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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鋪礦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製度彙編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6-09-29 10:05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火鋪礦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與整改製度彙編

第一節火鋪礦安全隱患排查製度

為及時發現並排除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落實“安全第一、質量第二、產量第三”的工作方針,必須做到認真排查隱患、及時消除隱患,防止02manbetx.com 發生。達到“管理風險、控製危險、預防02manbetx.com ”的目的,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製定本製度

1.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製度

1.1.每月下旬由礦長主持召開安排隱患排查會議,參加人員:礦領導、副總工程師、區(科、廠)負責人及分管機電運輸、技術、生產的副職等,對上月排查的隱患整改結果進行核實,對全礦下一個月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麵排查。

1.2.排查內容:對礦井“一通三防”、采煤、掘進、開拓、巷修、機電、運輸、防治水、矸石山等方麵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麵排查。

1.3.對排查出的隱患,由礦安檢科、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建立礦井隱患排查檔案。

1.4.對排查出的隱患,會上落實整改負責單位、整改負責人、規定整改時間,礦協調解決所需的人、財、物。

1.5.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的嚴重程度,整改隱患的難易程度,分級負責整改;A級隱患難度大,礦整改不了的及時向公司報告;B級隱患,區(科)整改不了的,由礦製定安全技術措施,礦隱患應急整改小組負責整改工作;C級安全隱患,由區(科)負責製定安全措施,組織隱患的整改工作。

1.6.礦每10天由安全副礦長組織,采區、開拓區、機電科、井運區、通風區、機修廠、洗煤廠、生活服務部、供應科、安檢科、礦安全生產調度室、生產技術科負責人參加,進行旬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安檢科、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建立隱患排查檔案,落實整改單位、整改負責人、整改完成時間。

1.7.根據礦井生產情況,有預見性的排查出各種安全隱患,並及時落實整改工作,對危及安全、危險較大的隱患,做到不整改不生產。

1.8.隱患所在單位負責整改工作,安檢科負責跟蹤監督整改工作,礦安全生產調度室負責跟蹤隱患整改信息的收集整理,發現問題及時向礦領導彙報。

2.區(科、廠)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製度

2.1.采區、開拓區、機電科、井運區、通風區、安檢科、洗煤廠每天召開一次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會,由正職負責組織,單位副職、隊長(車間主任)、技術員參加,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認真排查。

2.2.排查內容:排查當天出現哪些安全隱患,這些安全隱患是否得到徹底整改,對礦及礦業務部門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03manbetx 本單位安全狀況,目前存在哪些安全隱患,安全管理上有無漏洞,在落實01manbetx 措施、製度上存在哪些問題和差距,建立隱患排查整改台帳。

2.3.對排查出的各種安全隱患,本單位能組織整改的及時落實整改工作,明確整改負責人,製定針對性的措施,保證整改隱患所需的人、財、物、時間、空間、工具,及時組織隱患的整改工作,並向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彙報。

2.4.對本單位整改有難度的隱患或安全上沒把握的,及時向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彙報,由礦負責組織隱患的整改工作。

2.5.在整改隱患的過程中,嚴格執行礦有關規定,要以“安全第一、質量第二、產量第三”的工作方針為指導,整改隱患要徹底,杜絕“三違”,防止擴大隱患,必須保證安全。

2.6.隱患整改完畢,及時向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彙報,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及時記錄在安全隱患台帳上。

3.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製度

3.1.工作前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3.1.1.各工作麵開工前,由帶班隊長組織班長、電鉗工、瓦檢員、群監員、安檢員對工作麵頂板和煤壁的支護、通風、瓦斯、機電設備、安全設施、工具、不安全的人員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作好記錄,落實整改負責人,明確整改措施和注意事項,及時落實整改工作,安檢員負責監督隱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做好隱患排查整改記錄。

3.1.2.對影響安全生產,危及安全的隱患要停止生產,及時向區調度彙報,安檢員向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彙報,嚴格監督整改工作。

3.1.3.對危及安全生產或安全上沒把握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區、礦調度彙報,並及時將人員撤離危險區待命。

3.1.4.現場班隊長、安檢員要盯住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不急躁,不冒險蠻幹;需停止生產整改的,必須停止生產,先整改隱患;對在生產過程中能整改的隱患,要安排有把握的人負責整改,班隊長、安檢員盯住整改工作。

