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安全工作不僅是承諾
做好安全工作不僅是承諾
趙 斌
許多單位在每年的“年終歲尾”都要組織員工開展安全宣誓、簽名等活動,這無疑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一劑良方”,有的單位為了搞好這次宣誓、簽名活動,不但組織了形式多樣的活動儀式,而且還對員工進行考試,做到人人過關,牢記自己的安全承諾和職責。
安全生產關係到人身安全和企業的效益及興衰,安全工作遍布於企業的每個角落,安全工作的好壞,最終是看如何將安全措施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之中,如果有人片麵地認為搞了安全宣誓、簽名,就是完成一項任務就徹底背離了企業組織開展這項活動的初衷了。
有的煤礦環境條件特殊,麵對水、火、瓦斯、煤塵、衝擊地壓等自然災害威脅,在生產過程中有許多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為因素和非人為因素,而人為因素占了主導地位,它是安全生產的根本和保證。筆者認為,安全宣誓和簽名活動的目的就是要加強人為因素的管理,使之發揮主動作用,讓“要我安全”轉變為“我要安全”。因此,要真正取得這項活動的效果,還必須做好活動以外的工作。
首先,要提高領導的認識,狠抓安全工作。各級領導是本單位安全工作的管理者,應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現狀有清醒的認識,對員工的安全素質要有充分的了解。要借安全宣誓、簽名等活動,深入紮實地開展安全自查與整改工作,不放過每個細小的環節,特別是人為因素,讓安全隱患無處可躲。而不能視“安全活動”為“治病良藥”,重視了形式卻放棄了實質,那“安全活動”就成為了“安全障礙”;其次,要加強安全製度建設,保障安全工作的實施。進一步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職責,做到有人管安全,有製度約束安全。要堅持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形成鐵的製度,不放過任何不安全的因素;第三就是加強員工的安全教育與管理,把安全工作落實到位。人是安全工作中最重要的因素,如果不重視對人的管理,必將會釀成禍患。因此,必須要加強安全教育與管理,切實轉變員工“要我安全”的錯誤觀念,提高技能與安全防範意識,像“安全活動”中一樣,說到做到,為生產和生命建造一個安全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