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義務與競業限製有什麼區別?公司需分別支付給員工何種補償?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7-01-16 11:53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專業解答]
保密義務是勞動者基於法律規定應當承擔的義務,即使沒有約定,員工也應當遵守。保密期限根據保密標的的需要而定,如果保密內容一直未公開,那麼勞動者就應當一直遵守保密義務。此外,用人單位也可以和員工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事項、期限以及保密費用等。如果未約定保密費用,那麼單位可以不支付保密費。實踐中,許多公司會與勞動者約定保密協議的違約金,但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除服務期和競業限製兩種情形外,其他事項不得設定違約金,但對於違反保密協議的員工用人單位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競業限製義務是一種基於雙方約定產生的義務。期限通常為2年以內;一般協議中應當約定競業限製補償金;對於違反競業限製協議的員工,用人單位可以主張賠償金和繼續履行競業限製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