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煤車跟車工操作規程
1、跟車員指揮司機信號以哨音為準
規定“一聲”為停車信號,“二聲”為向前運行信號,“三聲”為向後運行信號。
2、嚴禁超掛車2.5噸機車隻準掛10 個礦車。
3、跟車員的責任
⑴開車前應對所跟列車的礦車連接裝置進行仔細的檢查,發現危及安全的礦車應和司機配合彙至修車的地點或空道上。
⑵確認列車連接可靠,列車周圍無人員方可發出開車信號。
⑶列車倒車連鉤時,跟車員應發出慢速信號,列車到達連車點時,跟車員應迅速的將插銷插上,頭部不準進入兩車之間。
⑷作好道岔的搬道和複位工作,跟車員一半的責任是為下一列車順利通過服務。
⑸配合司機檢查維護設備,當機車進庫上下電瓶前,負責處理好道上的障礙物。當機車進風門時,應負責開關風門。
⑹監視本列車運行情況,對列車停、倒車、減速發出指揮信號。
⑺製止機車司機違章操作,嚴禁爬、蹬、跳。
4、跟車員的安全注意事項:
⑴向機車司機發出的口哨聲必須明朗、準確,嚴禁用口語指揮機車行駛。
⑵跟車員上班前必須按勞保規定穿戴,礦燈必須掛在安全帽上。
⑶跟車員必須站在列車尾車末端的碰頭上,麵向列車,兩手抓緊礦車口緣,時刻監視列車的運行情況,嚴禁站在礦車和礦車或機車和礦車的連接處。
⑷跟車員下車後,不準站在道中,應迅速離開軌道。
⑸雜聲較大的地方,應用礦燈指揮列車行駛。
⑹列車行駛至叉口,必須按叉口信號規定執行。
⑺列車掉道,有人爬車、機車出現焦味等,跟車員應立即發出停車信號。
⑻堅持按章辦事,嚴禁人員搭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