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車修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一般規定
1.1.礦車修理工應由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未經考試合格,不得進行獨立修理作業。助手和學徒工必須在修理工的指導下作業。
1.2.礦車修理工必須熟悉礦車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熟悉本工種所使用的工具、設備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知礦車檢修質量標準和完好標準。
1.3.所有礦車都要編號,建立檢查、檢修記錄簿,並注明礦車的型號、編號、檢查檢修日期、檢查檢修人以及檢查檢修內容和存在的問題。
1.4.多人工作的場地,要分工明確,指揮統一,行動一致,但不得平行作業。
1.5.操作起吊、行走設備時,一定要看清周圍有無障礙,看清操作按鈕(或開關),防止開錯。重物下及運行前方嚴禁站人。
1.6.在操作運轉設備當中,發現異聲、異狀等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運轉,采取安全保護後方可進行處理。
1.7.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品。
2.工作前的準備
2.1.根據當班任務準備好所需工具、材料、備品、配件等,並檢查是否齊全、完整、可靠。
3.檢查、修理
3.1.按規定在車場進行“列檢”工作時,要設置明顯的“列檢”標誌,列檢人員要注意來往車輛。列檢過程中發現需要修理的礦車,應將其標注、摘除待修。
3.2.礦車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修理:
3.2.1.碰頭損壞或缺少;碰頭彈簧損壞;螺栓斷裂、鬆動。
3.2.2.礦車底盤變形超限;底梁開裂或錨固件鬆動。
3.2.3.輪軸彎曲變形,輪對擺動超限或不轉動(俗稱死輪)。
3.2.4.礦車箱體有裂紋、破損或變形超限。
3.2.5.連接器磨損超限或斷裂;防脫裝置損壞。
3.2.6.連接螺栓、銷軸等零部件損壞或缺少。
3.3.地麵修理礦車應在專用場地或車間內進行。
3.4.礦車輪對軸承應注入適量的潤滑油脂,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每半年內至少注油1次,每一年內必須清洗檢查1次。凡損壞的軸承、彈性擋圈等零件必須及時更換。
3.5.礦車整形前,應對礦車進行檢查,確認箱體內無雜物後,方可啟動整形機慢慢下放於車箱內進行整形。人工整形時,手錘前方禁止站人,嚴防飛錘傷人。
3.6.在拆、裝礦車碰頭時,要使用專用工具,碰頭正麵禁止站人,以防彈簧傷人。
3.7.裝卸車輪要用專用工具,並注意保護零件不受損壞或丟失;在裝卡工件時要放穩擺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脫傷人。
3.8.人工拆卸、裝配軸承時,要選用銅棒、鋁棒等軟金屬平穩擊打軸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裝配好,防止損壞軸承及軸頭。
3.9.應將每次檢查、檢修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詳細記錄在檢查、檢修薄上。
3.10.工作結束後應清理工作場地,打掃環境衛生;將工具、材料、零件、備品配件分類存放整齊;
4.驗收
4.1.凡修理後的礦車必須按“完好標準”驗收,大修後的礦車按“檢修質量標準”組織驗收。
4.2.修理後的礦車必須經驗收合格後方準投入使用。必須按礦車編號將驗收日期、驗收結果、驗收人員記錄在礦車台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