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洪波律師:麵對玩忽職守罪的無端指控,你該怎麼辦?
楊洪波律師:麵對玩忽職守罪的無端指控,你該怎麼辦?
目前我國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高發,出了02manbetx.com 、死了人,就會責任倒推,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安監人員刑事責任的案例比比皆是。安監人員平日裏就戰戰兢兢,出了02manbetx.com 更是膽顫心驚,玩忽職守罪已經成為懸在安監人員頭頂的一柄達摩克利斯之劍。
麵對玩忽職守罪的無端指控,作為安監人員,你該怎麼辦?結合本人多年辦案體會,總結如下四點建議,希望能對安監人員有所幫助。
搞清自己的職責
麵對玩忽職守罪的指控,不用我教給你,你一定會第一時間想到去查法條,對照自己的行為,看是否符合玩忽職守罪的特征。除此之外,我還要告訴你:立即搞清自己的職責。別的事,難得糊塗,這件事,關乎前途命運,糊塗不得。
“做了監管這麼多年,會不清楚自己的職責?”千萬不要把我的建議當作笑話來聽,做了這麼多年監管工作,你很可能就糊塗了這麼多年。沒日沒夜的去企業查安全02manbetx.com 隱患,把自己搞得和三孫子一樣,這難道該是你監管所為?上級領導布置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要求安監部門對企業的安全隱患要“逐一排查”、“不留死角”,看來,不光是安監人員糊塗,上級領導也糊塗。至於辦案機關,“為什麼沒有查到安全隱患?”,從檢察院到法院都會反複的問你同一個問題,而且是振振有詞、擲地有聲,搞得你都認為自己真的是有責任。這世道崇尚“難得糊塗”,那是因為事不關己,當關係到自己切身利益的時候,你要還是糊塗,那真的就是不可救藥了。
安監方麵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非常繁雜,要多多學習研究,臨時抱佛腳,也一定要搞清自己的職責,這才有助於判斷自己是否構成玩忽職守罪。安監方麵的職責不外乎三項:綜合監管、行業監管和專項監管。如果你在安監局這樣的綜合監管部門,你的監管對象是行業監管部門和專項監管部門,監管任務是監督檢查這些政府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的情況。如果指控你對企業的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這裏麵一定存在認識上的偏差。需要注意的是,綜合監管部門也承擔著部分行業監管職責,如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行業,這個不能馬虎。
如果你是在行業監管部門,你的監管對象就是企、事業單位,監管任務就是落實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而不是代企業去排查。如果你在專項監管部門任職,你的監管範圍則僅限於企、事業單位和機關的專項領域。
在搞清自己職責之前,切不可為討好辦案機關或出於愧疚心理說自己監管缺失。你不要認為這是平時犯錯,寫份檢查,做個檢討,就可以過去,這是檢察機關代表國家要追究你的刑事責任。你所說的每句話都將成為呈堂證供,一旦形成筆錄,想反悔就很難了。
分清“敵”“友”
當你開始被立案追究,尤其被采取強製措施後,“辦案人員”這個“敵人”就已經站在了你的麵前,揮之不去,你無法做到化敵為友,無論先前與他是否熟識。由於錯案追究製,他不辦你,就會有人辦他,你無罪,他則有“罪”,他們不會拿自己的政治生命開玩笑。辦案機關的任務就是找到你犯罪的證據,追究你的刑事責任,你的訴求與他們的工作存在衝突,且不可調和,認識到這一點,你就會拋棄不切實際的幻想。
犯罪嫌疑人的稱謂喊了多年,但在辦案人員眼中你並不是嫌疑人,他們早已先入為主的認定你就是罪犯,一旦你的口供偏離了他們的認知,他們就會認為你沒有老實交待,認罪態度不好。現在的辦案機關一般不敢搞刑訊逼供,但是為偵破案件,他們經常會誘導取證。他們會告訴你沒有多大事情,隻要如何如何交待,就不會被判刑,有時還會以取保候審作為條件。筆者辦理的玩忽職守罪案件中,訊問筆錄內充斥著辦案機關誘導取證的痕跡。
麵對辦案機關的誘供,你一定要提高警惕,切不可言不由衷說些與事實不符的話,鑄成大錯。訊問結束後,要認真核對筆錄,不要怕麻煩。如果筆錄有誤,堅決要求修改。筆錄內容不完整,應當要求補充。辦案機關圖省事,經常會催促你快點簽字,這時候切不可心急,還是要認真看完。中國的法律雖然講“不輕信口供”,但司法機關辦案還是經常靠口供,尤其玩忽職守罪這樣的瀆職案件。
