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維權內在結構及其辯證關係探索
工會維權觀的理論表述言簡意賅,內涵豐富,明確提出了“以職工為本”這一核心與三種維權方式,即主動維權、依法維權和科學維權,構成了具有內在聯係的有機整體。“以職工為本”與主動維權、依法維權和科學維權方式是對各級工會在具體的維權工作中逐步積累的維權經驗的高度概括和總結,同時也是工會開展維權工作所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從理論上明確工會維權觀的本質規定,厘清主動維權、依法維權和科學維權之間的辯證關係,有助於更加全麵深入地認識和理解維權觀,更好地指導工會維權工作實踐。
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維權觀的本質規定及其方法論意義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維權觀作為中國工會維權的根本宗旨和最高價值理念,可以做如下理解和評價:維權觀是關於中國工會維權實踐及其規律的高度概括、全麵總結和係統化表述,它以高度凝練的語言和嚴謹的邏輯性生動地表達了工會工作的本質內容,規定了工會維權的基本方向以及所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第一次以理論的形態明確地回答了工會維權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工會維權的基本方式和主要內容等一係列重大原則問題。維權觀的提出,表明中國工會對於自身本質的認識達到了理論的自覺和前所未有的高度,是對工會自身所肩負曆史使命、現實要求、未來發展的深刻理論反思,是對中國工會成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20多年來維權工作實踐的規律性表達,這是中國各級工會組織不斷探索維權路徑的過程中所取得的重大理論成果,是經過工會維權實踐反複檢驗的真理性認識,也是我國工會組織在不斷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過程中的實踐的必然、理論的必然!它為中國工會今後的維權實踐指明了方向。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維權觀是一個具有內在聯係的有機係統,其中“以職工為本”是維權觀的核心理念,是工會全部工作(包括維權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它具體體現了工會“兩個維護”的基本要求,即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整體利益的同時,更好地代表和維護職工群眾的具體利益,以及促進勞動關係雙方互利共贏的基本原則;體現了竭誠為職工群眾服務的維權宗旨,和諧發展、互利共贏的維權理念,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維權方法,以及黨政主導、工會運作的維權格局等內容,這些原則和內容都是工會維權實踐中帶有根本性、決定性和基礎性意義的問題。上述理念、原則都是從“以職工為本”這一最高理念中派生出來的,是為“以職工為本”這個理念服務的。但是,從工會維權的角度看,要堅持“以職工為本”,實現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還必須依賴於有效的維權手段和方式,即主動維權、依法維權和科學維權。
1.“以職工為本”作為維權觀的核心內容,是“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在工會工作領域的具體體現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麵、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麵發展。”首次提出“以人為本”的概念,這種提法不是對西方人本主義思想和中國傳統民本主義思想的簡單複製,而是基於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基礎上的辯證否定,從人的全麵發展的視角充分肯定了人的價值以及人的權利及其實現的重要意義,“以人為本”這個命題構成了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內容。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同誌對“以人為本”的基本內涵作了深刻的揭示,他明確指出:“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以實現人的全麵發展為目標,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謀發展,促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權益,讓發展的成果惠及全體人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維權觀則將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具體化為“以職工為本”,鮮明地體現出工會的最高理念就是以實現職工群眾的全麵發展為根本目標,以切實維護職工群眾的經濟、政治、文化權益為基本價值取向,通過主動維權、依法維權和科學維權,使其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將科學發展觀與工會維權觀視作蘊含關係的話,那麼保障和實現職工群眾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權益,不僅是維權觀的基本要求,也是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
2.“以職工為本”深刻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憲政精神
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在建設法製社會的過程中,更加關注人權,注重對公民權利的尊重與保護。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對憲法進行了第四次修正,增加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內容,並將其作為憲法的第33條第3款確定下來。這是新中國自從製定憲法以來,第一次明確地將“人權”寫進憲法,充分表明黨和國家對人權的重視。胡錦濤同誌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進一步強調:“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表明我們黨對人權保障的重視。
