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規程》第69條對使用滾筒式采煤機采煤有何規定?
《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69條對使用滾筒式采煤機采煤有何規定?
答:(1)采煤機上必須裝有能停止工作麵刮板輸送機運行的閉鎖裝置。采煤機因故暫停時,必須打開隔離開關和離合器。采煤機停止工作或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並打開磁力起動器的隔離開關。啟動采煤機前,必須先巡視采煤機四周,確認對人員無危險後,方可接通電源。
(2)工作麵遇有堅硬夾矸或黃鐵礦結核時,應采取鬆動爆破措施處理,嚴禁用采煤機強行截割。
(3)工作麵傾角在15°以上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滑裝置。
(4)采煤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截煤時必須噴霧降塵,內噴霧壓力不得小於2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於1.5MPa,噴霧流量應與機型相匹配。如果內噴霧裝置不能正常噴霧,外噴霧壓力不得小於4MPa。無水或噴霧裝置損壞時必須停機。
(5)采用動力載波控製的采煤機,當2台采煤機由1台變壓器供電時,應分別使用不同的載波頻率,並保證所有的動力載波互不幹擾。
(6)采煤機上的控製按鈕,必須設在靠采空區一側,並加保護罩。
(7)使用有鏈牽引采煤機時,在開機和改變牽引方向前,必須發出信號,隻有在收到返向信號後,才能開機或改變牽引方向,防止牽引鏈跳動或斷鏈傷人。必須經常檢查牽引鏈及其兩端的固定聯接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采煤機運行時,所有人員必須避開牽引鏈。
(8)更換截齒和滾筒上下3米以內有人工作時,必須護幫護頂、切斷電源,打開采煤機隔離開關和離合器,並對工作麵輸送機施行閉鎖。
(9)采煤機用刮板輸送機作軌道時,必須經常檢查刮板輸送機的溜槽聯接、擋煤板導向管的聯接,防止采煤機牽引鏈因過載而斷鏈;采煤機為無鏈牽引時,齒(銷、鏈)軌的安設必須緊固、完整,並經常檢查。必須按作業01manbetx 規定和設備技術性能要求操作,推進刮板輸送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