3.1.5.針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提醒相關人員工作時需要注意的問題,對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要有預見性的采取措施,防止發生02manbetx.com

3.1.6.現場排查安全隱患要認真,要仔細,嚴禁走過場;安排落實整改工作要恰當。

3.1.7.現場安全隱患排查要認真執行“手指口述”安全管理辦法,想到哪裏就指哪裏、查到哪裏,邊想邊指,邊指邊查,邊查邊說,專人記錄;排查完後,隊長安排落實整改工作,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和方法明確,標準明確,做好記錄,進行整改;安檢員、班隊長現場盯住整改工作。隊長要組織本班人員用“手指口述”安全管理辦法進行安全確認,確認安全後再開工生產。

3.1.8.單人作業的崗位開始作業前,作業人員落實“手指口述”安全管理辦法,首先排查崗位安全隱患和問題,積極的、力所能及的整改安全隱患和問題,將隱患和問題整改後再作業,如自己對整改隱患安全上沒有把握,就及時向班隊長或區調度彙報。

3.2.工作過程中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3.2.1.工作過程中,安檢員、班隊長要巡回檢查現場安全情況,查操作是否規範,查不安全行為,查是否有違章作業,查安全防護設施實用情況,查01manbetx 、措施、製度的落實情況,查支護是否可靠,查設備、工具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督促整改。

3.2.2.工作過程中,安檢員、班隊長要及時製止“三違”行為,及時糾正不規範的操作,發現通風、瓦斯異常及時停止作業,及時彙報,嚴格執行製度,杜絕帶隱患作業,帶隱患生產。

3.2.3.工作結束後,班隊長、安檢員、瓦檢員、電鉗工再次對現場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本班能整改的及時組織整改,不能整改的在現場對口向下一班接班負責人交接清楚。

3.3.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的規定:

3.3.1.各工作麵、相對固定的工作崗位,不進行隱患排查整改工作不準開工生產和作業。

3.3.2.工作前和班中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工作麵和固定崗位要有專用記錄本,將隱患排查、整改結果記錄清楚,時間、地點、隱患內容、整改結果、整改負責人、整改完成時間記錄在案,對不落實排查、整改隱患的班隊長、崗位職工,給予批評幫助,並罰款300―500元/人。

3.3.3.整改隱患時,如班隊長組織整改安全沒有把握時,區長或副區長到現場組織整改;如區長在現場整改隱患安全上沒有把握時,及時向礦彙報,礦起動隱患應急處理預案組織處理,嚴禁冒險蠻幹。

第二節火鋪礦安全隱患整改製度

1.現場認真排查下列隱患,出現下列安全隱患之一的,必須立即整改,否則,對有關責任者罰100-500元/條·人。

1.1.綜采工作麵出現下列情況必須立即整改:

1.1.1.采麵上、下巷不暢通,影響通風、行人、運輸的;

1.1.2.采麵上、下出口不暢通;

1.1.3.采麵上、下巷超前支護不符合01manbetx 規定的;

1.1.4采麵上、下端頭大梁缺柱,有泄壓柱,梁、柱變形嚴重,大梁斷裂的;

1.1.5.單柱支撐力達不到01manbetx 要求,沒有防倒裝置的;

1.1.6.采麵上隅角沒有按規定封堵的;

1.1.7.上、下端頭大梁架設不符合規程規定的;

1.1.8.上、下端頭空頂的;

1.1.9.采麵機道內機頭上方、機尾下方沒有按規定設置擋閘、沒有按規定設置擋網的;

1.1.10.采麵煤壁片幫嚴重的;

1.1.11.采麵未及時移架,架前端麵距超過規定的;

1.1.12.采麵支架使用的乳化油配比濃度不符合規定的;

1.1.13.采麵過構造帶頂板破碎易漏頂,煤壁易片幫,沒有措施或施工達不到措施要求的;

1.1.14.采麵支架有漏液、串液、卸載的;

1.1.15.采煤機不能控製刮板運輸機或刮板運輸機機尾沒有控製刮板運輸機的急停按鈕的;

1.1.16.采麵沒有聲光信號或聲光信號不靈敏的;

1.1.17.采煤機負荷線沒有按規定包紮捆綁的;

1.1.18.采麵刮板運輸機機頭、機尾沒有按規定噴霧灑水的;

1.1.19.采煤機無滅塵水的;

1.1.20.發現違章作業而不及時製止的;

