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府穀縣:職能部門監管缺失 煤礦安全存隱患
2012年8月16日,陝西省府穀縣瑞豐煤礦冒頂02manbetx.com ,造成井下16名工人被困,15人安全升井,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403.7萬元。兩名副縣長、能源局長、國土資源局長及相關部門責任人等16人分別受到處分,5名02manbetx.com 直接責任人被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曾今冒頂的府穀縣瑞豐煤礦
超量生產02manbetx.com 瞞報成常態
2014年5月19日,陝西省漢陰縣龍埡鎮鳳柳村的王增前在瑞豐煤礦井下作業時頂板掉落,砸傷其腰部和腿部,經神華神東醫院44天的治療後,傷勢漸好轉,但勞動能力下降,對本就貧困的王增前無異是雪上加霜。
10月15日,王增前與瑞豐煤礦就補償事宜多次交涉無果後,提請榆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了工傷認定。
2015年5月8日,榆林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王增前勞動能力障礙程度為柒級。
8月21日,府穀縣府勞仲案字【2015】71號裁決瑞豐煤礦賠償王增前294507.4元。
據記者在府穀縣勞動仲裁委員會調取的礦工傷殘立案仲裁資料顯示:2014年瑞豐煤礦工傷立案8起,2015年上半年就立案8起。
據知情者透露,該礦私自與當事人協調處理的安全責任02manbetx.com 是立案數的兩倍以上。
據業內人士講,瑞豐煤礦分三層開采,其中3-2煤屬違規開采。該礦設計年生產量150萬噸,近年來年生產銷售量近300萬噸。由於超負荷生產,導致傷亡事故頻發。
據曾在該礦幹活的工人透露,2015年1月份,該礦就涉嫌瞞報兩起傷亡事故,一河北籍司機,在下煤礦時車大梁斷裂當場亡。另一名張姓內蒙古工人在該礦副斜井下坡時車輛失控撞牆當場死亡。之後又有一名四川籍礦工閆某某在3---1煤層采煤時,頂板掉下致其死亡,事故涉嫌瞞報。
調查發現,瞞報事故的後果是更多更嚴重的事故。
據中國媒體新聞網報道,2014年6月7日,府穀縣新民鎮錦盛煤礦(原新民鎮萬崖溝村辦煤礦)曾發生一起井下冒頂事故,炮工林通冊被壓當場死亡。
府穀縣錦城煤礦
2016年7月27日淩晨2點許,該礦發生一起塌方事故,致一死一傷。
死者李天邦,山東省新泰市翟鎮人,33歲。傷者唐緒強,山東省泰安市小協鎮人,事故發生後一直在府穀縣人民醫院20床住院急診,8月14號出院。事故涉嫌瞞報。
國務院明文規定,煤礦發生事故必須在一小時內上報。然而,記者調查發現,陝西省府穀縣的煤礦主們對發生的“零打碎敲”事故幾乎不上報,都是采取內部“高價消化”的辦法進行處理,主管部門也默許企業自行處理“後事”。
包庇推諉 利益鏈難以割舍
2016年6月20日下午,記者聽到群眾反映:“府穀縣三道溝鄉張明溝煤礦3月31日中班時,發生電源事故,造成一名42歲湖北籍炮工吳良兵當場死亡,事發後礦方並未上報主管部門,而是選擇與當事家屬進行私了,礦方向死者家屬賠償160餘萬元,事故涉嫌瞞報。”采訪時,韓姓礦長告訴記者:吳良兵這個人他知道,人確實死了,不過與礦上沒有關係,早在去年年底組織曠工體檢的時候,吳良兵因為患有塵肺病,被礦方辭退。後來家屬來找礦方,礦方出於人道主義,給了15萬元困難補助費。”
記者提出看看吳良兵的勞動合同和煤礦的下井記錄,韓礦長表示:“這些東西不能給你們,事情我們已經向府穀縣煤炭局上報了,具體的情況你們去煤炭局了解。”
2016年6月21日,府穀縣煤炭局辦公室康植主任稱:“張明溝煤礦的事由榆林市能源局牽頭調查,等兩三天調查結果就出來,及時向你們給回複。”
然而,一個月後,音信全無。
7月26日上午,榆林市能源局安全科工作人員王海軍告訴記者:“02manbetx.com 都是由省煤監局榆林分局(以下簡稱煤監分局)牽頭的,他們才是主體,我們和安監局都是協助單位,你得去煤監分局了解情況。”
當日,煤監分局劉姓工作人員查詢資料後表示:“我們這裏沒有收到府穀縣張明溝02manbetx.com 的任何資料,這個事情我們不知道。”隨後,劉姓工作人員向府穀縣煤炭局康植核實情況後告知:“康主任說張明溝煤礦的事由市能源局安全科牽頭調查的,你們還得去能源局。”
離奇的是記者剛離開煤監分局,就有自稱張明溝煤礦工作人員打電話聲稱:“大家都是朋友,不要再調查了,有事好商量。”記者致電府穀縣煤炭局康主任詢問情況,康主任稱是其給張明溝煤礦打的電話。
7月27日上午,榆林市能源局安全科孫科長查詢資料後告知記者:“我們安全科不知道張明溝煤礦的事,也沒有收到任何資料,府穀縣是省直管單位,他們那裏不用通過市一級的層麵,可以直接向省上彙報。”
該局安全科王海軍告訴記者:“府穀縣煤炭局要上報也得是上報煤監分局,不是給我們能源局上報,這是國務院明文規定。”
據知情者透露,早在2013年整合期間,張明溝煤礦就發生死亡事故並瞞報,因井下工作麵頂板脫落,造成一死一傷,死者同樣為該煤礦炮工,礦方同樣是與死者家屬進行了協商,最終向死者家屬賠償200餘萬元。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並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監管缺失 安全之責誰承擔?
2015年8月17日,記者前往府穀縣興勝民煤礦采訪,在該礦附近巧遇兩輛運煤車輛,車上煤炭稽查大隊的執法人員與司機相談甚歡,經詢問是違規運“黑煤”。
2015年8月18日,記者將興勝民煤礦越界開采、瑞豐煤礦超量生產導致煤礦安全生產事故頻發等情況,反饋與府穀縣煤炭局辦公室康主任,同時也向該縣宣傳部通報了調查情況。
10月11日,康主任告訴記者:“領導不在,你們留下的反映材料找不到了,所以就耽擱下來了。”記者提出了解該縣處罰營運“黑煤”情況時,康主任讓去煤炭稽查大隊了解。
在該縣煤炭稽查大隊,張玉成大隊長告訴記者:那兩輛販運“黑煤”的車已經處罰了,每車罰了一萬元。並稱煤是在興勝民煤礦附近的一個煤場拉的,肯定不是興勝民煤礦的煤,那天晚上停在稽查大隊附近的一個停車場,車牌號忘記了。
記者問煤的來源時,張隊長又改口說是在一個明盤拉的,距離府穀縣老高川鎮還有一段距離,具體位置說不清楚。
“礦難”,不僅使企業蒙受損失,而且家庭永遠要承受失去親人的痛苦。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
那麼,府穀縣瑞豐煤礦緣何要致安全責任事故頻發於不顧,超量生產?張明溝煤礦、錦盛煤礦緣何要瞞報事故?
本社記者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