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班山北礦嚴肅黨員工作紀律管理
作者:王皓陽
2017-02-20 14:36
來源:魯班山北礦
為進一步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嚴肅黨員,特別是黨員幹部的工作紀律。2月17日,魯班山北礦黨委根據《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及《魯班山北礦員工管理條例》等規定,下發了《魯班山北礦黨委關於嚴肅黨員工作紀律的通知》,對黨員,特別是黨員幹部的工作紀律提出了要求。
《通知》中要求:黨員要自覺遵守各項工作紀律和規章製度,履行工作職責,做到不違規違紀、不違反管理製度、不擅離工作崗位。如果出現無故離礦、無假不到、去向不報、拒不履職等問題,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魯班山北礦員工管理條例》等規定,在行政處分的基礎上,給予黨內紀律處分。
北礦黨委希望通過出台此《通知》進一步加強黨員,特別是黨員幹部管理,切實轉變黨員工作作風,提升黨員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項規章製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一名合格的黨員和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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