1.1.21.影響安全生產的其它隱患出現後,沒有立即整改的。

1.2.掘進(開拓)、巷修工作麵出現下列情況必須立即整改:

1.2.1.巷道開口(交岔點)變形嚴重的;

1.2.2.巷道後路支護不完整,拱形棚子的卡蘭、螺絲、錨杆螺絲多顆拉斷,巷道變形嚴重的;

1.2.3.巷道後路不暢通的;

1.2.4.永久支護距迎頭超過規程規定的;

1.2.5.迎頭超前臨時支護未使用或未按規定使用的;

1.2.6.迎頭、幫頂有活矸、危矸沒有找掉或有冒頂片幫危險的;

1.2.7.工作麵遇到頂板破碎、煤層鬆軟過構造帶時沒有采取措施或施工達不到措施規定的;

1.2.8.迎頭沒有落實防止片幫措施的;

1.2.9.不按規定裝藥、連線放炮、不執行連鎖放炮製度的;

1.2.10.放炮母線吊掛、長度、明接頭包紮等不符合規定的;

1.2.11.風筒口距迎頭煤巷大於5m,岩巷大於8m的;

1.2.12.迎頭風量達不到要求的;

1.2.13.超前探孔到控製位置,而沒有打超前探孔的;

1.2.14.預測預報孔到控製位置,而沒有進行預測預報的;

1.2.15.工作麵有透水預兆的;

1.2.16.沒有按規定檢查瓦斯的;

1.2.17.瓦斯湧出異常,忽大忽小或瓦斯超限的;

1.2.18.炮後瓦斯超限的;

1.2.19.電氣設備失爆、刮板運輸機機頭、機尾沒有壓柱或壓柱不符合規定的;

1.2.20.巷道開口、架設抬棚或返修抬棚,現場沒有大隊長以上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的;

1.2.21.棚子迎、退山嚴重、空頂、空幫的;

1.2.22.迎頭5m範圍內錨杆螺絲鬆動超過3顆,有3個錨盤、托板不貼岩麵導致錨索、錨杆支護失效的;

1.2.23.鐵絲網連接不符合規定,錨杆、錨索外露長度超過規定沒有按規定處理的;

1.2.24.巷修工作麵臨時支護未使用或未按規定使用的;

1.2.25.未按規定對套修地點支護進行加固的;

1.2.26.套修時,未按規定對風、水管、電纜、風筒、抽放管路、信號線進行有效保護的;

1.2.27.未按規定先臥底後套修的;

1.2.28.未按規定搭設工作平台或搭設的工作平台達不到要求的;

1.2.29.獨頭巷道套修未按規定的順序進行套修的;

1.2.30.套修地點必須保證行人安全,否則,必須設警戒網、掛警戒牌;

1.2.31.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其它隱患的。

1.3.通風方麵出現下列情況,必須立即整改:

1.3.1)供風量達不到規程規定的;

1.3.2)采、掘工作麵回風流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的;

1.3.3)采、掘工作麵及其它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的;

1.3.4)采、掘工作麵及其它巷道內,體積大於0.5m3的空間內積聚瓦斯濃度達到2%以上,附近20m仍然作業的;

1.3.5.停風或瓦斯超限區域未按規程規定進行處理的;

1.3.6.未按規定使用“三專兩閉鎖”的;

1.3.7.主、備風機不能自動切換的;

1.3.8.排放瓦斯、巷道貫通沒有專項措施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1.3.9.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工作麵風流瓦斯濃度超過0.5%的;

1.3.10.井下風門損壞漏風,未連鎖或連鎖失效的;

1.3.11.通風設施不可靠或不符合規定的;

1.3.12.瓦斯探頭顯示不準確的,誤差超過規定的;

1.3.13.風筒漏風,影響供風的;

1.3.14.瓦斯監測係統運行不正常的;

1.3.15.瓦斯抽放管內積水沒有排放的;

1.3.16.瓦斯抽放孔沒有按規定及時封孔的。

1.4.4.機電運輸方麵出現下列情況的,必須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整改:

1.4.4.1.刮板運輸機未按規定清挖回煤坑或不符合要求的(深×寬×長=800×800×1200mm);

1.4.4.2.刮板運輸機機頭、機尾壓柱未打或打設不合格的;

1.4.4.3.刮板運輸機不平、不直或搭接不符合規定的;

1.4.4.4.刮板運輸機缺螺絲、刮板3處以上的;

