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車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一般規定
1.1.翻車機司機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並持證上崗。
1.2.翻車機司機應熟悉本崗位的機械設備的性能、供電係統、信號聯絡方式及一般故障的處理方法。
1.4.翻車機司機上崗時應穿著規定的勞保用品。
2.翻車作業前的準備工作
2.1.翻車前,應對礦車及裝車情況進行檢查,發現礦車變形嚴重、裝車超高、車內有雜物及大塊矸石時,都必須事先進行處理,嚴禁強行翻車。
2.2.翻車機開動前應檢查電動機、減速器、製動裝置、內外阻車器、滾圈、滾輪、軸承、開關及信號裝置等確認完好。
2.3.開動前應向各部軸承、回轉部位等注油,並檢查減速器油位是否符合標準。
2.4.檢查各回轉部位的保護罩及危險部位的護欄,應使其齊全完好。
2.5.檢查灑水除塵裝置,應使其完好。
3.翻車作業
3.1.翻車前應先開空車運轉,以便觀察各部機構運轉情況,確認無誤再進行翻車。
3.2.向翻車機內推車時,推進速度不能大於1米/秒。
3.3.在翻車機前摘鏈時必須停車,待車停穩後方可進行,並應用專用工具操作。
3.4.開動翻車機到裝車位置(即內外軌道對正)停穩,打開阻車器;推進重車,頂出空車後,再進行翻車。
3.5.設備運轉時,翻車工不得離開操縱台;監視運行狀態,發現異常現象,現象,立即停機。
3.6.聯合運轉的翻矸係統,在翻車前必須發出預警信號,待收到準許翻車的信號後或閉鎖解鎖方可啟動翻車係統。
4.工作結束
4.1.工作結束後,打掃好環境衛生,整理好工具,填寫好工作日記及交接班記錄,再進行交班。
5.安全注意事項
5.1.檢查各部機件和注油時,必須切斷電源,停止運轉,並掛上停電作業的標誌牌。
5.2.礦車在翻車機內掉道時,必須切斷電源,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再進行處理,並設人監護。
5.3.當處理故障必須進入倉內時,應關閉外阻車器,切斷並閉鎖電源,采取防翻轉、防墜物等措施,係好安全帶後再進行處理。
5.4.翻車過程中如煤塵較大時,應灑水除塵,並保管好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