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煤集團關於發放2016年企業特別獎勵的通知
集團公司有關單位、機關各處室:
2016年,麵對錯綜複雜的市場形勢和艱巨繁重的發展任務,全體員工在集團公司黨政的堅強領導下,團結一心、迎難而上、攻堅克難,推動企業在逆境中實現了平穩健康發展。為表彰一年來廣大員工的不懈努力和突出貢獻,激勵大家在新的一年裏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更加昂揚的鬥誌迎危度困、再創佳績,經集團公司黨政研究決定,發放2016年度企業特別獎勵,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範圍
2016年12月31日在冊的處級以下合同製員工(包括城鎮合同工、農民合同工、農民輪換工)均在獎勵範圍。
二、獎勵標準和計算辦法
獎勵標準為每人2000元,出勤(得獎)月數或在崗月數不足三個月的按每人1000元發放。
三、考核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四、得獎條件
除下列人員外均可得獎:
(一)考核期內受刑事處罰的;
(二)考核期內受留用察看處分的;
(三)考核期內井下員工累計曠工30天以上,地麵員工累計曠工15天以上的;
(四)考核期內無工資收入的。
五、其它
(一)凡2016年12月31日在社保中心領取養老金的人員,考核期內出勤(得獎)月數或在崗月數不足三個月的按每人1000元發放,出勤(得獎)月數或在崗月數三個月以上的按每人2000元發放。
各單位對此類人員摸底統計後報社保中心,由社保中心統一發放,所需資金在統籌項目外列支。
(二)考核期內工亡的和2016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的工傷人員,工亡或納入前出勤(得獎)月數不足三個月的,按每人1000元發放,出勤(得獎)月數三個月以上的,按每人2000元發放。
(三)為了保障企業特別獎勵在春節前發放到位,各單位要嚴格按規定條件進行統計摸底,並在規定時間內備案發放。具體見附件。
(四)各子公司比照集團公司獎勵標準發放,資金自籌。
(五)此次增資和由此產生的附加費用,在年終考核各單位經營狀況時,統一追加工資總額,但不核減利潤指標。
(六)本通知解釋權歸集團公司。
附件:1、2016年企業特別獎勵人員統計表;
2、2016年考核期得獎退休人員獎勵明細表;
3、2016年企業特別獎勵審批流程圖。
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