1.4.4.5.皮帶運輸機底托輥不轉動超過5個,皮帶磨H架3處,皮帶跑偏長度大於10m,滾筒轉動不靈活,滾筒裹泥嚴重,直托輥或鉸接托輥裹泥超過10處的;機頭、機尾轉動部分無防護欄的;

1.4.4.6.皮帶運輸機底皮帶在浮煤矸及底板上拖著運行的;

1.4.4.7.刮板運輸機、皮帶運輸機運輸信號沒有按規定安設或信號失靈的;

1.4.4.8.采煤機與刮板運輸機沒有閉鎖、刮板運輸機機尾沒有控製刮板運輸機的急停按鈕的;

1.4.4.9.小絞車基礎不牢,四壓兩戧柱失效或安全防護設施不合格的;

1.4.4.10.小絞車提升,繩頭沒有尾繩的;

1.4.4.11.小絞車提升,連接裝置不合格的;

1.4.4.12.小絞車的大繩沒有按規定驗繩或大繩不合格的;

1.4.4.13.小絞車提升運輸沒有按規定撤人、站崗的;

1.4.4.14.小絞車提升運輸鋼絲繩刮巷幫、棚子的;

1.4.4.15.小絞車提升運輸控製閘不合格的;

1.4.4.16.絞車鋼絲繩磨損、斷絲超限或沒有使用雞心環的;

1.4.4.17.斜坡道提升“一坡三擋”不完好或不正確使用的;

1.4.4.18.電機車燈、笛、鈴、閘、撒沙裝置失效的;

1.4.4.19.礦車連接裝置未按規定進行周期試驗的;

1.4.4.20.機車運輸液壓支架時,沒有使用硬連接的;

1.4.4.21.礦車運輸超長、超寬、超高的;

1.4.4.22.礦車運輸設備、支架、材料捆綁不牢固的;

1.4.4.23.機電設備保護裝置、保護設施失去保護作用的;

1.4.4.24.電器設備失爆的;

1.4.4.25.各種司機、配電工、電鉗工沒有持證上崗的。

2.工作中認真排查下列隱患,凡查出下列隱患之一的,必須限期整改,對不按時整改的責任者,罰款200元-800元/條·人。

2.1.采煤、掘進、巷修工作麵。

2.1.1.綜采麵支架連續5架缺台超過規定的;

2.1.2.采麵端頭大梁距機頭、機尾高度小於規程規定的;

2.1.3.綜采麵支架出現擠、咬、背架現象嚴重的;

2.1.4.綜采麵機組割頂、割底、超高、煤壁不直、刮板運輸機不平的。

2.1.5.綜采麵上、下巷壓力大、變形嚴重、斷麵小影響通風、運輸、行人的;

2.1.6.綜采麵上、下超前支護20m內,巷道高度小於1.8m;

2.1.7.巷道變形擠壓風筒、瓦斯抽放管路和機電設備,影響行人、運輸及檢修設備無空間的;

2.1.8.巷道內有積水(長度超過5m,深度超過0.1m),有雜物的;

2.1.9.巷道未按中腰線施工或中腰線標定不及時的;

2.1.10.支架幫頂刹背不嚴、棚梁位置不正的;

2.1.11.支架迎、退山不符合要求,梁腿搭接長度不符合規定的;

2.1.12.棚子卡蘭、拉杆螺絲未上緊的;

2.1.13.巷道由於壓力大、巷道變形嚴重需打錨杆、錨索加強支護的;

2.1.14.巷道初噴、複噴距離超過規定的;噴漿厚度、質量達不到要求的;

2.1.15.巷道內管線吊掛不符合規定的;

2.1.16.材料碼放不整齊、不穩固、無標誌牌的;

2.1.17.備用材料數量不足的;

2.1.18.巷修工作麵沒有按規定臥底的;

2.1.19.存在影響安全生產的其它隱患的。

2.2.通風方麵。

2.2.1.巷道斷麵小、風速超限;

2.2.2.綜合防塵設施不全的;

2.2.3.粉塵堆積超過規定的;

2.2.4.瓦斯抽放管路影響運輸、行人的;

2.2.5.風門變形的;

2.2.6.防滅火器材、砂箱不符合規定的;

2.2.7.抽放係統不完善的;

2.2.8.監測係統備用電源達不到規定的;

2.2.9.巷道變形擠壓瓦斯抽放管路的。

2.3.機電運輸。

2.3.1.設備、管、線未按規定安裝、吊掛的;