3.“以職工為本,主動依法科學維權”的科學表述明確了工會維權目的與手段的辯證關係
從工會的角度看,工會工作包含方方麵麵的內容,各種工作都具有不同的目的,可以劃分為不同層次的工作目標,但是這些具體目的必須服從服務於一個終極目的,這就是“以職工為本”。工會強調“以職工為本”,最重要的是在開展各種活動過程中,始終不忘職工群眾具體利益的實現和保障這一終極目的,始終圍繞這一終極目的進行工作,這就要求工會組織的一切工作必須圍繞職工這個根本而展開。
工會實現“以職工為本”這一根本目的,必須有必要的手段進行保障。如果將“以職工為本”作為目的範疇,那麼維權觀中的主動維權、依法維權和科學維權便依次構成實現“以職工為本”目的的基本手段或方式,由此構成了目的與手段之間的辯證聯係。從理論上看,目的決定手段,手段服務於目的,並根據形勢的發展而不斷完善。工會維權觀強調“以職工為本”,提出以“主動依法科學維權”作保證,實質上從維權觀的理論高度將中國工會維權的主要手段或基本方式確定下來,這是對中國曆史和現實,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工會維權具體方式方法的高度概括和係統總結,是經曆過無數次維權實踐檢驗過的基本維權方式。
二、主動維權、依法維權、科學維權的本質規定
全麵、準確地認識工會維權觀,還必須正確理解工會的基本維權方式,即主動維權、依法維權和科學維權各自的本質規定及其三者之間的辯證關係。
1.主動維權及其本質規定
在工會係統曾經流行過一種提法:工會的地位取決於工會的作為。作為工會的一個重要命題,它深刻揭示了工會組織主觀能動性的發揮與工會地位之間的辯證聯係,無數工會工作實踐證明了這個命題的合理性。工會維權觀則將這個命題更進一步的明確化和具體化,提出“主動維權”這個命題,強調工會維權重在主動,強調工會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對於維權的意義,並將其作為工會維權的主要方式確定下來,使其更加具有針對性。
在現實中,工會維權是否主動,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麵:一是工會在維權工作中,眼界寬闊,能夠從勞動關係矛盾的日常表現中發現問題的焦點,並進行及時的協調和處理,做到未雨綢繆,使矛盾得到緩解或解決。二是職工群眾權益受到侵害之後,工會主動進行維護。筆者認為,就勞動關係矛盾作為過程而言,工會對其解決有一個介入先後的問題。事先預防和事後解決不僅反映出工會工作的不同理念,也深刻反映出工會的不同維權方式:是主動維權,還是被動維權。一般而言,工會的維權在很大程度上屬於事後維權,這樣就增加了維權難度和維權成本,這種情況有時是不可避免的,因為當代勞動關係矛盾具有突發性特點,是不可預測的。然而,即使在事後維權中,也並不完全意味著工會是完全被動的,也能夠表現出維權的主動性。在這種情況下,判斷主動維權的重要標準在於:工會幹部是否敢於主動承擔維權責任,化被動為主動;是否全麵履行維權職責,始終不渝地積極維護職工權益;是否善於利用各種條件,協調各種利益關係和矛盾,及時有效地維護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及合法權益。
2.依法維權及其本質規定
在建設法治國家的時代背景下,中國工會一直秉承“依法維權”的理念,並將其作為工會維權的基本方式和有效手段,付諸於維權工作實踐。事實證明,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法律是工會維權的最有力武器,依法維權是工會充分履行維護職能的最有效手段。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同誌在參加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工會、青聯、婦聯界委員聯組討論時指出:工青婦組織“要傾聽群眾呼聲,反映群眾訴求,積極開展維護群眾權益工作,毫不妥協地同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作鬥爭,同時要堅持依照法律和政策辦事,建立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製、訴求表達機製、矛盾調處機製、權益保障機製,使維護群眾權益工作走上法製化、規範化軌道”。工會依法維權的目標就是要實現工會維權法製化。
工會依法維權的基本價值目標在於,工會秉承“以職工為本”為最高維權理念,樹立依法維權的意識,高揚依法維權的旗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積極作為,在參與國家相關立法活動的基礎上,致力於構建依法維權、增強維權實效性的實現機製;致力於建立規範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係;致力於營造依法維護職工群眾切身利益及合法權益的社會環境,呼喚社會正義的回歸,將維護職工權益納入法製軌道,真正做到依法辦事、依法維權。這就是對目前工會依法維權的本質規定。
3.科學維權及其本質規定
在主動維權、依法維權和科學維權的三種維權形式中,科學維權所涵蓋的內容更加豐富、更加深刻,是工會維權要達到的重要目標之一。
工會科學維權,按其所固有的本質內容,可以作如下釋義:所謂工會的科學維權,主要是指工會在維權過程中,在一定的科學理論指導下,自覺地探索、認識維權規律,並按照維權工作規律進行維權,從中體現出尊重維權客觀實際的精神,尊重維權規律的精神;所謂科學維權,就是擯棄經驗維權的傳統工作套路,通過對維權必然性的積極認識,達到維權的自由境界;所謂科學維權,就是通過對具體維權經驗的概括總結,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深度的理論反思,形成具有科學精神的維權方式和理性原則。
三、主動維權、依法維權、科學維權的辯證關係
主動維權、依法維權、科學維權既相互區別,又密切聯係。任何孤立地、片麵地、靜止地看待這三種維權方式都是錯誤的。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厘清主動維權、依法維權與科學維權三者之間的區別與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