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讓“監督權力”變成“權力監督”
切莫讓“監督權力”變成“權力監督”
廣州市紀委20日公布,該市紀委出台十項措施加強對“一把手”巡查監督。據悉,四年來廣州共立案查處市管“一把手”違紀案件38件38人。(3月20日 中國新聞網)
從古至今,製度製定的重點都不是在措施到底製定了多少條而是在於措施是否能順利的實施落在實處。所以,監督權力就顯得很有必要。在實際操作中,往往位高權重的官員能夠輕而易舉地將“監督權力”轉化為“權力監督”,將“民”監督“官”轉化成了“官”監督“民”,把“下”監督“上”顛倒成為“上”監督“下”。此次廣州出台的“十項措施”雖然對“一把手”監督寫得很全麵,但是否能到達預期效果且長期堅持下去還有待時間的檢驗。
“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是十八大提出的建設廉潔政治的重大任務。為政清廉才能取信於民,秉公用權才能贏得人心。然而,當權力足夠大時,監督卻變成了真空。一些“問題官員”便坐鎮“權力監督”之下,“民主監督”形同虛設。“民主”一虛置,“官主”必興旺。“官主”全方位全天候貫穿官場,腐敗必肆虐。“用民主監督來預防高官腐敗”,被稱為“我國反腐的戰略轉變”,但由於“權力監督”的阻撓落到實處實在不易。民主監督要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的訴求,雖說了又說,講了又講,然而總是難以抵達終極目的。
權力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對資源分配權的集中性和強製性以及可腐蝕性、可交換性,決定了 權力具有被濫用之“惡”。監督是淨化權力的表象,製衡才是淨化權力的實質。沒有完善的權力製衡製度,那“監督”往往幾近虛設,“民主監督”幾乎成為表裏不一的兒戲。當八麵威風的“權力”肉笑皮不笑地監視“民主”時,處於十麵埋伏的“民主”也就隻有皮笑肉不笑地接受“權力”的監視,無可奈何。
“一把手”處在組織、單位這個集體金字塔的頂端,手握重權,位置關鍵,其能力和作風直接關係到集體的整體情況。 “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其實對“一把手”監督就是對“領導權力”的監督。管好手中的權,做好“權力減法”,製定權力清單;做好“製度乘法”,織密製度防護網;做好“監督加法”,強化監督體係。“監督權力”並不是口號,也並不是白紙黑字一張紙,防止“監督權力”異化成“權力監督”還需多方發力。
巴爾紮克曾說:“當每個人都可以攀登政權的桅杆摘彩的時候,那就沒有什麼特權了。”是呀,隻有人民參與了,法律健全了,機製透明了,才能構建一個立體的、多元的、有效的監督體係,多管齊下清除腐敗毒瘤,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琥珀)
姓名:王建波