2.3.2.機電設備、供排水、壓風管路有跑、冒、滴、漏的;

2.3.3.皮帶運輸機未按規定安設防跑偏托輥皮帶跑偏的;

2.3.4.皮帶運輸機機頭、機尾人行道側行人間距不足0.7m的;

2.3.5.皮帶運輸機、刮板運輸機經常有人過的地點沒有安過橋的;

2.3.6.皮帶運輸機機尾沒有安設清掃落煤裝置的;

2.3.7.軌道質量、道岔質量、“一坡三擋”質量不符合標準的;

2.3.8.刮板運輸機、皮帶運輸機上表麵距風筒距離小於600mm的;

2.3.9.上、下山刮板運輸機運輸,坡度大於25度時,機尾、機頭沒有安設防止大塊下滾擋閘的。

3.要求。

3.1.礦規定:規定立即整改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安檢科及時監督整改,對不立即整改的,除按規定提出罰款外,有權停止生產或停止作業,監督整改,並及時向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彙報,整改結束後,才能恢複生產。

3.2.對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安檢科片區主任或專業副科長與隱患單位區(科)長,根據工作量大小和難易程度,共同商定整改隱患的完成時間;隱患單位要認真組織整改工作,如因故不能按時完成整改工作時,要提前向分管副礦長、安全副礦長彙報,並寫清原因報安檢科,經礦同意,重新確定整改結束的時間。對既不彙報,又不能按時完成整改工作的,除按規定罰款外,安檢科有權停止工作,進行整改,安檢科要及時向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彙報停止工作的原因。

第三節火鋪礦安全隱患應急預案處理製度

1.礦成立安全隱患應急處理小組:

