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電煤鑽打眼工操作規程
一、 檢查工作
1.檢查電鑽有無破損,螺絲、螺帽是否鬆動齊全,開關是否靈活可靠,插銷是否完整,移動或使用電鑽時,嚴禁用電纜直接拖拽電鑽。
2.每班檢查試驗綜合保護設備是否靈活可靠,是否失爆。
3.檢查電纜有無破損,接頭是否嚴密結實。如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或斷相時不準使用。
4.檢查工作地點是否安全,並隨時敲幫問頂,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5.插入防爆插銷後,然後通電運轉,檢查電煤鑽旋轉方向是否按順時針方向轉動,聲音是否正常。
6.打眼時禁止帶帆布手套和線手套,工作服袖口必須係好鈕扣,以免被鑽杆咬住。
7.必須懸掛好電纜,特別是橫過輸送機時,要懸吊妥善,以防溜子運轉時拉斷。
8.對電鑽綜保必須每班試驗一次,並作好記錄。
二、打眼工作及注意事項
1.打眼工必須熟悉和嚴格按照作業01manbetx 規定的炮眼布置方式,炮眼深度及炮眼角度,如遇特殊情況,應經現場跟班隊長或班長同意方可改變。
2.采用橡膠套筒將電鑽釺子套住掛眼或用工具穩住釺子。為防止卡鑽,應經常將鑽杆往外拉一拉,以排除煤粉。
3.打眼時用力要均勻,不準強推硬壓。
4.打眼時應隨時注意溜子上方來的大塊煤矸和其它物料;在薄煤層橫跨溜子打眼時應停溜子;機采工作麵打眼時應預防錨鏈彈人。
5.禁止在殘眼內重新打眼。
6.電鑽在運轉中,若發現外殼溫度過高,聲音異常等情況時,應待溫度降低和排除故障。
7.電煤鑽必須用四芯電纜,接地必須完好,並按規定使用,以保證安全。
8.打完炮眼後,先切斷電源,然後撥出防爆插銷,再將電纜整齊圈放在進(回)風巷安全、寬敞、幹燥的地方。
9.電鑽一旦出現打眼工不能處理的故障時,應及時找機電維修工進行檢修。
10.工作地點瓦斯濃度達1.0%及以上時,或煤層出現瓦斯突出、穿水征兆時,應立即停止打眼,待處理後,繼續打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