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莊煤礦員工分流安置工作進展情況及部分員工疑問答疑(四)
一、曹莊煤礦去產能關井時是否還有相關政策?與現在的改革重組政策有何不同?
(一)這次《實施方案》中的相關政策僅適用於此次改革重組。與2008年以前的煤礦政策性破產相比,是根本不同的兩個政策,沒有任何關聯和可比性。上級下發的文件規定非常明確,獎補資金不是完全用於個人。
(二)按照目前能源集團和省政府確定的化解過剩產能計劃,曹莊煤礦2018年關井退出,即2018年底前要完成拆除礦井主提升設備,封閉填實礦井井筒等工作,並必須通過省政府組織的現場驗收。
(三)目前,涉及改革重組員工分流安置經濟補償金等費用的計算,均是按照《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文)有關規定計算的。去產能政策涉及個人費用計算也是按照以上國家政策計算的。
(四)對於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考慮到因近幾年集團公司經濟效益較差,工資收入低,人均經濟補償金較低,除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外,給予了一次性獎勵進行補償。
(五)由於曹莊煤礦已經納入集團公司總體的改革重組工作範圍,曹莊煤礦關井時是否還有其他政策目前尚不確定。
二、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住房公積金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在集團公司管理(截至2002年底);另一部分為泰安分中心管理(2003年1月起——至今)。
住房公積金提取要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持解除勞動函及身份證(均為複印件)到企業運營部(財務)登記。企業運營部(財務)待企業運營部(人力)減員後,分別報集團公司及泰安分中心。集團公司部分待集團公司撥款後發放至本人銀行賬戶;泰安分中心部分待減員後,需個人持本人身份證、銀行卡及解除勞動函到泰安分中心辦理。
2014年在魯西南礦區退休的原我礦員工,屬集團公司管理部分的住房公積金已與集團公司財務部門積極聯係撥款事宜,款項到位後立即發放。
三、退休人員購房補貼如何計算?
退休人員購房補貼分以下三類人員計算:
1.1998年以前工傷退休人員:(統籌內金額減去統籌內護理費150元)乘以35%減去統籌外房改補貼;
2.2011-2015年退休人員:(統籌內金額減去2015新辦法計算增資部分)乘以35%;
3.其他退休人員(不含1998年以前工傷退休人員及2011至2015年退休人員):統籌內金額乘以35%減去統籌外房改補貼。
文字:宋 博
責編:顏 曉
編輯:徐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