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願補簽無固定期限的書麵勞動合同為由單方解除勞動關係,是否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7-02-27 11:31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專業解答]
依據上海高院民一庭調研與參考[2015]11號的相關規定,如用人單位已履行了誠實磋商義務,就補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提出了相對較為合理的條件(該合理性的考量可適當參考同崗位、同工種或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內形成的事實勞動權利義務或其他合理性因素進行綜合判斷),但因勞動者個人主觀原因不願簽訂書麵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