由於專業所限,你需要依靠律師,尤其是有經驗的無罪辯護律師。他與你的事情沒有任何利益衝突,收了你的律師費,就要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最大限度維護你的權益,通俗的說叫“受人錢財,與人消災”,換個說法是“在法律的範圍內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尤其在你被拘留後,隻有律師成為唯一可以探望你的“親人”,他可以為你答疑解惑、指明方向,所以一定要善待你的律師,你的命運不是掌握在辦案機關手裏,而是掌握在有水平、有良知的律師手裏。
應對咄咄逼人的審問
無論偵察階段、審查起訴階段,還是法院審判階段,你都可能遭遇同樣的問題:為什麼沒有檢查到事故隱患?一起安全生產事故,尤其還死了人,一定會有許多安全隱患沒有被發現,這個隱患為什麼沒有發現、那個隱患為什麼也沒有發現……麵對司法機關連珠炮般的發問,你一定會疲於應付、狼狽不堪。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這個問題本身就存在問題!“為什麼沒有發現?”,《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做為隱患排查和治理的責任主體,本該問生產經營單位的問題為什麼要問安監部門?麵對這些無理的詰難,不能心虛,不要被嚇倒,更不要怕言語冒犯,你可以理直氣壯的反問:“安監部門沒有隱患排查責任,為什麼說我們就應當發現,請拿出相應的依據來?”
辦案機關會一直糾纏於你沒有做這麼,而對於你已經做了什麼則視而不見。雖然說法律上規定辦案機關應當全麵收集案件證據,既要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證據,還要收集能夠證實無罪、罪輕證據,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辦案機關對有罪、罪重的證據往往是興趣盎然,對無罪和罪輕的證據,則是意興闌珊,角色使然,並不奇怪。
一葉障目,難免會陷入“有罪推定”,為了爭取主動,關於如何盡職盡責方麵的話,你一定要反複強調,縱使辦案機關不願意聽,所謂“敵所不欲,我之所欲也”。認真履職方麵的工作記錄則要做為重要證據向辦案機關提交,同時留好備份,一旦,檢方不附在案卷中,也好由律師向法庭提交。
庭審的氣場很重要
無論做了再多的努力,你的案子還是起訴到法院。請不要怨天尤人,沒有人天生就是壞蛋,也沒有人刻意要與你為敵。出了事故,死了人,一定就是監管有問題,有罪推定的思想早已深入辦案人員的骨髓,沒有那麼容易改變。順順氣,好好準備庭審,為無罪做最後的努力才是王道。庭審需要講的東西太多了,在這裏簡單介紹下庭審的氣場吧。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後,法官會反複交待被告人:主動認罪會從輕處理,一旦不認罪,經法庭查實有罪後,會從重判決。如果確實是有罪的案件,這個沒有問題,但無罪的案件,如何認罪?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有的律師讓當事人認罪,然後由律師來作無罪辯護。他們認為這樣既可以爭取到好的態度,又闡明了無罪辯護意見,一舉兩得,筆者對此實在不能苟同。
庭審的氣場很重要。整個庭審如果充斥著公訴人有罪的指控,當事人和律師理屈詞窮、疲於應付,那是檢方的氣場,最後的判決結果不會好。中國的法官本來就有先入為主的毛病,一旦認罪,無疑強化了他們的錯誤認知,縱使律師再慷慨激昂,使盡渾身解數,怎奈氣場已經被破壞,庭審的天平已經向檢方傾斜。在當事人認罪的情況下,法官還能聽得進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我對此表示深度懷疑。
無罪辯護需要一往無前的勇氣,氣吞山河的豪氣,容不得半點耍奸使滑的小氣。怕得罪人,不敢辯,就不要做無罪辯護!法庭就是角鬥場,沒有一團和氣,隻有血雨腥風。律師和當事人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緊密配合,共同去營造屬於己方的氣場。
最後,筆者特別聲明:本文無意為犯罪分子開脫罪責,僅對真正受到錯誤追究刑事責任的安監人員具有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