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架空乘人裝置的管理規定
關於架空乘人裝置的管理規定
為了保障架空人車裝置的運行安全可靠,避免架空乘人裝置無計劃停車造成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特製訂架空乘人裝置的管理規定如下:
一、架空乘人裝置必須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有關要求。
1、巷道傾角不得超過設計規定的數值。
2、蹬座中心至巷道一側的距離、運行速度、乘坐間距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有關規定及相關標準。
3、驅動裝置必須有製動器。
4、吊杆和牽引鋼絲繩之間的連接不得自動脫扣。
二、架空乘人裝置必須具備以下保護,且動作靈敏可靠。
1、過速保護。
2、欠速保護。
3、重錘限位保護。
4、上下變坡點掉繩保護。
5、全程急停保護。
6、斷繩保護。
7、機頭、機尾下車點乘人越位保護。
8、液壓驅動式架空乘人裝置還應具有驅動油壓過壓保護、驅動油壓欠壓保護和液壓油溫超溫保護。減速器設油位、油溫自動檢測報警保護。
9、在離機頭、機尾下車點十五米處應安裝語音提示器。
10、防偏擺保護。
11、製動器動作失效保護。
三、架空乘人裝置機頭硐室必須懸掛以下製度:
1、司機崗位責任製。
3、司機交接班製度。
4、巡回檢查製度。
5、設備包機製度。
6、設備周期檢修製度。
7、安全保護試驗製度。
8、鋼絲繩檢查製度。
9、乘人須知。
四、架空乘人裝置機頭硐室內必須有以下記錄:
1、設備運行記錄。
2、司機交接班記錄。
3、鋼絲繩檢查記錄。
4、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5、設備檢修記錄。
五、架空乘人裝置運行巷道無嚴重變形,地麵平整,上無淋水,下無積水,巷道內應有充足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