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資格證培訓最新全題庫
一、判斷題
1.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並重,是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的基本原則。( √ )
2.我國在煤礦安全管理工作中,堅持“誰投資、誰受益、誰負責安全”的原則。( √ )
3.“依法辦礦、依法管礦、依法治理安全”是我國煤礦安全治理的基本思路。( √ )
4.“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與“安全第一”的精神是一致的。( √ )
5.所謂“預防為主”,就是要在02manbetx.com 發生後進行02manbetx.com 調查,查找原因、製定防範措施。( × )
6.實行煤礦安全監察製度,是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堅持依法治理安全的一項基本製度。( √)
7.構成重大責任02manbetx.com 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而不是過失(X)
8.行政處罰中的“責令停止生產”是有時間限製的。(X)
9.開采煤碳資源必須符合煤礦開采01manbetx ,遵守合理的開采順序,達到規定的煤炭資源回采率。(√)
10.煤礦投入生產前,煤礦企業應當向煤炭管理部門申請領取煤炭生產許可證,未取得煤碳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煤炭生產。﹙√﹚
11.煤礦企業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02manbetx.com 的,依照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2.開采煤炭資源未達到國務院煤炭管理部門規定的煤炭資源回采率的由煤炭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規定回采率的,吊銷其煤炭生產證。﹙√﹚
13.未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煤炭生產的,由煤炭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拒不停止生產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強行停產。﹙√﹚
14.擅自開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鄰煤礦生產安全的危險方法進行采礦作業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煤炭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作業,由煤炭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吊銷其煤炭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5.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人、設計單位應當對安全設施設計負責。﹙√﹚
16.礦山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並對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17.礦山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施工單位對驗收結果負責。﹙×﹚
18.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執行當地地方標準。( × )
19.煤礦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必須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誌,方可投入使用。﹙√﹚
20.煤礦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實施保密製度。( × )
21.煤礦不得因從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 )
22.對未依法取得批準或者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予以取締,並依法予以處理。( √ )
23.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無權撤銷原批準﹙×﹚
24.煤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由礦長本人承擔賠償責任。( × )
25.《礦山安全法》規定:礦長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礦山企業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礦山安全工作經驗。( √ )
26.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在兩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7.《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發生單位及其相關人員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罰款;屬於國家人員的並依法給與處分;構成違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與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8.《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發生單位及其相關人員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罰款;屬於國家人員的並依法給與處分;構成違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與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9.《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較大事故發生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30.煤礦企業必須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製。﹙√﹚
31.煤礦企業必須按有關規定設置安全生產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人員。﹙√﹚
32.煤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給予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罰款。( × )
33.煤礦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
34.煤礦礦長或者其他主管人員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給予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罰款。( × )
35.國家對煤礦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製度。煤礦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 )
36.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 )
37.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非中央管理的其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38.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製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01manbetx 01manbetx ,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 √ )
39.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 √ )
40.設置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生產管理人員,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 × )
41.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 √ )。
42.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 √ )
43.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 √ )
44.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 )
45.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01manbetx 的要求,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 √ )
46.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 √)
47.依法進行安全評價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備條件之一﹙√﹚
48.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是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備條件之一﹙√﹚
49.煤礦企業應當以公司為單位,在申請領取煤炭生產許可證前,依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
50.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2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 )
51.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5年。( × )
52.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
53.煤礦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張後,不的降低安全生產條件,並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
54.違反《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55.煤礦企業應當礦﹙井﹚為單位,申請領取煤炭生產許可證。﹙√﹚
56.煤炭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限與煤礦企業的生產服務年限相同。期滿需要延期的,應當與期滿前6個月向原煤炭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57.煤炭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對煤炭生產許可證實行年檢製度。煤礦企業 應當接受煤炭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58.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防治領導機構,負責製定職業危害防治規劃、年度計劃和機構設置、職責分工、經費落實等工作,加強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領導﹙√﹚
59.煤礦企業應對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上崗前的培訓時間不少於4學時,在崗期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2學時﹙√﹚
60.職業危害申報以礦為單位,每年申報一次﹙√﹚
61.煤礦企業應為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從業人員離開煤礦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複印件,煤礦企業應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複印件上簽章。﹙√﹚
62.《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煤礦企業是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
63.《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煤礦企業負責人﹙包括一些煤礦企業的實際控製人﹚對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
64.煤礦企業礦長未取得礦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企業擅自生產的,屬非法煤礦。﹙√﹚
65.《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對3個月內兩次或者兩次以上發現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煤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關閉該煤礦。﹙√﹚
66.《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特別規定》規定:發現煤礦企業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應當責令限期整改,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整改的,責令停產整頓。﹙√﹚
67.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煤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礦物局局長、煤礦礦長等人員。﹙√﹚
68.煤礦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從事井下電器、井下爆破、安全監測監控、瓦斯檢查、安全檢查、提升機操作、采煤機﹙掘進機﹚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業的人員。﹙√﹚
69.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不需要審查基本條件。﹙×﹚
70.煤礦必須按規定組織實施對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及時選送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和特種作業人員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參加培訓。﹙√﹚
71.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參加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資格證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後,方可任職。﹙√﹚
72.煤礦礦長依法取得安全資格證、礦長資格證後方可任職,未取得上述兩證的不得任職。﹙√﹚
73.煤礦從事采煤、掘進、運輸、通風、地測等工作的班組長應當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任職。﹙√﹚
74.煤礦企業不得安排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從事生產作業活動。﹙√﹚
75.井下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應當使從業人員掌握的知識和技能中不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76.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礦長資格證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77.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煤礦不需要建立井下作業人員實習製度。﹙×﹚
78.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煤礦首次采取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的崗位從業人員可以直接上崗作業。﹙×﹚
79.根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對發生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且負有主要責任的煤礦,應當撤銷其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但可以再經考核取得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煤礦礦長資格證,也可以繼續擔任其他煤礦的礦長。﹙×﹚
80.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完善安全培訓管理製度,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訓經費。﹙√﹚
81.考核發證部門發現煤礦一個月內有三次或者三次以上未按照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應當有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該煤礦予以關閉。﹙√﹚
82.《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適用於各類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認定。﹙√﹚
83.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礦井全年產量超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的,屬於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84.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礦井月產量超過當月產量計劃10%的,屬於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85.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一個采區內同一煤層布置3個﹙含3個﹚以上回采工作麵或5個﹙含5個﹚以上的掘進工作麵同時作業的,屬於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86.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未按規定製定主要采掘設備、提升運輸設備檢修計劃或者未按計劃檢修的,屬於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87.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煤礦企業未製定井下勞動定員或者實際入井人數超過規定人數的,屬於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88.根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之規定,不按規定檢查瓦斯,存在漏檢、假檢的,屬於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