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6個工作日要取消?發改委:恢複330個工作日!直到明年3月!
中國網11月17日訊 據發改委網站消息,11月16日下午,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及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組織召開了“推動簽訂中長期合同做好煤炭穩定供應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有關地區、部門和企業進一步加快簽訂中長期合同,建立煤炭行業平穩發展的長效機製。
前一階段,重點煤炭、發電企業就電煤中長期合同進行了全麵協商,確定從12月1日起,按照“基準價+浮動價”的定價模式、5500大卡動力煤535元/噸的基準價格水平執行,改變了以往定量不定價的做法。為了保證合同執行,還突出強調了違約條款和監管內容,有關政府部門、鐵路方麵也將給予相應的政策和運力支持。11月8日、11日,神華集團、中煤能源集團分兩批與裝機容量、火電量均占全國44%左右的五大發電集團簽訂了電煤中長期合同,鎖定了資源和運力。目前煤炭、發電企業簽訂中長期合同開始在更大範圍進行,由於重點企業示範帶頭作用的發揮和市場預期改善,同煤、伊泰、粵電、浙能等地方企業正在積極跟進。
針對三季度以來煤炭供需形勢的變化,特別是煤炭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關方麵圍繞保障煤炭供應、規範市場秩序,加快釋放安全高效先進產能、大幅增加鐵路煤炭運量、安排清潔能源多發滿發,促使港口和用戶存煤大幅回升,市場預期明顯改善。
考慮到迎峰度冬期間煤炭需求還會進一步增加,特別是北方地區可能出現的天氣變化,針對部分地方和企業先進產能釋放還存在不到位的情況,會議對下一步需要重點做好的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加快簽訂中長期合同。中長期合同有利於優化資源和運力配置,穩定煤炭供應基本麵;有利於煤電運上下遊協調發展;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減少價格波動。目前,重點煤電央企已全部簽訂中長期合同,各地要加緊組織協調,引導更多企業簽訂中長期合同,並切實健全定價方式,嚴肅違約責任,加強信用監管,確保合同有效執行。
二是加快和增加符合安全條件的產能釋放。所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合法合規煤礦,在采暖季結束前都可按330個工作日組織生產。
三是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把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考慮得更加周全並切實抓好落實。
四是多措並舉促進煤炭價格和市場穩定。重點企業要繼續發揮表率作用,從煤炭行業長期利益出發,帶頭穩定價格;監管部門要依法嚴肅查處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
五是加強資源運力協調,保障好供熱發電等重點用煤需要。特別是要保障好北方供暖地區電廠用煤、重點鋼廠保障居民生活用氣的高爐用煤等。
六是加強電網優化調度。促進水電、核電、風電、太陽能等清潔能源多發滿發,緩解供應緊張地區電煤供應壓力。
煤礦276個工作日的由來
2016年年初,社會煤炭庫存已超出3億噸,遠遠超出市場需求。國家為緩解煤炭行業產能過剩,發布《通知》,要求從2016年開始,按全年作業時間不超過276個工作日重新確定煤礦產能,原則上法定節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產。
實行276個工作日之前,煤企是怎麼安排生產的呢?
2005年發布的《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範》明確規定,“礦井設計生產能力宜按年工作日330天計算,每天淨提升時間宜為16小時”。
這麼說來,2016年之前,煤企都是執行每年330天工作日。因為國家去產能政策,將330天減少為每年276天。
276個工作日是如何確定的?
國家煤監局透露,重新確定的276天工作日=全年365天-11個國家法定節假日-52周休息日(每周允許一天半休息)
原本常年不休的煤礦工人,這下有了每周一天半的休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