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區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應當滿足什麼條件?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7-01-16 11:52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 專業解答 ]
根據2016年7月1日最新實施的《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於申領本市生育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滬人社福發〔2016〕22號)的規定,女職工生育、流產當月用人單位為其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或者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9個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女職工生育、流產當月用人單位為其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不滿12個月且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不滿9個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已繳費月數÷12後所得的比例支付,剩餘部分由女職工生育、流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先行支付;用人單位為該職工累計繳費滿12個月或者連續繳費滿9個月後,可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撥付已先行支付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