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賀西礦影響生產事故追查製度
重申賀西礦影響生產02manbetx.com 追查製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對各類影響生產02manbetx.com 的調查和處理,查處發生02manbetx.com 的根本原因,並提出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減少影響生產02manbetx.com 的發生,提高生產效率,確保安全生產,平穩進行,製定本製度:
一、成立影響生產事故追查小組
組 長:馬安國
副組長:武浩軍、康鳳明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調度室
辦公室主任:張德軍
成 員:當日值班領導、當日值班調度員及機關專業技術人員、機電區、運輸區、生產科、通風區、抽放區、安監處、地測科、防突科、供應科等部門負責人
二、辦公室職責
(一)、按照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兩級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指示精神和賀西礦有關製度、規定,負責對影響生產事故進行追查、03manbetx 、處理。
(二)、影響生產事故應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追查、03manbetx ;負責落實處罰決定及信息反饋和通報工作。
三、影響生產事故界定
(一)、當天生產任務未完成的。
(二)、設備出現故障,造成停產的。
(三)、設備、材料、配件未按要求及時到位或設施不完善造成生產程序被迫中斷的。
(四)、設備、配件在入井前未組織驗收或設備、設施安裝好後未組織調試、驗收,造成設備、設施不能投入使用的。
(五)、安全生產措施、施工技術措施未按時製定或未審批通過,造成不能開工的。
(六)、現場辦公議定事項(或臨時安排事項)未按規定期限、數量、質量等要求完成,造成生產組織被迫中斷的或不得不延期的。
(七)、雖有計劃的檢修、更換、安裝設備等,但未按時完成造成下一步生產組織被迫中斷的或不得不延期的。
(八)、發生事故遲報或隱瞞不報,造成事故影響程度或範圍進一步擴大的。
(九)、隊組與隊組配合出現推諉扯皮,處理各類事故不積極主動,造成影響生產事故時間延長的。
(十)、其它影響正常生產的情形。
四、處罰規定
第一條、操作、使用或維護不當,導致設備不能正常運行的或生產中斷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二條、未按照現場辦公紀要要求時間節點和質量、要求完成任務的;無故不參加現場辦公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三條、設備、配件、材料、支護用品等不能按時到礦或性能、質量、數量、尺寸等不符合要求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四條、設備、配件、材料、支護用品等在裝、卸、運過程中損壞或報廢的;處罰責任人300—500元。
第五條、通知參加事故調查,不按時到或拒絕參加的;處罰責任人500元。
第六條、領導交辦安排的任務未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七條、擅自停止工作麵生產的;處罰責任人300—500元。
第八條、擅自停風、停電、停水的;處罰責任人300—500元。
第九條、入井車輛當日未卸車或未返車,造成車輛循環不開的;處罰責任人200元,情節嚴重,影響生產,處罰500元。
第十條、遲報、瞞報、謊報事故,延誤事故處理的,(發生影響生產事故半小時內未彙報,為遲報);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十一條、雜物包括錨杆、道木、水泥袋、棚板、刮板、飲料瓶、塑料袋、大石頭(300mm以上)等上皮帶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十二條、隊組與隊組配合出現推諉扯皮,造成工作延誤的;處罰責任人300—500元。
第十三條、中線、腰線偏差超過規定的;貫通距離不準確,超過0.5米以上的;處罰責任人300—500元。
第十四條、跟班、值班、帶班不到位,遲到早出;未發現安全隱患,未解決指導問題等,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十五條、不能按時開工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十六條、工程質量差,造成返工的;處罰責任人500元。
第十七條、工作現場(井下現場)打架、鬥毆、鬧事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十八條、處理各類事故不積極主動,造成影響時間延長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十九條、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對事故姑息包庇、隱瞞真相、弄虛作假、嫁禍於人、玩忽職守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拒絕提供有關情況的責任人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二十條、無故不參加“兩會”,跟班隊幹無故不參加班前會的;處罰責任人200元。
第二十一條、各類事故記錄,彙報不實,造成處理延誤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二十二條、各崗位人員上班時間睡覺、脫崗、幹私活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二十三條、彙報地麵、井下,各類生產情況要準確、真實;出現不真實、不準確、信息錯誤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二十四條、無正當理由,當天生產任務未完成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二十五條、斷電試驗前未彙報調度台,影響生產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二十六條、掘進工作掛破風筒,造成工作麵停產,處罰責任人300—500元。
第二十七條、發生跑車造成生產中斷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二十八條、凡不服從礦調度緊急指揮的,處罰責任人300—500元。
第二十九條、出現其它情況,影響正常生產或生產中斷時間過長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五、其它說明
安監處處理過的事故,調度室不再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