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為民勿以年齡論英雄
執政為民勿以年齡論英雄
近日,一則《江蘇首位70後地級市書記誕生:畢業3年即為正科》刷爆各大媒體版麵。年輕領導幹部的橫空出世不出所料的伴隨著更加震耳欲聾的質疑聲:70後市委書記那麼年輕能否勝任?從低級到高級,晉升太快是否中間存有貓膩?升得快,是否符合國家幹部晉升條例?誠然,年輕幹部的晉升從來都不缺質疑。從“史上最牛公務員”張輝到80後市長周森峰,從27歲副縣長徐韜再到24歲副鎮長王珊珊都在提撥任用時麵臨群眾普遍質疑。民眾的監督、媒體的關注是好事,但執政為民豈能以年齡來論英雄?
人們關注幹部隊伍的選撥表達了群眾參政議政的願望,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社會不公、用人失實的發生,但是不能因為年齡小就質疑年輕幹部。伴隨著時代的更替,幹部的新舊交替已經不可避免,老幹部遲早要退出政治舞台。縱然年輕幹部有經驗缺乏、處事不夠老套等諸多不足之處,但新生代幹部幹事有激情,富有創造力,敢拚敢做的勁頭也是可圈可點。筆者認為隻要有平台,有機會,年輕幹部勝任自己的工作不是問題。相反,老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反而不容易激發。因此,為何要以年齡來論英雄呢?
然而,實際工作過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門不講科學規劃、不遵循幹部成長規律,認為“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才是提供公共服務的鼎盛時期,對幹部的思想素質、業務能力等置之不顧,視幹部年齡為第一考察標準,在幹部任職年限、選拔年齡上搞“一刀切”,以年齡論英雄的現象日益突出:在領導班子調整中,40歲以下的幹部優先,40歲以上幹部靠邊;在公開選拔領導幹部中,以35歲劃界,35歲以上幹部,即使再優秀、再能幹,也隻能旁邊看;在換屆選舉中,一些剛“知天命”、年富力強的幹部,因為年齡偏大被人為“拿下”。例如,頻頻曝光的“24歲副處”、“29歲市長”、“80後副廳”質疑等現象,再如,招考公務員年齡不得超過35歲,令許多超出年齡期限的年輕幹部“望洋興歎”。
年齡不是能否作出一番事業的決定因素,年齡大思想也不一定保守,年齡小也不一定思想先進。古有70歲範曾輔佐項羽,運籌帷幄,決勝千裏之外。6歲曹衝智意所及,借船稱象冠絕四方;今有70歲鄧小平設計改革發展之路,推動我國現代化進程。13歲比爾蓋茨敢於突破,書寫信息時代新篇章。由此可見,能否作出一番事業的關鍵在於人本身的素質、決心、能力,與年齡的關係不大。好的幹部選拔任用機製在於機會均等,隻要是達到了任職要求,不管是男女、老少、民族,都有機會晉升。但也不能盲目的追求幹部的年輕化,使對年輕幹部的“破格提拔”變成“拔苗助長”,將幹部隊伍的“輸血”變成“注水”,因此,領導幹部晉升應把握好選任原則,摒棄唯年齡論。這樣會使很大一批高素質、能力強的優秀人才避免因為年齡被排斥在外,造成大量的人才浪費。
“自古英雄出少年”,年輕化不等於低齡化,年輕化是一個相對概念,50歲相對於60歲是為年輕;幹部隊伍年輕化本質在於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唯才是用的能力本位,而不是糾結於年齡高低的唯年齡論。人們質疑的是平步青雲的神速而絕非不拘一格降人才。隻要有能力執政為民,英雄何需問出處,擢仕何需糾結於年齡?(琥珀)
姓名:王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