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除規章製度外,用人單位能否要求勞動者承擔合同責任?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7-02-27 11:30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 專業解答 ]
依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勞動合同法》若幹問題的意見 》滬高法[2009]73號的規定,勞動合同的履行應當遵循依法、誠實信用的原則。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之間除了規章製度的約束之外,實際上也存在很多約定的義務和依據誠實信用原則而應承擔的合同義務。如《勞動法》第三條第二款關於“勞動者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等規定,就是類似義務的法律基礎。因此,在規章製度無效的情況下,勞動者違反必須遵守的合同義務,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其承擔責任。勞動者以用人單位規章製度沒有規定為由提出抗辯的,不予支持。但在規範此類行為時,應當僅對影響勞動關係的重大情況進行審核,以免過多幹涉用人單位的自主管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