣分 總得分
被 考 核 單 位 按省、公司安全培訓中心要求開展工作,全年在礦培訓中心安排下開展特殊工種培(複)訓工作,搞好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培(複)訓、工程技術人員培訓、班隊長培訓、機電實訓人員的參培工作,有1人次未按要求參加扣1分,材料上報不及時、不全扣1分,扣完為止。無特種作業人員培(複)訓的單位按該項的90%記分。 每月開展職工素質提升脫產或不脫產培訓教育每人累計時間不少於24小時,總分30分。其中思想政治培訓教育10分:學習內容為政治理論、礦情礦史、形式任務和職業道德知識;業務技術培訓教育10分:按照全年及月培訓計劃,開展形式多樣的職工業務技術知識培訓,培訓中做到理論與實際操作和示範講解相結合;文化基礎知識培訓教育10分:學習內容為初中以上文化知識,重在學以致用。礦考評領導小組每月22 ~23日選項抽考,三個項目各抽考5人,培訓合格率90%以下扣分,以5個百分點為扣分段,每段扣2分,扣完為止。70%以下不得分。對上級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進行三班傳達,此項10分,要求結合實際、重點突出、記錄完整規範、寫清楚時間、地點、主持人、記錄人、傳達人、應參加人員和實際人數、缺席人數及原因,不符合要求的一處1次扣1分。對每次學習情況進行抽查,有1人次不了解學習內容和重點扣1分,扣完為止。 在礦組織開展每月一日安全教育、每周一次井口送安全、送溫暖活動的同時,各單位認真利用班前會、井口安全宣講等形式開展安全知識、01manbetx 措施、安全通報、事故案例等方麵的教育,此項15分,記錄不清楚1次扣2分,01manbetx 措施學習簽字率達不到100%,1次扣2分;以隊為單位,開展“手指口述”安全管理法學習,少一個班次扣2分,扣完為止。工傷管理20分,超1人次扣1分,扣完為止。出現重傷及其以上事故扣20分,以礦《事故通報》為準。按規定認真組織“三違”人員在井口宣講,此項10分,少1人次扣1分,事故報告撰寫不符合文件要求,1人次扣1分;當月出現一般“三違”1人次扣0.5分,每上一個級別1人次加扣0.5分(如:特級“三違”1人次扣2.5分)。 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及班隊長必須持證上崗,如有變動須及時上報,此項3分。發現1人次(指未持證上崗或特殊工種及班隊長變動未及時上報)扣1分、扣完為止。無證件管理的單位按該項的90%記分。建立規範的培訓檔案,此項4分,一處不規範扣0.5分;未建“三違”人員幫教檔案,少1人次扣1分;未按當月培訓計劃製做教案和教案缺乏針對性1次扣1分。扣完為止。
采一區
采三區
開拓區
機電科
井運區
通風區
機修廠
洗煤廠
安檢科
救護隊
生活服務部
供應科
注:各單位每季的工傷人數按《關於印發〈火鋪礦工資管理及獎罰製度〉的通知》(礦發[XX]3號)文件核算:采一區10人,采三區9人,開拓區5人,機電科3人,井運區2人,通風區3人,洗煤廠5人,機修廠2人,救護隊0個,供應科2人,生活服務部2人。(四舍五入)
考評領導小組負責人簽字: 考評人員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