1.1.“一通三防”小組:負責排除全礦“一通三防”方麵的安全隱患。

1.1.1.組 長:總工程師

1.1.2.副組長:通風副總工程師

1.1.3.成 員:通風區區長、生產副區長、技術副區長,采區、開拓區區長、技術副區長,安檢科科長、通風副科長,礦安全生產調度室主任。

1.2.機電小組:負責排除全礦機電方麵的安全隱患。

1.2.1.組 長:機電副礦長

1.2.2.副組長:機電副總工程師

1.2.3.成 員:機電科科長,機電副區(科、廠)長,安檢科機電副科長,礦安全生產調度室主任。

1.3.運輸小組:負責排除全礦運輸方麵的安全隱患。

1.3.1.組 長:機電副礦長

1.3.2.副組長:機電副總工程師

1.3.3.成 員:井運區區長、生產副區長、技術副區長,機電副區(科、廠)長,安檢科機電副科長,礦安全生產調度室主任。

1.4.采煤小組:負責排除全礦采煤方麵的安全隱患。

1.4.1.組 長:采煤副礦長

1.4.2.副組長:采煤副總工程師

1.4.3.成 員:生產技術科科長、副科長,安檢科科長、技術副科長,采區區長、采煤副區長、技術副區長,礦安全生產調度室主任。

1.5.掘進、開拓、巷修小組:負責排除全礦掘進、開拓、巷修方麵的安全隱患,以及巷道係統內出現的安全隱患。

1.5.1.組 長:生產副礦長

1.5.2.副組長:生產副總工程師

1.5.3.成 員:生產技術科科長,安檢科科長、技術副科長,采區區長、準備副區長、技術副區長,礦安全生產調度室主任。

1.6.防治水小組:負責全礦防治水工作方案的製定及排除全礦水患。

1.6.1.組 長:總工程師

1.6.2.副組長:生產副礦長、采煤副礦長、機電副礦長

1.6.3.成 員:地質測量副總工程師,安檢科科長,采區區長、生產副區長、技術副區長,礦安全生產調度室主任,生產技術科科長。

1.7.洗煤廠、矸石山小組:負責矸石山、矸石山大壩的監護、加固及洗煤廠安全生產隱患的排除工作,發現隱患及時組織處理並向礦彙報。

1.7.1.組 長:洗煤副礦長

1.7.2.副組長:後勤副礦長

1.7.3.成 員:洗煤副總工程師、洗煤廠廠長、生產副廠長、技術副廠長,生產技術科科長,安檢科分管副科長,礦安全生產調度室主任,工農關係辦公室主任。

1.8.生活後勤小組:負責排除礦區生活、後勤方麵的安全隱患。

1.8.1.組 長:後勤副礦長

1.8.2.副組長:黨委副書記

1.8.3.成 員:工農關係辦公室主任,安檢科分管副科長,保衛科科長,生活服務部主任、副主任,黨政辦公室主任,礦安全生產調度室主任。

1.9.其它隱患小組:負責排除以上小組以外礦井其它方麵的安全隱患。

1.9.1.組 長:安全副礦長

1.9.2.副組長:礦副總工程師

1.9.3.成 員:區(科、廠)長,安檢科科長,生產技術科科長,礦安全生產調度室主任,保衛科科長。

1.10.應急小組的職責。

1.10.1.在生產過程中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應急小組成員及時趕到隱患事故現場,製定措施,實施處理,處理結束進行驗收,並寫出總結報告。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必須及時彙報“一通三防”應急處理小組:

2.1.采、掘工作麵出現下列情況:放炮後回風瓦斯濃度超過2%的,瓦斯變化異常或出現突出預兆的,排放瓦斯時局扇無計劃停運的;

2.2.通風係統出現異常時;

2.3.瓦斯超限時;

2.4.通風設施受到損壞,現場不能及時進行處理和恢複時;

2.5.巷道貫通遇老巷、盲巷時;

2.6.礦井、采區通風係統調整,或啟封密閉時;

2.7.采區總回風瓦斯超過0.75%時;

2.8.係統停電,導致主扇和抽放泵停止運行3分鍾以內(含3分鍾)不能正常啟動時;

2.9.主要進、回風係統斷麵突然變小,主扇負壓突然變化(變化幅度超過50mmH2O以上);

2.10.瓦斯抽放係統不能正常運行(如抽放管斷裂、堵塞等);

2.11.出現一個采區或全礦監測係統不能正常監測監控時;

2.12.井下發生著火事故時;

2.13.密閉內一氧化碳超標,溫度異常時。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必須及時彙報采煤應急處理小組:

3.1.當采煤工作麵出現地質構造落差達1m以上時;

3.2.綜采麵偏幫長達10m、寬2m以上時;

3.3.采麵上、下巷發生偏幫、冒頂堵巷時;

3.4.采煤工作麵處理重大偏幫、冒頂時;

3.5.采煤工作麵出現重傷以上人身事故時;

3.6.采煤工作麵上、下巷有冒頂預兆時。

4.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必須及時彙報掘進、開拓、巷修應急處理小組:

4.1.掘進、開拓工作麵發生冒頂事故,冒頂長度達3m,高1.5m以上;

4.2.掘進、開拓工作麵出現地質構造或岩性發生異常變化;

4.3.掘進、開拓工作麵有透水預兆或湧水量發生異常變化;

4.4.巷道貫通出現異常情況;

4.5.掘進、開拓工作麵後方巷道出現冒頂預兆及安全隱患;

4.6.井下巷道係統發生冒頂,危及安全生產;

4.7.巷修工作麵發生冒頂2m以上時;

4.8.巷修工作麵處理重大偏幫、冒頂時;

4.9.掘進、開拓、巷修工作麵出現重傷及重傷以上人身事故時;

4.10.巷修範圍內出現水、火事故以及其它異常情況時;

4.11.巷道開口處有冒頂危險時。

5.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必須及時彙報機電應急處理小組:

5.1.供電係統出現故障造成礦區或礦井停電;

5.2.井下電纜放炮、供電出現異常情況;

5.3.主扇風機及瓦斯抽放泵停止運轉時;

5.4.主排水泵不能正常排水時;

5.5.瓦斯抽放泵停止運行,不能及時啟動時;

5.6.機電出現重大未遂事故時;

5.7.機電出現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時。

6.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必須及時通知運輸應急處理小組:

6.1.全礦斜井絞車提升運輸出現隱患時;

6.2.大巷機車運輸出現隱患時;

6.3.斜巷皮帶運輸出現隱患時;

6.4.煤倉或放煤嘴出現隱患時;

6.5.出現運輸重大未遂事故時;

6.6.礦運輸出現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時;

6.7.皮帶運輸出現冒煙、火災時。

7.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必須及時彙報防治水應急處理小組:

7.1.井下工作麵或巷道內出現透水預兆時;

7.2.井下巷道或工作麵出現湧水或淋水異常時;

7.3.井下工作麵過水倉、水窩子及積水區時;

7.4.工作麵接近老巷積水區時;

7.5.井下出現水災時。

8.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必須及時彙報洗煤廠、矸石山應急處理小組:

8.1.矸石山壩體出現開裂、移動、垮塌時;

8.2.矸石山出現壩體滑坡、塌陷時;

8.3.洗煤廠出現較大隱患時;

8.4.洗煤廠出現較大安全事故時。

9.地麵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必須彙報生活後勤應急處理小組:

9.1.出現滑坡、塌陷,危及人員安全時;

9.2.房屋出現裂縫,危及居民安全時;

9.3.地麵供水、供電、照明出現隱患時;

9.4.地麵生活方麵出現災情時。

10.出現上述以外的隱患時,必須及時彙報其它應急處理小組。

11.應急處理隱患程序:

11.1.當現場發生隱患時,現場安檢員或帶班副區(科)長、帶班隊長立即停止作業,並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域,懸掛《停止生產,撤出人員》牌板,設置安全防護欄,並及時彙報礦安全生產調度室。

11.2.礦安全生產調度室接到礦區範圍內隱患彙報後,在5分鍾內分專業通知相關應急處理小組組長或副組長,由組長或副組長指示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趕到調度室,采取初步處理方案。

11.3.應急處理小組人員到達隱患事故現場,對隱患事故進行詳細勘察03manbetx ,研究製定措施方案。

11.4.根據隱患複雜程度,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後,再組織實施。

11.5.根據安全措施要求,準備相應材料和設備,當材料和設備到位後,方可對事故隱患實施處理。

11.6.現場必須指定一名安全負責人,並將現場處理情況隨時彙報礦安全生產調度室。

12.恢複程序:

12.1.安全隱患事故排除後,由應急處理小組對現場進行驗收,確認隱患已徹底排除,並彙報礦安全生產調度室。

12.2.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在接到隱患排除彙報後,下令恢複正常生產。

12.3.應急處理小組針對隱患提出針對性的防範措施,由安檢部門進行現場監督落實,防止隱患重複出現。

第四節火鋪礦檢查處理安全隱患的管理製度

礦安字〔XX〕27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全礦幹部職工牢固樹立“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切實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認真檢查隱患,采取安全措施,及時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特製定“火鋪礦檢查處理安全隱患的管理製度”,各單位必須遵照執行。

1.采、掘、開、巷修工作麵檢查處理安全隱患製度:

1.1.開工前必須有代班隊長負責組織,由班長、副班長、安檢員、瓦檢員、電鉗工參加,用30分鍾到1個小時的時間,對工作麵進行全麵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采取針對性的安全措施進行處理,隱患消除後才能生產,隱患不消除嚴禁生產,代班隊長不組織安全檢查,不準生產,安檢員監督到位。

1.2.工作過程中,代班隊長、班長、安檢員、瓦檢員、電鉗工隨時進行動態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先停止作業,由代班隊長組織處理,隱患消除後才能生產,隱患不消除嚴禁生產,安檢員監督到位。

1.3.工作過程中,出現安全隱患,任何人都有權提出停止作業。消除隱患後才能生產,隱患不消除嚴禁生產。如隱患不消除,帶隱患生產嚴肅追究代班隊長、安檢員的責任。

1.4.班末,由代班隊長負責組織檢查安全隱患,發現隱患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隱患不消除不準離開現場,安檢員監督到位。

1.5.對條件差、隱患較多的工作麵,由代班區長負責組織安全隱患的檢查處理,代班區長負責監督本班各工作麵檢查、處理隱患的工作,哪裏安全有隱患,代班區長就盯在哪裏,直至消除隱患才能離開現場。

1.6.各分管副區(科)長,對分管工作麵及崗位的安全檢查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負責把檢查、處理全部隱患工作落實到位、檢查到位、監督到位。

2.崗位檢查處理安全隱患製度:

2.1.各崗位工作人員,上崗後必須先檢查崗位是否有安全隱患。發現隱患,停止作業,及時彙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消除隱患後再作業,隱患不消除嚴禁作業,崗位職工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

2.2.作業過程中,出現隱患,立即停止作業,及時彙報,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後再作業,隱患不消除嚴禁作業。

2.3.崗位人員發現隱患後,先停止作業,及時彙報,采取措施,力所能及的處理隱患;如無能力處理隱患時,千萬不能勉強去處理,及時彙報,遠離隱患,並采取措施防止他人接近隱患,由管理人員現場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隱患消除後,繼續作業,否則,嚴禁作業。

3.檢查處理安全隱患要把握的原則:

3.1.不論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出現安全隱患,立即停止作業,及時向本單位調度彙報,單位調度分別向分管的副區(科)長、區(科)長和礦安全調度彙報,安檢員分別向安檢科值班調度、礦安全調度彙報,礦安全調度向分管礦領導和值班礦領導彙報。接到隱患彙報後,區科、礦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安排。

3.2.一般的安全隱患,由代班區長、代班隊長或分管副區(科)長在現場,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組織處理。

3.3.較複雜的安全隱患,礦安全調度及時通知分管礦領導,分管礦領導適情況起動“隱患應急處理小組”進行處理。

3.4.處理安全隱患時,做到:認真查清隱患的原因,采取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組織管理到位,安全監督到位,保證人、財、物投入到位,保證足夠的時間、空間。

3.5.在處理安全隱患時,安全上沒把握,就立即停止處理,認真研究03manbetx ,采取有效措施,安全上有把握後再處理。

3.6.處理安全隱患時,如班隊長沒有把握,就由區(科)長去處理,區(科)長沒有把握,就由礦組織處理,如礦上沒有把握,就及時向公司彙報請求支援,絕對不能冒險蠻幹。

4.各級管理人員,把檢查處理安全隱患,作為首要責任落實到位,認真落實礦安字[XX]2號文《火鋪礦安全隱患排查彙報製度》和礦安字[XX]7號文《火鋪礦查處安全隱患責任製度》,在防止隱患上下功夫,有預見性的開展工作,消除隱患。認真排查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提前采取針對性的措施,防止隱患的產生,杜絕事故,確保安全生產。

5.各級管理人員,認真排查分管範圍內的安全隱患,做到對各工作麵、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心中有數,如果對某工作麵或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不清楚、沒把握,先停止作業,將情況弄清楚,確認沒有安全隱患後再生產、再作業。

6.嚴格執行查處安全隱患的獎罰辦法,做到及時獎罰,重獎重罰,獎罰分明,發揮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檢查隱患、彙報隱患、處理隱患的主動性,杜絕帶著隱患作業,堅決做到隱患不消除不作業、不生產,認真檢查隱患,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7.認真組織區、科隊、班管理人員、安檢員及職工學習作業規程、相關的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和各項安全管理製度,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力度,從區科班隊管理人員到崗位職工必須掌握相關的規章製度,提高識別隱患、檢查隱患、處理隱患的能力,把檢查隱患、處理隱患作為各級管理人員、安檢員、崗位職工的重要工作落實到位。

8.各工作麵發生工傷事故後,現場必須立即停止作業,由帶班副區長或隊長負責組織檢查發生事故的地點是否還有隱患,有隱患要立即處理,並把發生工傷事故的經過告知工作麵所有工作人員,提高警覺,注意安全,搞好自主保安,防止事故重複發生。

XX年9月23日

第五節火鋪礦安全隱患責任追究製

1.當班能整改而沒有整改的安全隱患,追究下列人員責任,罰款100元—300元/條·人。

1.1.當班班長、帶班隊長(車間主任);2、當班安檢員;3、責任者。

2.二個小班能整改而沒有整改的安全隱患,追究下列人員責任,罰款200元—500元/條·人。

2.1.責任班長、帶班隊長(車間主任)、隊長;

2.2.責任安檢員、帶班副科長;

2.3.責任副區(科)長;

2.4.責任者。

3.三個小班能整改而沒有整改的安全隱患,追究下列人員責任,罰款300元—800元/條·人。

3.1.隊長(車間主任);

3.2.安檢科片區主任;

3.3.分管副區(科)長。

4.三個圓班能整改而沒有整改的安全隱患,追究下列人員責任,罰款400元—1000元/條·人。

4.1.區(科)長;

4.2.分管副區長;

4.3.安檢科科長。

5.上級業務部門、礦業務部門查出的隱患,不按時整改的,也沒有向礦彙報不能按時整改的原因,追究下列人員責任,罰款100元—1500元/人·條。

5.1.責任隊長;

5.2.責任副區(科)長;

5.3.責任區(科)長;

5.4.安檢科責任科長、責任副科長、責任片區主任。

6.因現場管理不到位、監督不到位,造成隱患在一個月內重複出現的,對責任者罰款300元—1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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